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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基础知识问答

 龙源监理 2016-06-25

Q: 什么是PPP?


A: PPP,是英语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直译为公私伙伴关系或公私合营,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Q:PPP项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A:

1、是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关系。交易双方应该是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如果是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如电厂脱硫脱硝、工业污水处理等,则属于第三方治理的范畴是企业治污责任的包。

 2、项目产出的应该是公共产品。竞争性行业如房地产、商业项目等不适合PPP项目。

 3、是长期契约(10年以上),能实现全生命周期的绩效管理。其蕴含的理念是,PPP需要整合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管理成本的最优化,其中关键一点就是要把运营阶段纳入进来, 这是很多BT项目所不具备的。形象的比喻是,PPP项目是“长期的婚姻而非短暂的婚礼”。 

 4、项目要体现风险分担原则。要有合理的风险适配机制,即最适合政府政府承担的风险,如法律风险、政策风险、最低需求风险等,由政府方承担;而建设、运营等风险,由社会资本方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担。在这一风险适配机制下,政府和社会资本各方各自承担己方善于应对的风险,最终实现项目成本最小化。

 5、项目要体现利益共享原则。保证社会资本“盈利但不暴利”。

 6、项目符合PPP模式的物有所值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Q:PPP项目的参与主体有哪些?


A: 

1、政府或其机构: 主要是提出需求,并决定项目是否适合采用PPP模式       2、私营部门 :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竞争获得公共服务项目的企业、资本,包括国有、私有、外资等各类企业。

     

 对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现行政策规定“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可以作为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

3、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由项目主办人设立,作为特许经营公司,一般通过股本募集获得资本,并由股东协议明确各主办人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整个特许期中的投资总额分摊和各自的义务等。

4、金融机构 :一般是综合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基金公司等,它们会给相关项目提供金融资本(股加债),一般有基金、银行贷款、信托贷款、开发性贷款等。 

5、承包商、运营商或供应商:建设承包商、设施运营商通常也是项目主办人或主办人的附属机构,项目公司通过固定价格交钥匙合同聘用它们。

6、保险机构

7、项目咨询服务机构:如专业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招投标代理机构等


Q:PPP项目的收费机制?


A:

1、完全依靠项目用户付费(如供水、燃气项目、收费公路)—经营性项目;

2、完全由政府支付服务费用(如市政道路、生态环境项目)—非经营性项目;3、部分来自项目用户付费并由政府提供缺口补贴,以保障项目财务可行性(如污水处理项目、垃圾处理项目)— 准经营性项目


Q:PPP的合作模式有哪些?


A:  

1、新建项目:典型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社会资本方负责建设、运营,到期后交给政府方。BOO(建设—拥有—运营)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为常见变体模式;

2、存量项目:

典型模式TOT(转让—运营—移交):政府将建成或正在建设的项目作价转让给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负责后续建设和运营管理,期满后交还政府。常见的另一种模式是ROT(重建—运营—移交)。


Q:PPP项目的操作流程?


A: 分5个步骤19个环节,业务俗称“5.19流程”:

1、项目识别(1)项目发起方式(2)项目筛选(3)物有所值评价(4)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2、项目准备(5)管理机构组建(6)实施方案编制(7)实施方案审核

3、项目采购(8)资格预审(9)采购文件编制(10)采购文件评审 (11)谈判与合同签;

4、项目执行(12)项目公司成立 (13)融资管理 (14)绩效检测与支付(15)中期评估

5、项目移交(16)移交准备(17)性能测试 (18)资产交割(19)绩效评价从社会资本方(企业)角度,PPP项目的流程可表述为项目确认、可研阶段--招投标阶段--建设阶段--运营阶段--移交阶段。


Q:如何辨识伪PPP?


A:“地方融资太饥渴,企业谨防伪PPP”。有些地方政府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明股实债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将项目包装成PPP项目。企业一旦陷入此类项目,可能遭遇政府方到约定时间不能兑现承诺,会陷入新一轮政府债漩涡。辨识伪PPP,还是要抓住PPP项目“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全生命周期合作”等基本特征,对于政府对项目公司或股东的收益、本息兜底承诺等违背PPP模式性质的项目,谨慎论证,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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