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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叶紫檀与大叶紫檀

 haw911 2016-06-24

       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崇尚紫檀之风,是最早认识和开发紫檀的国家。紫檀之名,最早出现于1500年前的晋朝,崔豹《古今注》云:紫檀木,出扶南(指东南亚),色紫,亦谓之紫檀。

       历史上的“紫檀”曾经是一个统称,产地较多,例如南洋群岛的热带地区和东南亚地区,我国两广地区也曾有过出产的记载,但目前其质最佳者产于印度,学名“檀香紫檀”,市场上见到的紫檀多产于此,因此人们也习惯将其俗称为“印度小叶紫檀”。

       1996年,有人从马达加斯加进口了一种木质坚硬的木材,其心材新切面呈橘红色,转而转为深紫、褐色,纹理特征与我国古典家具中所用的紫檀较为相近,此木经某权威机构“鉴定”为“紫檀”:“某某贸易部经过艰辛努力,终于从印度洋岛屿的密林中发现了这种木材,并购回数百吨原材,这是明清以来首次大批进口‘紫檀’原材。经北京故宫博物院明清古典家具专家鉴定,确认是中国明朝时期使用过的老紫檀木,从而否定了百年来真正紫檀早已绝迹的说法”,这条消息被大肆传播,很多人开始囤购这种“紫檀”并将其制作成家具或工艺品。

       当时的杂志、电视广告、国际互联网等媒体称这种所谓的“紫檀”为明清皇家广泛使用,故宫中的许多紫檀家具就是使用的这种所谓的“紫檀”。后来这件事惊动了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于是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通知马达加斯加政府停止采伐此木并禁止贸易。

       马达加斯加向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递交书面报告,说明本国根本不产紫檀,其出口到中国及其他国家的深色硬木均不是紫檀。联合国环境保护组织还特地请法国热带木材研究所专家到马达加斯加考察并起草了一份详细报告交给联合国,证实马达加斯加的报告属实。同时,马达加斯加为了纠正误导,正式将此木(卢氏黑黄檀)的全部资料提供给了中国林业研究部门,从此真相大白。

      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红木国家标准(红木 GB/T 18107-2000) 匆匆出台,规定了5属8类33种木材品种为红木,其中就包括了这种本不是紫檀的“卢氏黑黄檀”,并将其归为黄檀属中的黑酸枝类。从那时候起,“卢氏黑黄檀”就成为了红木,于是为了加以区别,真正的紫檀(檀香紫檀)便被叫做了“小叶紫檀”,黑酸枝类的卢氏黑黄檀便被叫成了“大叶紫檀”。


       值得一说的是,卢氏黑黄檀虽新切面颜色酷似紫檀,日久也会出现的颜色的变化,但其质感较糙、纹理粗犷,弦切面上带明显切宽的深褐色条纹,管孔相对檀香紫檀直、粗切明显,料质不及檀香紫檀细密,目前市场上的价格仅为檀香紫檀的四分之一。

       区别小叶紫檀和大叶紫檀的最好最有效的方法是将木屑或木块放入盛有清水的玻璃杯中,浸泡十二个小时以上,水的最上层(视觉效果:水的最上层和玻璃的杯壁附近最明显)若出现蓝色机油般荧光现象,则为小叶紫檀,时间越久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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