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以无御有,以简御繁

 弓乙 2016-06-25


“无”
超越了感官的存在
老子

当前浏览器不支持播放音乐或语音,请在微信或其他浏览器中播放 7:56 以无御有,以简御繁 来自道德经

     道的工作方法是以无来驾御有,以简来驾御繁,而不是相反。


       人们都是通过感官认识世界的。如果我们的眼睛看见了,我们就说看见了;如果我们的耳朵听见了,我们就说听见了;如果我们的手触摸到了,我们就说摸到了。我们相信我们的感官认知到的一切,事实上,在很多时候我们过多依赖我们的感官,甚至是滥用我们的感官。


       可是世界的层次何其丰富,又岂是人的感官所能遍知了的?世界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感官可以感知的;二是超越感官、感官无法感知的。对于这种超越感官的状态,老子给它取了很多个名?,可以称之为“微、希、夷”;可以称之为“一”;可以称之为“恍惚”。




  事实上,人生之种种追求,不过是感官之刺激与享受。人们所求的往往就是目欲见美色,耳欲闻美音,口欲尝美味,心欲思美事。若所求有所不得,则忧心忡忡,惶惶不可终日。为了解除人生如此大的一则苦恼,老子就着力推出了超感官这一存在,作为人生追求的一个重要目标。

  世界五彩缤纷,何其美妙。为什么老子不去谈一谈多姿多彩的东西,反而大谈看不见摸不着的超感官存在,这是不是有些大煞风景呢?其实这里面是有一些原因的。




其一,超感官存在是物质属性的存在,具备客观实在性。


       老子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皎,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老子说的有和无的关系究其实质有点类似于微积分的关系。无限细分就是无,无限求和就是有。有无限细分下去就趋近于无,但不是绝对的无,所以无仍然是物质。有和无只是聚与散的不同。




       中国古代有很多学者都讨论了这个问题。比如庄周所著的《庄子》一书的“天下篇”中,就说“一尺之棰,日取其半,万世不竭”。三国时期的刘徽在他的割圆术中提到“割之弥细,所失弥小,割之又割,以至于不可割,则与圆周和体而无所失矣。”宋代著名的道教学者张伯端在《金丹四百字序言》中说:“夫金丹于无中生有,养就婴儿,岂可泥象执文而溺于旁蹊曲径。然金丹之生于无也,又不可为顽空,常知此空乃是真空,无中不无乃真虚无。”可见“微、希、夷”的状态虽然为感官所不能察觉,但仍然是一种物质的状态,并非凭空设想出来的,因而也是客观存在的。


       记得明朝的思想家王阳明有一句名言叫做“见花花在,不见花花不在”。王阳明此言在老子听来一定十分好笑。就连超越感官的“微、希、夷”的状态,老子都认定其为物质的存在,而王阳明居然肯定一朵看得见的花的物质属性和客观实在性,看来老子的思想和王阳明的思想差异是很大的。老子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追求客观真理的实在性,而不是像王阳明那样片面夸大人的主观性。




其二,超感官存在是完美的存在,具备高度的统一性。


        老子说,这样一种超感官的存在“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又说“其上不皎,其下不昧”。可见超感官的存在是一种无需分辨的完全统一的存在,同时这种存在又是既不光明也不黑暗的,因而可以谓之完美。人生活在世界上,可能见过无数的人,可是何曾见过一个完人;可能见过无数艺术品,可是何曾见过一件完美的艺术品。因为若有感官,便有善恶美丑的种种分别,惟有超越感官才能达到完美统一之境界。




其三,超感官存在是永久的存在,具备时空的永恒性。


       老子认为这样一种超感官的存在是“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的,因而这种存在是永恒不灭的。凡是可感官的存在都是即生即灭的。唐人崔护《题都城南庄》云:“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感官之美固然动人,但其最大的遗憾之处在于短暂而易逝,而且常常非个人意志所能左右,使种种遗憾深入人的肺腑。而超感官存在永恒不灭,可为人永久之依托。




其四,超感官存在是古老的存在,具备原始性。


      老子说:“能知古始,是谓道纪。”可见超感官存在是一种古老而原始的存在,是道的根本。

其五,超感官存在可以驾驭感官存在,具备统治性。


       老子说:“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老子为什么要讲超感官存在的问题,目的就是以无来御有,通过掌握超感官存在来更好地掌握可感官存在,从而使人得到更丰盛、更圆满、更自由的生命。老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独特而重要的思想方法,那就是要以无来御有,而不是以有来御无。有趣的是,现代的科学研究表明,占宇宙物质和能量主体地位的并不是看得见的恒星,而是看不见的暗物质和暗能量。可见整个宇宙是被超感官的存在统治的。这让人不得不佩服老子“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的奇妙思想。需要指出,老子说的“无”并不是一无所有,而是一种特殊的超越了感官的存在。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