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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准备好了吗?8月1日正式实行新的计量认证要求

 昵称30625540 2016-06-16


国家认监委2016年5月31日正式颁布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于2016年8月1日正式施行。里面有哪些新的或者要引起我们大家注意的呢?具体文件见认监委网站。下面有一个干货清单,不妨看看。


1、资质认定:等于平常大家称呼的计量认证。

2、[法律责任]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检验检测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检验检测机构自身原因导致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出现错误、不准确或者其他后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解释、召回报告或证书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

4 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

 a)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1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3年及以上;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5年及以上;

 c)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8年及以上。

5 [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质量负责人没职称要求

6 [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7 [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 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

b) 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维护、检定或校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 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用租赁。

8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在设备定期检定或校准后应进行确认,确认其满足检验检测要求后方可使用。[修正值应当体现在检测值中]

9 需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对特定设备应编制[期间]程序,确认方法和频率。哪些设备需要核查呢?判断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a)设备检定或校准周期;

b)历次检定或校准结果;

c)质量控制结果;

d)设备使用频率;

e)设备维护情况;

f)设备操作人员及环境的变化;

g)设备使用范围的变化。


10 [分包]因工作量、关键人员、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和技术能力等原因,需分包检验检测项目时,应分包给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能力完成分包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具体分包的检验检测项目应当事先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在检验检测报告中清晰标明分包情况。检验检测机构应要求承担分包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合法的检验检测报告,并予以使用和保存。产生分包的需求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

1)“有能力的分包”指一个检验检测机构拟分包的项目是其已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但因工作量急增、关键人员暂缺、设备设施故障、环境状况变化等原因,暂时不满足检验检测条件而进行的分包。分包应分包给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该检验检测机构可出具包含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分包结果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其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分包项目,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项目通过了CMA,但目前不能做]

2)“没有能力的分包”指一个检验检测机构拟分包的项目是其未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技术能力,实施分包应分包给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并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部分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由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单独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不将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分包结果纳入自身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若经客户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可将分包给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纳入自身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在其报告或证书中应明确标注分包项目,且注明自身无相应资质认定许可技术能力,并注明承担分包的另一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资质认定许可编号。[项目没通过了CMA,目前不能做]

3)实施分包前,应制定分包的管理程序,包括控制文件、事先通知客户并经客户书面同意、对分包方定期评价(或采信资质认定部门的认定结果),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录并正确选用。该程序在检验检测业务洽谈、合同评审和合同签署过程中予以实施。

4)除非是客户或法律法规指定的分包,检验检测机构应对分包结果负责。


11 [内审员]应当经过培训,能够正确理解评审准则、清楚内部审核的工作程序、掌握内审的技巧方法和具备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出具不符合项报告的能力。[没强制要求内审员必须通过第三方培训,但要有资料证明具备能力]


12 应优先使用标准[方法],并确保使用标准的有效版本。在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证实[目前很多机构并没有完成]。在使用非标准方法(含自制方法)前,应进行确认[目前很多机构并没有完成]。如确需方法偏离,应有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和批准,并征得客户同意。当客户建议的方法不适合或已过期时,应通知客户。

13 偏离指一定的允许范围、一定的数量和一定的时间段等条件下的书面许可。应建立允许偏离方法的文件规定。不应将非标准方法作为方法偏离处理。

14 应建立和保持抽样控制程序。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抽样应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当客户对抽样程序有偏离的要求时,应予以详细记录,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1)应建立抽样计划和程序,抽样程序应对抽取样品的选择、抽样计划、提取和制备进行描述,以提供所需的信息。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的地点应能够得到。抽样计划应根据适当的统计方法制定,分析抽样对检验检测结果的影响,抽样过程应注意需要控制的因素,以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2)当客户要求对已有文件规定的抽样程序进行添加、删减或有所偏离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审视这种偏离可能带来的风险。根据任何偏离不得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原则,要对偏离进行评估,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偏离。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抽样资料,并记入包含检验检测结果的所有文件中,同时告知相关人员。

3)当抽样作为检验检测工作的一部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资料和操作。这些记录应包括所用的抽样程序、抽样人的识别、环境条件(如果相关)、必要时有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他等效方法,如适用,还应包括抽样程序所依据的统计方法。


15 应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地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并符合检验检测方法的规定。结果通常应以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形式发出。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标注资质认定标志,加盖检验检测专用章(适用时);

c) 检验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检验检测的地点(如果与检验检测机构的地址不同);

d)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确保能够识别该页是属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一部分,以及表明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结束的清晰标识;

e)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适用时);

f) 对所使用检验检测方法的识别;

g) 检验检测样品的状态描述和标识;

h)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应用有重大影响时,注明样品的接收日期和进行检验检测的日期;

i) 对检验检测结果的有效性或应用有影响时,提供检验检测机构或其他机构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的说明;

j) 检验检测检报告或证书的批准人;

k) 检验检测结果的测量单位(适用时);

l) 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所检验检测样品的符合性情况。

16 当需对检验检测结果进行说明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对检验检测方法的偏离、增加或删减,以及特定检验检测条件的信息,如环境条件;

b) 适用时,给出符合(或不符合)要求或规范的声明;

c) 适用且需要时,提出意见和解释;

d) 特定检验检测方法或客户所要求的附加信息。

16 从事[抽样检验检测]时,应有完整、充分的信息支撑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从事包含抽样环节的检验检测任务,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时,其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还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抽样日期;抽取的物质、材料或产品的清晰标识(适当时,包括制造者的名称、标示的型号或类型和相应的系列号);抽样位置,包括简图、草图或照片;所用的抽样计划和程序;抽样过程中可能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环境条件的详细信息;与抽样方法或程序有关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以及对这些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偏离、增加或删减等。

17 当需要对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将意见和解释的依据形成文件。意见和解释应在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中清晰标注。

1)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客户会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做出“意见和解释”,用于改进和指导。对检验检测机构而言,“意见和解释”属于附加服务。对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做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验,掌握与所进行检验检测活动相关的知识,熟悉检测对象的设计、制造和使用,并经过必要的培训。

2)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意见和解释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对检验检测结果符合(或不符合)要求的意见;

b)履行合同的情况;

c)如何使用结果的建议;

d)改进的建议。

18 当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包含了由分包方出具的检验检测结果时,这些结果应予以清晰标明。

19 当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或电磁方式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应满足本准则对数据控制的要求。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格式应设计为适用于所进行的各种检验检测类型,并尽量减小产生误解或误用的可能性。

1)当需要使用电话、传真或其他电子(电磁)手段来传送检验检测结果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满足保密要求,采取相关措施确保数据和结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当客户要求使用该方式传输数据和结果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客户要求的记录,并确认接收方的真实身份后方可传送结果,切实为客户保密。

2)必要时,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结果发布的程序,确定管理部门或岗位职责,对发布的检验检测结果、数据进行必要的审核。

20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签发后,若有更正或增补应予以记录。修订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应标明所代替的报告或证书,并注以唯一性标识。

21 应当对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归档留存,保证其具有可追溯性。检验检测原始记录、报告或证书的保存期限不少于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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