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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生猛的法官誓词:如违誓言,会辱没祖宗名誉,终生受良心谴责

 蜀地渔人 2016-06-26

来源/广西法律圈(gxflqwx)





周口中院副院长带领合议庭宣誓



周口中院将全面推行诉讼宣誓制度


继去年推行民事案件诉讼宣誓制度,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后,周口中院再次推广诉讼宣誓制定的适用范围,将在刑事、行政、审监案件推行诉讼宣誓制度。


凡是去年参加过周口中院民事案件庭审的都会发现这一庭审特色——诉讼宣誓,开庭前,由审判人员带头,所有诉讼参与人进行宣誓,承诺“以人格和良心庄严宣誓,如违誓言,会辱没祖宗传承的名誉,终生受到良心谴责,并受法律制裁”。“宣誓不仅对当事人和法官产生心理约束,促使其自觉规范诉讼行为,遵守诉讼诚信,更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参与过宣誓的法官们纷纷这样解读这项制度带来的效果。


作为诉讼宣誓的制定者和推行者,李志增院长是这样解读:“誓词是经我们深入研究,反复推敲,结合我们本地市情拟出的,通过仪式化的宣誓形式,促使法院公正审判,促使当事人诚信诉讼”。同时,李志增院长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在民事案件推行宣誓制度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一步拓宽诉讼宣誓制度的适用范围,将在刑事、行政、审监案件中,全面推行诉讼宣誓制度


宣誓就像老百姓生活中的发誓和赌咒一样,宣誓后,在法庭上不敢乱说,说的每句话都会认真想过,因为一旦说错了,就会侮辱祖宗名誉,会受到良心谴责。这个办法好,接地气,百姓生活中,有啥不相信或怀疑的事,都会用你敢发个誓或赌个咒类似的话。”参加过庭审的当事人是这样理解宣誓制度的。


过去一些案件的当事人由于受到利益驱动和其他原因,认为说假话、瞎话不算什么,尤其一些当事人当庭说瞎话、作伪证,把道德、法律约束视为儿戏。但是,一旦自己亲自宣过誓,无形之中就会有压力,这项制度非常好,应该大力推广。”一位律师是这样诠释这项制度。




周口中院推行法官当事人代理人证人全员全方位诉讼宣誓制度


针对滥用诉权、虚假诉讼、不诚信诉讼多发的问题,周口中院在刑事案件试行证人宣誓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关于诉讼宣誓制度的若干意见》,在全市两级法院所有案件全方位推行诉讼宣誓制度


一是实行全案全员宣誓所有案件无论是一审、二审、再审,无论是审判人员,还是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出庭作证的证人均须进行宣誓。


二是明确宣誓程序和方式诉讼宣誓是诉讼的必有程序。案件受理后,法院应向当事人送达诉讼宣誓提示书。开庭时,由审判人员、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依次进行宣誓,证人在出庭作证时宣誓。宣誓实行书面保证与口头宣誓相结合进行。宣誓人员在宣读完誓词后,还应在誓词上签字,宣誓情况入卷备查,做到规范化、常规化管理。


三是明确宣誓内容针对办案法官、诉讼代理人、当事人、证人不同的职业、法律要求,设计了不同的宣誓誓词,要求必须承诺以人格和良心庄严宣誓,并特别强调如果违背誓词、说假话、作伪证,将会辱没祖宗传承的名誉,终生受到良心谴责,并受法律制裁。以此对宣誓人产生心理约束,自觉规范诉讼行为,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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