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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夏姬之乱

 金色的田野 2016-06-20

下文节选《国语》、《春秋左传》、《诗经》和《史记》等历史文献中有关夏姬之乱的史料:

 

《国语》

 

    定王使單襄公聘于宋。遂假道于陳,以聘于楚。火朝覿矣,道茀不可行,候不在疆,司空不視途,澤不陂,川不梁,野有庾積,場功未畢,道無列樹,墾田若蓺,膳宰不致餼,司里不授館,國無寄寓,縣無施舍,民將筑臺于夏氏。及陳,陳靈公與孔寧、儀行父南冠以如夏氏,留賓不見。(《国语·周語中》)

 

    單子歸,告王曰:「陳侯不有大咎,國必亡。」王曰:「何故?」對曰:「夫辰角見而雨畢,天根見而水涸,本見而草木節解,駟見而隕霜,火見而清風戒寒。故先王之教曰:『雨畢而除道,水涸而成梁,草木節解而備藏,隕霜而冬裘具,清風至而修城郭宮室。』故《夏令》曰:『九月除道,十月成梁。』其時儆曰:「收而場功,待而畚梮,營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見,期于司里。『此先王所以不用財賄,而廣施德于天下者也。今陳國火朝覿矣,而道路若塞,野場若棄,澤不陂障,川無舟梁,是廢先王之教也。」(《周語中》)

 

    昔陳公子夏為御叔娶于鄭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亂陳而亡之,使子南戮于諸侯。莊王既以夏氏之室賜申公巫臣,則又畀之子反,卒于襄老。襄老死于邲,二子爭之,未有成。恭王使巫臣聘于齊,以夏姬行,遂奔晉。晉人用之,實通吳、晉。使其子狐庸為行人于吳,而教之射御,導之伐楚。至于今為患,則申公巫臣之為也。(《国语·楚語上》

 

《春秋左传》

 

  ◇宣公九年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通于夏姬,皆衷其示日服以戏于朝。泄冶谏曰:“公卿宣淫,民无效焉,且闻不令,君其纳之。”公曰:“吾能改矣。”公告二子,二子请杀之,公弗禁,遂杀泄冶。孔子曰:“《诗》云:‘民之多辟,无自立辟。’其泄冶之谓乎。”

  ◇宣公十年

    陈灵公与孔宁、仪行父饮酒于夏氏。公谓行父曰:“征舒似女。”对曰:“亦似君。”征舒病之。公出,自其厩射而杀之。二子奔楚。

 

    《陈风·株林》(诗经)

     胡为乎株林,从夏南。匪适株林,从夏南。

     驾我乘马,说于株野。乘我乘驹,朝食于株。

 

  ◇宣公十一年

  冬,楚子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于少西氏。遂入陈,杀夏征舒,轘诸栗门,因县陈。陈侯在晋。

  申叔时使于齐,反,覆命而退。王使让之曰:“夏征舒为不道,弑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征舒弑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今县陈,贪其富也。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反之,可乎?”对曰:“可哉!吾侪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故书曰:“楚子入陈,纳公孙宁、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宣公十二年

    【经】十有二年春,葬陈灵公。

  ◇宣公十八年

  【经】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寝。

  ◇成公元年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二月辛酉,葬我君宣公。

  ◇成公二年

  楚之讨陈夏氏也,庄王欲纳夏姬,申公巫臣曰:“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明德,务崇之之谓也;慎罚,务去之之谓也。若兴诸侯,以取大罚,非慎之也。君其图之!”王乃止。子反欲取之,巫臣曰:“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何不祥如是?人生实难,其有不获死乎?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子反乃止。王以予连尹襄老。襄老死于邲,不获其尸,其子黑要烝焉。巫臣使道焉,曰:“归!吾聘女。”又使自郑召之,曰:“尸可得也,必来逆之。”姬以告王,王问诸屈巫。对曰:“其信!知荦之父,成公之嬖也,而中行伯之季弟也,新佐中军,而善郑皇戌,甚爱此子。其必因郑而归王子与襄老之尸以求之。郑人惧于邲之役而欲求媚于晋,其必许之。”王遣夏姬归。将行,谓送者曰:“不得尸,吾不反矣。”巫臣聘诸郑,郑伯许之。及共王即位,将为阳桥之役,使屈巫聘于齐,且告师期。巫臣尽室以行。申叔跪从其父将适郢,遇之,曰:“异哉!夫子有三军之惧,而又有《桑中》之喜,宜将窃妻以逃者也。”及郑,使介反币,而以夏姬行。将奔齐,齐师新败曰:“吾不处不胜之国。”遂奔晋,而因郤至,以臣于晋。晋人使为邢大夫。子反请以重币锢之,王曰:“止!其自为谋也,则过矣。其为吾先君谋也,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晋将可乎?若无益于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

  ◇成公三年

  晋人归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荦。

  ◇成公七年

  楚围宋之役,师还,子重请取于申、吕以为赏田,王许之。申公巫臣曰:“不可。此申、吕所以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王乃止。子重是以怨巫臣。子反欲取夏姬,巫臣止之,遂取以行,子反亦怨之。及共王即位,子重、子反杀巫臣之族子阎、子荡及清尹弗忌及襄老之子黑要,而分其室。子重取子阎之室,使沈尹与王子罢分子荡之室,子反取黑要与清尹之室。巫臣自晋遗二子书,曰:“尔以谗慝贪婪事君,而多杀不辜。余必使尔罢于奔命以死。”

  巫臣请使于吴,晋侯许之。吴子寿梦说之。乃通吴于晋。以两之一卒适吴,舍偏两之一焉。与其射御,教吴乘车,教之战陈,教之叛楚。置其子狐庸焉,使为行人于吴。吴始伐楚,伐巢、伐徐。子重奔命。马陵之会,吴入州来。子重自郑奔命。子重、子反于是乎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是以始大,通吴于上国。

  ◇成公八年

  晋侯使申公巫臣如吴,假道于莒。与渠丘公立于池上,曰:“城已恶!”莒子曰:“辟陋在夷,其孰以我为虞?”对曰:“夫狡焉思启封疆以利社稷者,何国蔑有?唯然,故多大国矣,唯或思或纵也。勇夫重闭,况国乎?”

 

《史记》

 

    灵公元年,楚庄王即位。六年,楚伐陈。十年,陈及楚平。

    十四年,灵公与其大夫孔宁、仪行父皆通於夏姬, □正义列女传云:“陈女夏姬者,陈大夫夏徵舒之母,御叔之妻也,三为王后,七为夫人,公侯争之,莫不迷惑失意。”杜预云:“夏姬,郑穆公女,陈大夫御叔之妻。”左传云:“杀御叔,弑灵侯,戮夏南,出孔、仪,丧陈国。”衷其衣以戏於朝。 ◇集解左传曰:“衷其衵服。”谷梁传曰:“或衣其衣,或中其襦。” 泄冶谏曰:“君臣淫乱,民何效焉?”灵公以告二子,二子请杀泄冶,公弗禁,遂杀泄冶。*集解春秋曰:“陈杀其大夫泄冶。” 十五年,灵公与二子饮於夏氏。公戏二子曰:“徵舒似汝。”二子曰:“亦似公。” *集解杜预曰:“灵公即位十五年,徵舒已为卿,年大,无嫌是公子也。盖以夏姬淫放,故谓其子多似以为戏也。”* 徵舒怒。灵公罢酒出,徵舒伏弩厩门射杀灵公。 ◇集解左传曰:“公出自其厩。” 孔宁、仪行父皆奔楚,灵公太子午奔晋。徵舒自立为陈侯。徵舒,故陈大夫也。夏姬,御叔之妻,舒之母也。

    成公元年冬,楚庄王为夏徵舒杀灵公,率诸侯伐陈。谓陈曰:“无惊,吾诛徵舒而已。”已诛徵舒,因县陈而有之,群臣毕贺。申叔时使於齐来还,独不贺。*集解贾逵曰:“叔时,楚大夫。”* 庄王问其故,对曰:“鄙语有之,牵牛径人田,田主夺之牛。径则有罪矣,夺之牛,不亦甚乎?今王以徵舒为贼弑君,故徵兵诸侯,以义伐之,已而取之,以利其地,则后何以令於天下!是以不贺。”庄王曰:“善。”乃迎陈灵公太子午於晋而立之,复君陈如故,是为成公。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 *索隐谓申叔时之语。□正义家语云:“孔子读史记至楚复陈,喟然曰:‘贤哉楚庄王!轻千乘之国而重一言之信。非申叔时之忠,弗能建其义;非楚庄王之贤,不能受其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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