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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引发的私人的道德

 静雅轩345 201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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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6-21(星期二)


各位书友晚上好,今天我们继续共读《乡土中国》这本书,建议今日晚读读完第五篇《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第49页至57页。请带着以下问题完成今日的晚读:


差序格局下的道德体系有什么特点?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什么是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生活的人自觉应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含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行为的制裁力,让他们在规定的形式下做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团体格局中的道德体系


西方的团体格局中,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如同神和信徒的关系,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这点脱胎于他们的宗教观念。从欧洲史中我们了解到宗教在欧洲有着和国王一样的权力和控制力。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还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这种观念下产生出两个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二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为了贯彻这种派生观念,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私有。在此基础上才发生美国《独立宣言》中开宗明义的话:“全人类生来都平等,他们都有天赋不可剥夺的权利。”可是上帝是在冥冥之中的,具体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是需要人来代理。当然,在历史上也反复出现人民反抗所谓代理者的意志,集中爆发就是宗教改革运动。如果代理者违反了“不证自明的真理”,代理者就会失去代理的资格。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中发生权利的观念。紧接着,人和人要相互尊重权利,团体也需保障个人权利,防止团体对个人滥用权力,于是产生了宪法。宪法和西方的公务观念是一致的,即国家可以要求人民的服务,但是国家也得保证不侵害人民的权利,在公道和爱护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差序格局中的道德体系


我们讨论了西方的道德体系,是为了衬托中国差序格局下的道德体系特点。在这个以自己作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是“克己复礼”,即自我修身,这也是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这种从己往外推而构成的社会范围是一根根被不同道德要素维持的私人联系。比如,对亲子和同胞,配套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对于朋友,相配的忠信。孔子曾总结到:“弟子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这里“仁”是相对复杂的观念,只是逻辑上关于这些私人道德的总和,就和中国人对天下的定义界限很模糊一般,“仁”的概念也是不清晰的,笼统的归于“天下归仁”。当需要具体说明时候,还是得回到“孝悌忠信”这一类道德要素


我们的传统道德体系中没有基督教那种不分差序的兼爱,而且也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在西方团体格局中,执行公务有明确的行为规范,而在中国是没有的。或许我们会说,做大臣的要忠于皇帝,要做忠臣,这难道不是对执行公务的大臣的道德约束吗?还真不是,君臣之间的关系是“义”维持的,忠君并不是个人和团体间的道德要素,而是对君主和大臣的私人之间的关系。所以我们总结起来,中国差序格局中的道德大体都是私人的联系。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都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此,传统的道德里找不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其标准价值也不会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因此,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会因施加的对象不同而如同社会格局一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伸缩。举个例子,我们会见到这种痛骂贪污的朋友,可是当贪污的是他的父亲时,不但不骂,而且会代他隐讳。甚至,他还可能向父亲要贪污来的钱,同时骂别人贪污。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道德体系。从理论中来,到实践中去。我们分析 “贪污”这个世界共同面对的顽疾的成因。除了从制度监督上的漏洞,我想,道德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吧。

作者:泉涌君,一个热爱阅读的工科僧。平时执笔画图做设计,但内心深处始终留一片诗和远方的田野。享受在历史里徜徉的畅快,追求思想贯通的乐趣。终极目标是文理兼修,通古今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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