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仔细研读《条例》133条规定,感觉其中有10条规定是普通党员最容易触碰的,现影印刊列如下,希望你不要“躺枪”。 第一条红线: 领导干部参加迷信如果被拍照上网,乌纱只怕难保。 第二条红线: 职称材料不能乱填乱报了。 第三条红线: 估计以后不会接到拉票的电话了。 第四条红线: 乱拿健身卡也出问题。 第五条红线: 收礼要问责,送礼也不能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范围。 第六条红线: 公款吃喝真不容易了,跟“做贼”差不多。跟谁吃,在哪里吃,吃什么,为什么吃?处处是地雷,美味还能吃出味吗? 第七条红线: 这是第八十八条规定,其中六项限令非常严格,特别是第三条看仔细了。条例原文“第八十八条 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下列行为见上图) 第八条红线: 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以后别想了。 第九条红线: 有机会公派临时出国,千万别擅自变更路线。 第十条红线: 有借评比表彰收费想法的,要想仔细了。 另外,领导干部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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