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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子罕以廉为宝

 马蹄旺沟 2016-06-20

乐喜,子姓,乐氏,字子罕,春秋时期宋国(今河南商丘)人,宋国贤臣。在宋平公时任司城,位列六卿。

典故出处

 乐喜,字子罕,宋国司城。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已不贪为玉,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


文翻译        乐喜,字子罕,是宋国的司城。宋国有人得了块玉,拿去献给当权的大官子罕。子罕没有接受。献玉的人说:“给做玉器的师傅看过,说是件宝物,才敢贡献的。”子罕说:“我把不贪心作为宝,你把宝玉作为宝;我若是收下你这块玉(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都失去了自己的宝,还不如各人留着各自的宝物好啊!”


      宋国那个献玉的人认为人世间最珍贵的是玉,所以把美玉献给子罕,而子罕认为人世间最珍贵的是廉洁。为官从政者都应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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