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囧叔笔下奇人多

 youbam0619 2016-06-20
文/友竹
   囧叔是个故事大王,他笔下的每个小人物身上都有闪闪发光的一面。他强调自己说的都是真人真事,尽管不断有人怀疑,但我觉得还挺真实的。

   首先说说第一个故事里的狗王周骐圣。虽然从没见过一个养了那么多条狗的人(重点是狗都被他训练成了一支可对抗恶人的队伍),但我觉得狗王一定生活在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

   因为一个真正的爱狗之人是不会对被遗弃的狗们见死不救的。周骐圣因职业原因遇到的狗遗弃事件太多,他只好将它们在家中偷偷养起来。而以他对狗的了解和调教技术,训练一群狗有秩序出入应该不成什么问题。

   故事的一开始向我们介绍了周骐圣外貌的奇特与脾气的古怪。体格雄伟、面目凶恶的兽医经常与客人发生摩擦,甚至还动起手来。原因当然大部分是因为狗的主人对他的诊断和治疗方式产生了误会。他其实很精通看狗、治狗,但可能仅仅因态或语言不够温柔,导致了某些狗主人行为失当。

   简单说来,这个故事的主角就是一个医术高明又有爱心和正义感的男人。所以尽管他不是什么高富帅,还是有很多姑娘爱上了他,并且频频向囧叔追问他的下落(序中所言)。囧叔没辙,既不能说出其下落,又停止不了姑娘们的寻找,只好转移大伙的注意力,继续写其他奇人的故事。

   总感觉囧叔安排人物出场的先后顺序带有深意,尽管对此毫无证据,但阅读体验明明白白地告诉你:接下来的人和事远比前面的更传奇、更诡异。拳王郑观山明显是比周骐圣更具真实性的现代人物。他自小对着电视学拳击,虽未接受专业训练,进入夜场圈儿后认识了一两个会打两下的,竟然学会了。

   郑观山初次出场是在三里屯的某夜店,作为经理的小弟,他的工作主要是处理那些因醉酒或蓄意捣乱的客人。就是这么一个野生拳王,在认识了因身患绝症不想遗憾离世而来夜场寻找打架感觉的王老师后,使囧叔对他的印象产生了极大的变化——从“毫无逻辑思维能力的混蛋”到“在厌恶的同时又有点儿喜欢”。

   由郑观山的故事,我们可知,无论一个人的外貌和行事方式多么不得人心,当他专注于自己善良的一面去帮助他人并不求任何回报时,准能将旁观者们深深打动。当他跑去为民工兄弟拿口罩、当他为被无辜挨打的环卫工人伸张正义而使自己进了派出所、当他为了陪即将死去的王老师练拳而被打出鼻血时,你还能纠结此男不够英俊潇洒、英明神武吗?

   与前面两位不同,单曲之王杨百城是被囧叔强调过其帅气面貌的一位。俊眉朗目、清爽精神、腰杆笔直……这些词似乎很难出现于本书的人物描写中,但是这位后来被封外号“小白脸”的单曲之王,就这么华丽登场了。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以自己仅会的一首钢琴曲,不但震惊了师父,也斩获了美人心。

   这故事充分说明人即使长得帅也要有专长,而且要能谦虚地认识自己的外表优势与专长,不能有事没事地拿出来滥炫。总之,命运的安排很神奇,根本不会管你乐不乐意、符不符合科学常识。你看,囧叔搬出了他的神经学博士和诸多脑科学术语来解释杨百城的“肌肉记忆”,可你真的懂了吗?
   
   前几天看到有评论说,囧叔的故事适合说书,可能不适合放到纸面上,可为嘛我觉得这些故事就这么精彩呢?无论是回忆高中时代校园里那个奇葩、还是路边店铺里曾熟悉到能够讨论爱情话题的师傅,抑或从前农村里某位有名的大婶,都让我感觉身临其境、亲切无比。

   囧叔说书里的一些故事主角是他认识、尊敬和想要纪念的人,此乃肺腑之言,不然他粗放的文字里怎会有那些细腻的感情?这是属于小人物的纪传体通史,知道囧叔多活跃于北京及周边地区,希望他有时间多走走多听听,能为更多小人物写出他们特有的纪传体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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