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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种烈性犬城区禁养(图)

 流水无限 2016-06-21

34种烈性犬城区禁养(图)

2011年12月30日10:00山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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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种烈性犬城区禁养(图)


  市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藏獒、雪橇犬、拳狮犬、笃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罗威纳犬、萨摩耶德犬、德国牧羊犬、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寻血猎犬、苏俄牧羊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

  12月29日,太原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议了 《太原市养犬管理条例 (草案)》。对于市民普遍关注的“哪些狗不能养”“养狗的区域如何划分”等热点问题,新修订的《条例(草案)》给出了清晰答复。

  记者了解到,禁养范围基本覆盖六城区,德国牧羊犬、雪橇犬等34种烈性犬、大型犬被列为禁养种类。违规饲养以上犬只者,应在条例实施之日起半年内自行处置。据悉,该草案经反复修改,已基本成熟,待审议通过后将于2012年5月1日起施行。《太原市限制养犬规定》同时废止。

  【限养区】

  基本覆盖六城区不能带犬上公交

  哪些区域可以养犬,是很多养犬市民特别关心的问题。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将养犬管理范围分为重点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域,进行分类管理。本市城市建成区和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镇为重点管理区域。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域。

  这意味着,太原市六城区包括城中村在内的范围,都属于重点管理区域。在清徐县、古交市、娄烦县、阳曲县的政府所在地,也是重点管理区域。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要受到相应限制。其中,养犬人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不得进入以下区域,包括:办公楼、医院、学校、幼儿园;影剧院、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少年宫、体育场馆;历史名园、名胜古迹园、动物园;候车室、候机楼、商场、宾馆、餐饮场所及其他禁止携带犬只进入的公共场所等(导盲犬只除外)。

  【限养数】

  重点区域每户限养一只

  在重点管理区域内养犬,每户限养一只。养犬人应当持个人户籍证明、犬只免疫证明、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并按期年检。

  在一般管理区域内养犬的,除要求每户限养一只外,还要实行圈养、拴养,且不得进入重点管理区域内。居住在楼房内的村民禁止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

  在重点区域内,养犬人携带犬只出户时间为晚上8点以后至上午8点以前,节假日可延长至上午10点;由成年人携带,为犬只束牵引带;及时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的粪便。

  【禁养类型】

  藏獒等34种烈性犬不允许养

  重点管理区域内禁养的烈性犬只、大型犬只包括:1、藏獒、雪橇犬、拳狮犬、笃宾犬、大丹犬、大白熊犬、纽芬兰犬、可蒙多犬、罗威纳犬、圣伯纳犬、萨摩耶德犬、德国牧羊犬等工作用犬;2、阿富汗猎犬、巴山基猎犬、寻血猎犬、苏俄牧羊犬、猎狐犬、灵缇、猎鹿犬、威玛猎犬、波音达猎犬、贝生吉犬等猎犬;3、贝林登梗、边境梗、牛头梗、凯丽蓝梗、美国斯塔福郡梗等梗犬;4、比特犬、斗牛犬、松狮犬、大麦町犬等非运动犬;5、土佐犬、秋田犬、雪达犬等其他类别的犬;6、经公安机关和兽医部门联合认定并向社会公布的其它犬只。

  【犬只交易】

  市场选址应远离城镇

  记者了解到,太原市人大在立法前的征求意见过程中,很多市民提出,太原市目前没有统一规范的犬只交易市场,造成在道路等公共场所私自从事犬只交易活动的现象层出不穷,既影响城市交通和公共环境,无序的犬只交易活动也造成犬只养殖泛滥、犬只检疫无法控制和流浪犬增加等问题。

  对此,《条例(草案)》明确指出,太原市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犬只交易市场。犬只交易市场的选址应当远离城镇及人员密集地区;进入交易市场的犬只,应当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禁止在犬只交易市场外销售犬只。

  【处置处罚】

  不自行处理的禁养犬只将被没收

  那么,对于目前居民已经饲养的禁养犬只该如何处理呢?记者了解到,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在重点区域内饲养的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由养犬人自行处理,自行不处理的将被没收。

  违规在重点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只、大型犬只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饲养犬只逾期一个月未年检的,将注销其养犬登记证。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其他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可以没收犬只:饲养犬只未登记的;规定时间外携犬只出户的;未按规定为犬只束牵引带的;未及时清除犬只粪便的;携带犬只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在楼道、通道、公寓、集体宿舍等公用场所饲养犬只的;在交易市场外销售犬只的。

  采写:本报记者 李飞飞 制图:刘铁军

  (李飞飞 制刘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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