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之情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这种情感在唐诗中得到了极为广泛、极为生动的描写,那些歌颂天伦之情的名篇直到现在还让我们深受感动。说到唐诗中的天伦之情,我们首先会想到“诗圣”杜甫的作品,因为杜诗中不但充满了忧国忧民的伟大情怀,同时也洋溢着对他自己的妻儿、弟妹的满腔深情。其实即使是飘逸潇洒的李白,也曾为远离自己的一双儿女伤心落泪。那么,除了李、杜之外,唐代诗人还有哪些歌颂母爱或者表达父爱的著名诗篇呢? 什么叫天伦?天伦就是天然的伦次,天然的次序,天伦的最初意义就是一个家庭内部的兄弟、姐妹等长幼关系。在这个基础上推而广之,天伦也包括父母与儿女的关系、丈夫与妻子的关系等等,总之是指一个家庭内部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一种人伦。 众所周知,中国的古人非常重视家庭,这有两重意义。第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或者说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我们知道一个肌体,一个生命,它的健康必然依赖于每一个细胞的健康。如果有几个细胞不健康,整个肌体也就会不健康。同样,假如家庭不稳定、不和谐,那么整个社会也就谈不上稳定与和谐。所以儒家非常重视家庭,孟子说“国之本为家”,国家的根本是什么呢?是家庭。第二,我们的祖先认为,家庭内部的关系,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天伦关系,它是人与人之间最自然、最根本,同时也是最亲密的一种关系,因为这种关系是天然的,是有血缘因素的。我们怎样才能实现一个社会的和谐呢?怎么才能使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十分稳定,使社会上的所有成员都和睦相处呢?儒家认为一切都要从天伦关系出发。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因为我敬爱自己家里的老人,我把这种爱心推而广之,我也就会敬爱别人家里的老人。同样,因为我疼爱自己家里的孩子,我把这种爱心推而广之,我也就会疼爱别人的孩子。所以在儒家看来,仁爱之心的最初出发点是源于天伦关系,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一种爱。由于我们对家庭成员的爱是天生的,是必然会具备的,由此再推广出去,这样的仁爱之心就是内心情感的自然而然的流动,自然而然的推广,因此这种爱是最合理的,也是最容易做到的,没有这种基础的博爱则是不容易做到的。因此,我们的古人非常重视天伦之情。那么,如此美好的一种情感,它在唐诗中是不是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呢?我们的答案是:是的。 讲到抒写天伦之情,唐代诗人中首推杜甫。我们大家都称杜甫为“诗圣”,他是诗国中的一个圣人。但是杜甫还有一个称号,我们平时不大提起。那个称号是什么呢?是“情圣”,是感情方面的圣人。1922年,梁启超到诗学研究会去演讲,他的题目就是《情圣杜甫》。梁启超说,别人都称杜甫为“诗圣”,我却要称他为“情圣”,因为杜甫体现在他的诗歌中的感情是最深厚的,最诚挚的,达到了圣人的境界,所以要称他为“情圣”。我完全同意梁启超的说法。我们先举几个例子,来看看“情圣”杜甫在诗歌中是如何表现天伦之情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东西,当你还没有失去它的时候,你是不会觉得它特别可贵的。比如说健康,当你没有生病的时候,你不会感觉到健康有什么宝贵。但是当你一旦失去了它,你生病了,或者你看到身边其他人生病了,你就会体会到,健康真是太宝贵了。天伦之情也是一样。杜甫诗中写到的天伦之情,本来是我们大家都拥有的,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着的,也许我们在平时对它并不太在意。但是,当杜甫遭遇了动荡的时代,当杜甫和他的家人在兵荒马乱的年代里生离死别,他的天伦之情受到损害,甚至被毁灭了,此时此刻,杜甫所刻画的天伦之情就得到了凸现,得到了浓缩,就变得更加可贵了。对杜甫一生影响最大的动荡事件,当然是安史之乱。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到了第二年,杜甫带着他的家人,随着大批难民一起逃难,最后逃到了陕北的鄜州,现在那儿叫富县。在鄜州有一个小村庄,在文学史上很有名,叫做羌村。杜甫全家都逃到羌村,他把妻子和儿女安置好以后,有消息说此时唐肃宗的临时政府驻扎在宁夏的灵武。杜甫一心报国,就径直投奔灵武而去,没想到才走到中途,就被叛军俘虏了。安史叛军抓住了杜甫,然后把他押解到长安去了。这一年,也就是公元756年的秋天,杜甫被抓到了长安。在一个夜晚,杜甫在长安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心里非常挂念还在鄜州的妻子和儿女,他就写了一首感人至深的诗,叫《月夜》,就是有月亮的夜晚。这首诗是杜诗中的名篇,后代的读者对它评价非常高,但是大家在评说这首诗时,主要说些什么呢?他们说,这首诗构思巧妙,当时杜甫正在长安,他在长安望着一轮明月,但是这首诗完全是从对方写起的,就是先从他的妻子所在的鄜州写起,第一句就是“今夜鄜州月”,他不说“今夜长安月”。他人在长安,心却飞到了鄜州。第二句也是一样,“闺中只独看”,他想象他的妻子正在闺房里孤独地望着这轮月亮。这时杜甫的儿女也在鄜州,为什么说妻子是独自望月呢?下面就交代清楚了:“遥怜小儿女,未解忆长安。”原来他的儿女太幼小了,孩子们还不懂事,不知道思念身陷长安的父亲,他们也不懂得回忆以前曾在长安经历的生活。儿女们太幼小了,他们还不能为他的妻子分忧,所以杜甫就想象妻子是一个人在鄜州孤零零地看着月亮。这样的构思当然是巧妙至极,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这首诗表现了杜甫对他的家人,对他的妻子,对他的孩子的满腔深情。大家想想,杜甫这个时候正处于一种什么处境啊?他被叛军抓到长安,长安已经沦陷了,叛军在长安杀人如麻,镇压得很厉害,长安城里非常恐怖,杜甫本人的处境也非常危险。他正在那样的危难之中,但是他不说我的情况怎样怎样,他先想到的是他的妻子怎么样,孩子们怎么样,念念不忘,关怀体贴,满腔深情。这首诗的最后两句是:“何时倚虚幌,双照泪痕干?”什么时候我才能够跟你团聚呢,让月光照着成双成对的我们,脸上不再有泪痕呢?这是何等动人的天伦之情! 第二年,公元757年,这一年的春夏之交,杜甫冒着生命危险从沦陷区的长安逃出来了。这个时候唐帝国的临时政府已经转移到凤翔,就是现在陕西的凤翔县,距离长安大约有二百里。杜甫逃出了长安城,然后又穿过唐军与安史叛军对峙的那个战场,当时两支军队正在进行拉锯战,杜甫从战场边上穿插过去,然后逃到凤翔,也就是逃归朝廷了。这是杜甫忠于国家的一种表现。当时被扣押在长安的唐朝的官员,大大小小不知道有多少,只有杜甫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逃了出来,像王维那样的诗人都没有逃出来,更不用说主动投敌的张垍等人了。杜甫逃到凤翔以后,朝廷当然会觉得他很忠诚,就委任他做“左拾遗”的官,具体的过程我们就不细讲了。杜甫当了左拾遗以后,就向朝廷直率地提意见,皇帝就不高兴了。这一年的闰八月,唐肃宗就让杜甫到鄜州去探亲,皇帝说:放你一段时间的假,你回去探亲吧。真实的原因是皇帝讨厌杜甫老是提意见,想要疏远他,杜甫就去探亲了。杜甫从凤翔出发,回到了鄜州。这一次探亲产生了两个重要的作品,一是《羌村三首》,我肯定很多听众朋友都读过。另外一首,也是更重要的一首,就是杜甫诗集中最长的一首诗,也是最重要的一首诗,就是《北征》。 所谓“北征”,就是向北边走,古人所说的“征”不一定是征战,旅行也可以叫征,向东边走叫东征,向西边走叫西征,北征就是向北边走。杜甫到了北边,到了陕北,到了他的家,就把一路上的所见所闻,把他对此时的国家形势的看法,以及对国家前途的种种忧虑,种种希望,都写在这首诗里。《北征》这首诗是写重大主题的,但是诗里也穿插着杜甫和他家人的种种遭遇,宋刊杜诗《北征》书影展现了一些生动的生活情景。《北征》里特别写到了一个细节,就是杜甫好不容易回到羌村,见到了自己的家人,他被俘虏以后已经过去整整一年了,这时已经是第二年的秋天了,所以他回家以后,他最小的儿子已经不认识他了。小孩子嘛,一年多没见到父亲,已经不认识他了,以为是陌生人,就转过脸去哭。孩子们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战乱时代嘛,生活过得很艰难。接下来的一个细节最有意思:过了几天,孩子们跟杜甫比较熟了,不再怕他了,还跟他亲热起来,然后就“问事竞挽须”,就是孩子们纷纷向他打听:“外面的情况怎么样啊?爸爸你在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啊?”等等,大家争着问。“竞”就是竞争,抢着。“挽须”是什么呢?是拉胡子,“挽”就是拉,“须”就是胡子。孩子们为什么要争着拉杜甫的胡子呢?我们想象一下,可能是这样的:因为杜甫有好几个孩子,可能杜甫正在回答这个孩子的问题,告诉他爸爸怎么样了。站在另一边的孩子等得急了,就拉着爸爸的胡子,使他的脸转到那边去,说你先回答我的问题。在封建时代里,孩子们乱拉父亲的胡子,当然是不合礼数的,对父亲不够尊重,父亲的胡子怎么好乱拉呢?在正常的情况下,父亲难免要呵斥他们:“哎,你怎么可以乱拉爸爸的胡子?”但是杜甫下面的一句诗却是:“谁能即嗔喝?”孩子们乱拉我的胡子,抢着拉我的胡子,谁能够吆喝他们呢?谁能够呵斥他们呢?我不想呵斥他们。为什么?“翻思在贼愁,甘受杂乱聒。”就是回想当我陷于叛军中,当我被扣押在长安的时候,我一心想念家人,一心希望能够见到我的孩子,现在终于见到他们了,即使他们乱拉我的胡子,我也不在意。即使他们在那里聒噪,抢着说话,胡言乱语,吵成一片,我也心甘情愿。为什么?因为杜甫太爱他的孩子了。 再过两年,到了公元759年,这时杜甫带着全家离开了甘肃的天水,唐代叫秦州,然后逃往成都。杜甫全家的生活没有着落,他要往南逃,途中经过一个地方,当时叫同谷县,现在叫成县,在甘肃,在宝成铁路上。杜甫路过同谷县时,那里本来有一个朋友答应接济他的,不知为什么,后来杜甫并没有得到接济。这时正好是天寒地冻的岁暮时分,杜甫全家就陷于绝境了,生活非常困难,一家老小都饿得奄奄一息。我们的大诗人在冰天雪地的时候,亲自拿了一把铁铲,到荒山野岭去,想挖一点野生植物的块茎来充饥,处境非常悲惨。就是在同谷县,杜甫写了一组非常有名的诗,叫《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乾元”是唐肃宗的年号。那一组诗一共有七首,我们看一看其中的第三首和第四首。 第三首诗是写杜甫想念他的弟弟,第四首是写杜甫想念他的妹妹。第三首诗说:“有弟有弟在远方,三人各瘦何人强?”就是我有弟弟啊,我的弟弟都在远方,都分散在各处,他们三个人都是面黄肌瘦的,有哪个人稍微好一点呢?谁都不好。杜甫一共有四个弟弟:杜颖、杜观、杜丰、杜占,为什么说“三人各瘦”呢?原来他的小弟弟杜占一直是跟在他身边的,这时正跟着杜甫一起逃难,另外的三个弟弟分散在各处,杜甫非常想念他们。在这种战火连绵的年代,我的三个弟弟不知道怎么样了,他们的生活过得很艰苦,个个都是面黄肌瘦的。 第四首诗想念他的妹妹:“有妹有妹在钟离,良人早殁诸孤痴。”钟离是现在安徽的凤阳,杜甫有一个妹妹嫁在凤阳,离得很远,而且妹夫早就死了,几个孩子还幼小不懂事,所以杜甫非常挂念她。这样的一个妹妹,一个寡妇带着好几个孩子,她怎么生活啊?杜甫惦念着她,关心着她。在兵荒马乱的动荡年代里,杜甫始终挂念着他的弟弟、妹妹,这是名副其实的手足之情。可以说,杜甫诗中对于他的家人的感情,或者说杜诗中体现出来的那种天伦之情,由于战乱的背景得到了凸显,从而更加鲜明,更加感人。 最伟大、最无私的一种天伦之情,大概要推母爱了。那么,唐代的诗人又是如何歌颂母爱的呢?中唐有这样的一位诗人,他命运不济,一生潦倒,直到年近半百得到一个微职后,才实现奉养母亲的宿愿。但正是他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歌颂母爱的诗篇,被历代的读者推崇备至。那么这位诗人是谁呢?他又是如何歌颂母爱的呢? 父爱和母爱,这是两种重要的天伦之情,大家都很清楚。反过来,如果从儿女的立场来说,他们对父母的感情也是重要的天伦之情,古人称之为孝顺之心,大家也都很清楚。但是,在很长的时期内,这个问题被搞得很混乱,有时甚至到了是非颠倒的地步。自从“五四”以来,人们一说到孝,总要联想到封建思想、封建伦理,总觉得这个“孝”字即使值得提倡,也不是那么理直气壮。我曾经听到年轻的朋友抱怨说,为什么老是要求我们孝,为什么不强调父母要爱儿女呢?我觉得父母对儿女的爱是不需要提倡的,它是天然的,我可以说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父母都是爱儿女的。父母对儿女的爱有没有问题呢?当然也有问题。问题在哪里?第一是管教过严,有些父母望子成龙的心愿过于迫切,把孩子逼得太厉害,要孩子学这个学那个,非要孩子出人头地,管教方法也不对头。第二是过于溺爱,对孩子爱得过分了,什么都顺着孩子,呵护,纵容,无所不至,这样对孩子的成长非常不利。如果排除掉这两种过于偏执的情况以外,你说世上的哪个父亲、哪个母亲是不爱孩子的?几乎没有。因为父爱和母爱,尤其是母爱,实际上是一切高等动物都具有的感情,不光是我们人类。我们看哺乳动物,看鸟类,它们在抚育下一代的时候也是尽心尽力的,一定要把下一代抚育成长,甚至还要教它们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我们看到“动物世界”的电视节目里,鸟妈妈或鸟爸爸不但不辞劳苦地哺育小鸟,而且不厌其烦地教小鸟学习飞翔。问题是,反过来,幼小的一代对父母的爱又如何呢?应该说在动物那里是没有的。中国的古人为了要提倡孝道,所以宣扬说动物也懂得行孝。有一个名词叫“慈乌”,就是慈祥的乌鸦,慈乌在《本草纲目》里都设了条目的。说有一种乌鸦,它懂得“反哺”。什么叫反哺呢?就是这种乌鸦的父母在它幼小的时候曾喂养它60天。小乌鸦长大以后,老乌鸦衰老得没有力气去捉虫吃了,小乌鸦就反过来喂养父母60天。但是这实际上只是人类良好的愿望,自然界并没有真正的慈乌,动物是不懂得孝道的。但是人类不一样,人类是懂得孝道的,人类应该要理直气壮地强调:父母要爱儿女,反过来儿女也要爱父母,这是我们的基本责任,这是基于天伦之情的一个道德准则,是知恩图报的伦理学原则在家庭内部的体现。 那么我们来看一看,在唐诗中有什么歌颂父爱或者母爱的好作品。毫无疑问,大家马上会想到一篇最典范的作品,一首传诵得最广的唐诗,那就是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就是这六句话,没有任何的典故,没有任何难解的词语,一读就懂,但这首诗确实是千锤百炼的好诗,写得真好!这首诗好像没有多少地方需要讲解,我稍微说几点。“三春”就是整个春天,春天一共三个月嘛,九十天,古人把它分为三段:孟春,仲春,季春,加起来共三个月,就是指整个春天。孟郊说我就像一颗小小的草,全靠太阳给了我温暖,使我成长。母爱就像阳光一样,但是我只是一棵小草,尽管有心要报答母亲的恩情,又怎么能实现我的愿望呢?言下之意是母亲的恩德太深了,太广了,我没法报答。这首诗还有一个背景要介绍一下,就是它也许反映了一个地方风俗。根据现代学者研究的结果,说在长江下游地区,就是现在的江苏、浙江那一带,从古就有这样的风俗。假如家里有人要出远门,母亲或者妻子就要亲手给他们缝衣服。那个衣服一定要缝得针脚细密,就是一针一针细细地缝,不能粗针大麻线。据说衣服缝得针脚细密,出远门的人就会早一些回来。如果你缝得不细,他们就会迟迟不归。当然孟郊的原意也可能是母亲担心游子迟迟不归,所以把衣服细针密缝,这样方可耐穿。这首诗需要解释的恐怕就是这两点,其他的部分大家一读就懂。孟郊这首诗是在他五十岁那年写的。孟郊一生穷愁潦倒,在科举和仕途上都很不顺利,他到五十岁那一年才当上了一个小官,在江苏的溧阳县当县尉。他总算当上官了,有薪俸收入了。孟郊就把他的老母亲从家乡,就是浙江的德清,接到溧阳来奉养。就在这一次迎接母亲的过程中,孟郊写了这首诗。从古到今,这是大家公孟郊《游子吟》诗意图(清?钱慧安绘)认的对母爱歌颂得最好的一首诗。 我们举一个最不喜欢孟郊诗的人来作例子,这人就是宋代的苏东坡。苏东坡最讨厌孟郊的诗,因为他的诗歌风格跟孟郊的诗歌风格差别很大,所以他说“我憎孟郊诗”,就是说我讨厌孟郊的诗。但是他又承认孟郊的诗感情真挚,非常感人,他说孟郊的诗好处在哪里呢?他说是“诗从肺腑出”,孟郊的诗是从肺腑里面流出来的,是发自肺腑的,是内心的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这种情感一旦流露出来,就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呢?苏东坡又说了一句:“出辄愁肺腑。”就是孟郊把肺腑之情抒发成诗歌以后,这个文本,这首诗歌,就能感人肺腑,就能使读者受到深深的感动。不喜欢孟郊诗的苏东坡却承认孟郊诗“诗从肺腑出,出辄愁肺腑”,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评价。苏东坡没有说明孟郊最感人的诗歌是哪几首,但毫无疑问,《游子吟》肯定是其中最好的范例。 1992年,香港的一些文化团体在全市市民中举行了一次问卷调查,问题是你最喜爱哪一首唐诗。结果得票率最高的就是孟郊的这首《游子吟》。在香港市民推选出来的十首唐诗中,它高居榜首。据说后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把这首诗推荐给全世界的小学生,作为小学教材。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教孩子们读唐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当然是要读的,但是我想首先还是让他们读读“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吧,这对我们的孩子有很好的教育作用。 孟郊的诗是从儿女的立场来歌颂母爱的,它的出发点是儿女对父母的感恩之心。那么,如果从父母的立场出发,唐代诗人又是如何抒发父爱与母爱的呢?由于唐代诗人多数是男性诗人,那么父爱有没有使诗坛上的男子汉们变得柔肠宛转呢?例如李白,他的性格是那样的豪放和浪漫,那么在李白的诗歌中,他又是如何抒发对儿女的一腔深情的呢?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就是李白的《寄东鲁二稚子》。所谓“东鲁”,就是现在山东的西南部那一带,是古代的鲁国。“二稚子”,是两个幼小的孩子。这首诗的写作背景是怎样的呢?这首诗大概是李白三十九岁那一年写的,那个时候李白的第一个妻子许氏已经去世了。李白一生中结过两次婚,第一个妻子是许氏,第二个妻子姓宗,就是宗氏。这时许氏已经去世了,许氏去世时留下一子一女,大的是女儿,叫平阳,小的是儿子,叫伯禽。我们都知道,李白是云游四海的人,他喜欢到处游览,到处漂荡,所以他就把两个孩子寄养在山东,寄养在现在的泰安那一带,然后就浪迹四海去了。等到李白三十九岁那一年,他正在长江下游,在东吴。那一年春天,他突然想念起他的孩子来了,因为两个孩子寄养在别人家里,他们的母亲早就不在了,所以李白就写了这首诗。李白先是说,我很想念东鲁那个地方,我曾经在那里亲手种了一棵桃树,这棵桃树现在已经长得跟酒楼一样高了吧。然后他就想起两个孩子来了,他说:“娇女字平阳,折花倚桃边。折花不见我,泪下如流泉。”我有一个爱女,是我很宠爱的女儿,她叫平阳。她倚在桃树旁边,顺手折了一枝桃花,这时她一定会想念父亲,因为这棵桃树是我亲手栽种的。但是她折下桃花,想念父亲,父亲却不见踪影,她的眼泪就像泉水一样地流淌。下面的四句转而写他的儿子:“小儿名伯禽,与姊亦齐肩。双行桃树下,抚背复谁怜?”我还有一个小儿子,他叫伯禽,他现在的个子恐怕跟他姐姐差不多高了,男孩子长得快一点,所以与姐姐一样高了。姐弟两个在桃树下面绕着树走,有谁抚摸着他们的背去疼爱他们呢?他们的母亲已经不在了,我这个当父亲的又远在他乡。由于李白非常想念两个孩子,所以诗里又说:“念此失次第,肝肠日忧煎。裂素写远意,因之汶阳川。”他说我一想到两个孩子没人照料,心里就像乱麻一样,简直要失去常态了。我的肝肠每天都像火煎一样,非常难过,于是我赶快写一首诗,寄到汶水那边去。我们都知道,李白一生四海为家,他喜欢周游名山大川,他非常潇洒,非常旷达,他很少把感情十分专注地投射在某个地方,但是这一次情况不同了,李白这么强烈地思念着东鲁那个地方,他再也潇洒不起来了。我们也知道李白的诗风是浪漫的,他的诗风不像杜甫那样的沉郁,李白在诗中抒发的感情也是很潇洒,很放得开的,但是这首诗的风格却变得相当沉郁了,这首诗中的感情非常浓厚、深沉,有点像杜甫的诗风了。是什么使李白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是父爱。 从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不但性格深沉的杜甫对亲人牵肠挂肚,连个性豪放的李白也在想到孩子时表现出他柔情的一面,这就是天伦之爱的力量。父爱的伟大,在另外一首唐诗里得到了最淋漓尽致的表现,但是这首诗却命运不济,遭到很多现代读者的误读,那么这究竟是哪一首唐诗呢?这首诗又是怎样抒写父爱的呢? 下面我们稍微多花一点时间来讲第二个例子,这是韦应物的一首诗,诗的标题叫做《送杨氏女》。先解释一下标题,这是诗人为他的女儿送行。那么韦应物的女儿怎么叫“杨氏女”呢?原来她是嫁给姓杨的人家的女儿,中国古代的妇女出嫁以后就改姓夫家的姓,不再姓她原来的姓了,现在西方各国还是这样的。现代中国妇女的地位最高,她们出嫁以后不再改姓。韦应物的长女,大女儿,嫁给一个姓杨的人家,所以他称她为“杨氏女”,还写了一首诗来送她。韦应物的妻子叫元苹,如果我是去年到“百家讲坛”来讲这首诗,我还不能这样说,因为我们原先不知道她叫什么,现在我们知道了。为什么呢?今年上半年,在西安南郊的出土文物中有韦应物一家的四方墓志铭,其中有一方就是韦应物亲自为他的妻子写的墓志铭,现在出土了,我们就知道韦应物的妻子叫元苹,结婚以后夫妻很恩爱,但是元苹到三十六岁那一年生了一场大病,就去世了。元苹身后留下三个孩子,前面两个是女儿,我们现在没法考证出长女当时是多少岁,估计是十多岁。第二个女儿那一年才五岁,最小的是一个儿子,还不满周岁。韦应物那个时候是四十岁,他比妻子大四岁。七年以后,就是到韦应物四十七岁那年,也就是他的妻子去世七年以后,他的长女到了婚嫁的年龄。古人早婚,女孩子十六七岁就要出嫁了。韦应物的长女嫁给一个姓杨的人家,姓杨的人家派人来接新娘子,然后坐上船走了。韦应物当时在安徽的滁州做刺史,来接亲的船先从滁河进入长江,再向上游上溯,长女就嫁到她的夫家去了。韦应物在送别大女儿时写下了这首诗,所以叫《送杨氏女》。 《送杨氏女》这首诗是被清朝人选进《唐诗三百首》中去的,我们知道,选进《唐诗三百首》里的诗都是名篇,都是很好的诗,但是这首诗到了现代,有些年轻的读者朋友不太喜欢它。我在南京大学碰到过这样的同学,他们说这首诗写得不怎么好,他们觉得这首诗平淡无味,不是特别精警,为什么会选在《唐诗三百首》里呢?我就说,你们还没有到那个年龄,你们现在太年轻,要等到年纪稍大一点,你们再来读它,味道就完全不一样了。为什么?我们来看一看它的具体内容。韦应物的这首诗是送别女儿的,所以他首先回忆了他的妻子,就是这个女儿的母亲逝世以后的情况。他说你们这几个孩子啊,从小就没有了母亲,是我独自把你们抚养长大的,我非常疼爱你们。因为没有母亲了,父爱和母爱合并在一起,由韦应物一个人来承担,来倾注了。然后他又说,由于你们从小没有母亲,本来应该由母亲来承担的对你们进行的教育就有所欠缺。古代的女孩子有一些闺房里面的规矩,妇女应该怎么举动,要遵守什么道德,这本来应该由母亲来教导的,但是你们的母亲死得早,由我这个父亲来进行这方面的教导,就不免有所欠缺,所以是“自小缺内训”,就是家庭内部的,闺房里的教导做得不够。这样一来,韦应物就担忧起来了,他担忧女儿嫁到夫家以后,怎么能跟公公、婆婆处好关系呢?他说我非常担心,因为女性的行为规范应该由你的母亲来教导的,现在你没有得到很好的教导,所以我怕你嫁到夫家后处不好关系。在这首诗的最后,韦应物说:现在我与你分手了,将来再要见到你,不知道是何年何月?因为古代交通不便,女孩子出嫁以后,一般也很少有回娘家的机会,所以韦应物送别女儿,心里非常悲痛。 那么,有些年轻的读者朋友对这首诗不太满意,主要是在什么地方呢?主要在于这首诗的中间部分,这首诗的中间有好几句话是韦应物对女儿的谆谆嘱咐,就是你现在要出嫁到夫家去了,我告诉你应该怎样怎样,说了一些教导她的话,最主要的就是这四句诗,先看前面两句:“贫俭诚所尚,资从岂待周。”就是过贫俭的生活,本来是我们所崇尚的,我们不追求富贵。“资从”就是嫁妆,你对嫁妆也不要有太高的要求,我们家本是一个清寒的家庭,给你准备一些嫁妆就算了,不必追求完备。下面两句更重要:“孝恭遵妇道,容止顺其猷。”你到了夫家以后,一定要孝顺老人,要恭恭敬敬地对待老人,要遵守妇女应该有的道德。“容止”就是容貌和举止,你的表情,你的举止,一言一行,都要遵守夫家的规矩。“猷”就是法则,规矩。这几句话,现在的年轻朋友也许会觉得,是不是思想比较陈旧啊?观念比较落后啊?是不是说的都是一些简单的道理,没有什么高深的意思在里面?是的,是没有什么高深的意思在里面,尤其是在当时,在唐代,像韦应物这样的家庭,书香门第,一个女孩子即使从小没有母亲,她对于要孝顺老人,要崇尚贫俭,对这些规矩不会不懂的,她肯定知道。那么韦应物为什么还要在女儿出嫁的时候写一首诗谆谆嘱咐,还要来教导一番呢?这是父爱使然,因为父亲最关心女儿,他在离别的时候一定会说这番话。我想,当我们年轻的时候,当我们离开父母出外读书、出外工作的时候,有哪一个父母不会对我们做一番谆谆嘱咐?他们肯定会反复交代,说了一遍又一遍。也许我们在当时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会觉得父母的话并没有什么高深的道理,他们说的道理太简单了,或者观念还有点陈旧,而且唠里唠叨,语无伦次。对于这样的话,我们也许会有点不耐烦,觉得父母何必这样唠叨呢?但是,到了将来,等到过去一段时间以后,你再来回首,再来回味那一番话,你就会有完全不同的感觉。 我举一个例子,朱自清先生的《背影》。朱自清的《背影》是现代散文中的名篇,大家都知道,《背影》是写他对父亲的惦念。文章里有一个细节,朱自清在南京坐火车到北京来,他的父亲把他送到车站,给他买了一些桔子,然后父亲就对他交代一番。交代他什么呢?路上要小心,在火车上夜里要警醒一些,不要受凉,到了北京赶快来信,就是这些话。朱自清在《背影》中说,他当时听了这些话,觉得不耐烦,觉得父亲说话不漂亮,还有点迂,道理也都是很陈旧的,难道我这么大了还不懂得吗?路上要小心,不要受凉,我都知道,你干吗还要跟我说?若干年以后,朱自清说:“我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太聪明了!”朱自清忏悔说,当时自己真是聪明过头了!朱自清为什么会觉得后悔呢?他觉得当时没有好好地领会父亲一番叮嘱中所包含的那份珍重的情意,那是非常可贵的,自己却把它看轻了,当时竟然觉得不耐烦了。我觉得,很多朋友都有过像朱自清一样的经历,一样的感受。俗话说,当家方知柴米贵,养儿方知父母恩。当你初次离开你的父母,父母为你送别的时候,当他们对你进行一番叮嘱的时候,你也许会觉得太唠叨,太啰嗦,话说了一遍又一遍,又没有什么特别高深的道理,何必这样啰嗦呢?你会觉得不耐烦。但是一旦你自己当了父母,你自己来送别你的儿女,到外地去读书,到外地去工作的时候,你肯定也要对他们唠叨一番,你同样会说些很简单的道理,而且颠三倒四地说上很多遍。我们承认这些话里没有什么高深的道理,就像韦应物在这首诗中所写的,他对他的女儿的那些交代,也没有什么高深的道理。你说在伦理学上面,在道德学上面,韦应物说了什么特别高深的道理吗?诗中有什么警句吗?没有,都是一般的话,都是再平常不过的道理,也是再普通不过的语言。但是,恰恰是这些语言,它里面凝聚的是父爱和母爱,所以不但值得我们非常细心地聆听,而且应该让那些话在心中留下永远难忘的温馨回忆,因为那不是别的,那就是父爱和母爱。 所以我觉得像韦应物的这首《送杨氏女》,当读者朋友还很年轻的时候,你不要轻易地急着下判断,说这首诗写得不好,没有什么高深的意思,艺术水准也不高。你稍微等一等,等到你自己当了父母以后,你再回过头来读,我想你可能会有朱自清写《背影》时候的那种感受。父爱和母爱毕竟是人际间最可珍贵的一种感情,这在韦应物的诗中得到了很好的展现。所以,这首《送杨氏女》选在《唐诗三百首》里,是完全合格的。即使到了今天,我们也不应该因为诗中有一些封建的意识,就轻易地把它否定掉。即使在今天,这首诗依然能让我们感动,它依然能提醒我们,父母对我们的千叮万嘱其实就是千万重的关爱,让我们珍惜这种可贵的关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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