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莫上城 律师,是专门为客户提供各项法律服务的职业法律人。与律师建立合作关系的都可以称之为律师的客户,即律师的衣食父母。如果在一个社会没有法律需求(当然,这种情形在正常国家是不会出现的),自然也就没有客户,那么律师的存在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更或许在如此社会压根就没有律师这个职业(说到这里,你们是不是联想到了某国)。足见,客户是律师的衣食之源,生存之本。当然啦,律师肯定要为客户提供其所需求的法律服务(如果有人光收钱,不提供服务或者少提供服务,那么你应该考虑下是否选对了人)。其中,法律咨询就是众多法律服务形式的一种。也相信绝大部分律师都有过为他人提供法律咨询的经历。
以本人为例,自从事律师行业以来,接过不少的法律咨询,无论是客户的,还是非客户的,其中还有一些是免费的。随着微信作为通讯和社交工具,不少的咨询是通过微信来进行的。但是究竟该如何以正确的姿势来咨询律师?确实是一个值得琢磨的问题。
一、尽量不要抱着免费的态度去咨询
律师是法律服务的提供者,是以法律服务为业,安身立命之本的。律师所提供的任何法律服务都是耗费了成本的,法律咨询服务自然也不例外。律师最大的成本是时间的成本,律师花费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时间精力来潜心研习法律,所耗费的时间之巨大自然不必言说。律师在提供咨询的过程之中,一来需要律师花费时间,即使这个时间短短几分钟。律师的几分钟时间也是宝贵的,几分钟足以处理一个问题,回复客户一个邮件了。二来法律咨询同样是律师智慧的结晶,是根据结合具体个案进行深思熟虑之后得出的结果,可谓是律师的智力成果。二者一叠加,收费理所应当了。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律师一定会计较这几分钟时间,相信很多计时收费的律师也基本上会忽略这额外超出的少部分时间。但我说的目的其实针对某些人自认为是的律师咨询只是动几下嘴巴而没有任何损失的反驳。因此,抱有“律师就是动动嘴皮而已”意识和心态的人,其实是也不太可能成为律师的理想合作客户。因为其压根不了解律师,不了解律师的工作方式,更不清楚律师的价值所在,也就更谈不上对律师工作的尊重。律师提供的任何法律服务都是付出了相应的成本的,并不是简单的几句话或者几分钟的问题。
倘若以医院看病为例,人一旦生病了,去医院看病,首先必须挂号,才会有医生对你的病情进行诊断。假若患者认为就是问一下患者的状况又没损失什么而不挂号,医生也不可能对患者诊断。这种逻辑关系在律师与医生之间,其实是一致的。
然而,人在江湖,律师要想做到完全避免免费咨询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面对的一些关系户,这是中国人情社会下的准规则。我在面对一些较为弱势的劳动者咨询时候,也会适当给予指导,比如孕期的女职工随意调岗,企业解散不支付孕期女职工经济补偿等。但是咨询者不能因此总想着免费,有可能会被律师拒绝而使得问题得不到解决,即使偶尔咨询成功了一次,也可能很难再进行第二次免费咨询了。
因此,正确的咨询姿势是咨询之前主动表示愿意付费咨询,或者获得咨询之后,主动支付费用给到律师。
二、尽量不要随时随地咨询律师
我接到过的咨询不少,有些咨询者是在晚上十点后或者周末的时候打过来的,有些是在相对不太安静的环境之中。前者是将律师视为二十四小时都在工作而不需要休息的超人,后者则是给律师一种咨询者是抱着较为随意的态度进行咨询的。此两者都不算是理想中的咨询方式。
在咨询时间上,个人觉得除非是非常紧迫必须立即处理的事情,否则咨询者应当首要选择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咨询,即周一至周五期间的八小时工作时间内。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的工作任务之一,在工作时间处理法律咨询再合适不过的了。但是在一天紧张而又繁重的工作结束之余,律师无论在思维状态上还是身体上基本是处于相对不佳的状况(当然,某些一碰到工作就打鸡血的律师除外),这时候去咨询,律师本人不仅需要牺牲私人时间去处理工作事宜,甚至还可能因为状态的不佳而导致没有给出精准的答复。这对咨询者和律师而言,都是所不乐于见到的,也是得不偿失的。因为咨询者付费了,没有得到最精彩的答复,可能觉得自己吃亏了。律师也可能因为自身的状态不佳没有提供周到极致的咨询服务内心上的遗憾。
在咨询的地点上,应当尽量在安静通信良好的通话环境中进行,这里特指的是电话咨询。电话咨询中,由于需要双方注意力高度集中才能完成良好的沟通,此时通话的环境就尤为重要。嘈杂、信号不佳、语音不清晰的通话环境不仅是费劲的,需要不断对方重复咨询中的言语,而且还可能导致任何一方的思路中断,要么咨询的案件详情不能完全展现在律师的头脑之中,要么律师的精准答复不能为咨询者所理解,显然达不到双方满意的咨询效果。通话的环境对于通话的质量无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律师的通话环境也是如此的,专业的律师都会选择在良好的环境中接受咨询。
因此,咨询者应当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及良好的通话环境之中咨询律师。
三、尽量避免铺垫过长或者极为简短的咨询
有一次接到某咨询者的咨询,案件其实很简单,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因为各种原因,劳动合同不见了,现在因为劳动合同快到期了,与劳动者发生了纠纷。但是企业咨询者却在咨询之前过多的阐述劳动合同不见的各种猜测,经过两次提醒之后,才回归主题上来,阐述纠纷并寻求解决方式。咨询者确实是太过偏离案件主题,讲述太多与案件无关的内容,属于典型的言不及义。大多数律师是不喜欢这类型的咨询,这种咨询基本上将律师当成了倾听者,而不是问题的解决者,浪费了双方的时间,应当尽量避免。
除了碰到过铺垫过长的咨询之外,我还碰到了极为简短的咨询者。比如好几次咨询者一上来就问,试用期解雇员工是否需要赔偿?这类极为简单的咨询,我想任何人都是无法准确答复出是否需要进行赔偿的。这是因为任何解雇是否需要赔偿都需要在具体的个案之中来分析和判断,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这种模棱两可的问题,是无法得出准确的答复。
因此,咨询者尽量避免铺垫过长或者极为简短的咨询。那么什么样的咨询才是相对正确的提问咨询呢?那就是用简洁的语言将案件的整体概貌叙述清楚,即所有与案件密切相关的内容(如时间、地点、案件来龙去脉等),以便律师能够极为准确的信息来作出恰当的判断。尽量避免极冗繁或者极简洁的咨询提问。
四、复杂问题尽量避免微信咨询
微信在日常工作生活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因此,目前微信提供咨询法律的情况也是较为常见的。但是我个人认为微信目前所扮演得的角色依旧是社交为主,即双方通过微信来进行互动式的沟通。法律咨询亦属于沟通的一种,通过微信进行咨询在所难免。但微信咨询并不能替代一切的咨询,尤其是当面咨询或者电话咨询。
我有时候遇到咨询者发来一大段的文字来进行咨询,大致一看,案情还不简单,并非简单一两句能够解决的。通常遇到这种情形,我是没有进行微信打字答复的欲望的,我会告知咨询者打我电话来沟通。主要是由于微信沟通不仅很慢很费时间;在沟通的问题点把握与理解上也难以达到统一,可能你在说下一句,咨询者还在理解上一句;微信上文字字体较小而且密密麻麻,手机上看到稍微过百字的内容就有点让人头痛。当然更在于,复杂问题需要详细的逐步对问题进行解析,逻辑上及思维上连续性上,微信确实并不是最佳的方式。
当然,这也并不能否认微信在法律咨询之中所发挥的作用。比如比较简单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微信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因为简单问题本身的解答不需要去进行过多的解析。
此外,咨询者在进行初次微信咨询时,无论收费也好还是免费也罢,还应当尽量告知咨询者的个人身份信息,这是正常沟通交流基本礼仪,基本上也很少有律师愿意为身份不明人士来提供解答。
综上所述,法律咨询看似简单,其实不算小事,而是一门学问,所谓人生处处皆学问。作为咨询者要想获得更佳更满意咨询体验的时候,应当尽量避免以上的情形发生,甚至还可能因为你的这些细节的把握,获得律师提供的超值服务,比如律师耐心细致而又全面的答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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