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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连载】道德经 深度解析《老子不读》之 善不第六十八

 鹿文康金 2016-06-27
道德经 深度解析《老子不读》
编辑:中华道教
之善不
第六十八

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弗与;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静之德,是谓用人,是谓配天,古之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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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译
秉持完善行为的士人,以“不”调节平衡使用武力,不会穷兵黩武;完善的战略规划者,以“不”调节平衡自己的愤怒,不会受情绪左右;完善的克敌制胜者,以“不”调节平衡进退,不会受敌方牵制与敌方对峙僵持;完善的知人善用者,会对人才表示尊重谦下而非高高在上颐指气使。这就是所谓以“不”平衡调节所表现出的“静”之德性,这就是所谓知人善任的能力,这就是所谓静德与天道的大规律相匹配的表现,是自古以来士人秉道行德之极致表现。


解析
 前面解释过“士”,“士”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很明确的拥有独立人格的人群,是社会之精英和中坚。并非像现在什么男士、女士、人士等胡乱称谓。中国传统社会治理结构“王-士-民”,就是对“不”之“可-中-非”的模拟应用。与太平有象相对照,可以看出“士”处于太平有象“中”的位置。因此,“士”在社会结构中的作用,也是发挥“不”之平衡调节作用,维护社会的动态平衡,使之与大道自然和谐共振。所以,对于“士”本身,也要求其明晓“不”之作用机理,从而做到不武、不怒、不与、不争,这是得道积德之外化表现。


顺应大道规律,运用积德所达成和谐共振所产生的势能,不要把自己之知见和意志强加在别人身上,要知道尊重别人的智慧,让每个人都发挥自己的智能。让每个人发挥各自能力,悟道合德者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人的德能整合与大道和谐共振形成合力。这才是合乎德性和人性的道德观,实际上就是利用了大道自然的和合振动本质之力,将万事万物合化于大道自然。老子赞誉“士”这样的行为“是谓配天,古之极也”,接近天道终极本质了,因为天就是如此运行的。配天之德即为“玄德”。


如何用人,可以说是组织化社会诞生后人们孜孜探求的问题,高度组织化的现代社会治理对此更是显得尤为迫切,这也是现代组织管理学之核心。现代社会国家、公司、社团等大大小小的组织不计其数,看似是高度组织化的社会,而作为社会成员个体的人却处于所谓“个性化”的个体本位化至高无上的状态,这种组织化与本位化的悖反状态,使得当今组织管理学处于纠结状态。“善用人者,为之下”这个用人原则提出了两千多年,在漫长历史进程中管理者们孜孜以求地不断努力,但仍未有人能够趋近这种境界。管理学的发展史,也就是试图实践这项基本观念的演化史。


作者:李怀乾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中华道教 微信平台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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