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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昵称535749 2016-06-29

2016-06-26 00:01 | 豆瓣:苏辛

我阳历生日。特意点明阳历,是因为我老家,豫中农村,一般过的是阴历生日。许多人甚至一直都不知道自己的阳历生日是多少,办身份证时登记人员也不耐烦给查实,就写了阴历的日子上去,而身份证其实采用的是阳历纪年。但我办身份证那年,登记人员居然是个会换算阴阳历的能人,我身份证上的日子居然是正确的。在周边朋友之中,这算是个小小的奇迹。

家乡旧俗不重生日,只有一些家境宽裕的老人到了六十、七十这样的岁数,孩子们才要置办寿宴,约请些亲戚来热闹热闹。穷一些的老人都还是不办的,富裕的老人自己可能也会推辞。孩子的生日也不被重视,唯有一周岁和男孩子的十二岁生日比较特别,需要稍微隆重地庆祝下。周岁生日全国都重视的,倒也不用多说。家乡固然也有抓周这个说法,身边真的抓过周的人还是不多,我自己也没有抓过。而庆祝十二周岁,则是因为传说中要活够了十二周岁,满一轮,这孩子才在人间扎好了根,不会再轻易被鬼神抓走了。十二周岁以内总还是不大保险的,随时有可能失去。这习俗似乎确实是针对男孩子的,我的十二岁也没什么特别。

上初中以前,我的生日都十分平淡。一早母亲会煮十来个白煮蛋,家里每人分三四个。当时我不喜欢吃白煮蛋,哪怕是不挑剔的现在,在所有蛋制品里我也最不喜欢白煮蛋,除非煮出了恰到好处的溏心——后来我自己实验过,生鸡蛋冷水下锅,水开后再煮七分钟,所得到的溏心蛋是我最喜欢的那种。但在我们家,小孩子的喜恶不是那么重要,至多不过是赢得午饭时的一点郑重:母亲会做我最喜欢的蒸卤面来吃。

蒸卤面大概是我老家做起来最烦难的一种面了。要选市面上卖的最细最细的、大概有火柴棒粗细的机器压制的鲜面条,一般手擀面很难达到那种细度。蒸屉上搭一块白色圆形蒸布,放上抖散后的面条,为防止蒸制过程中面条粘在一起,可以先洒少量食用油拌匀,上锅蒸二十分钟。另起一锅,油多放一点,五花肉切片,四季豆切段(或放黄豆芽),肉片炒变色,放四季豆,翻炒几下,就可以多多地添水,水量大概能淹没全部食材还多一点,这时就可以多加一些酱油进去,不怕多,只怕少,用来给面条上色。二十分钟后,面条蒸得七八成熟,就可以全部倒进炒菜锅里,均匀搅拌,让每根面条都沾上菜汁,但又不要泡在菜汁里。沾完菜汁、菜肉跟面条均匀混合后,重新放回蒸锅接着蒸十到十五分钟,就可以起锅了。掀起锅盖,一股热腾腾的肉香、面香、酱香、油香扑面而来,口水立刻垂下三尺,再看面身金黄Q弹,四季豆碧绿(黄豆芽明黄),五花肉颤巍巍。入口之时,面条香润弹牙,四季豆清新脆爽(黄豆芽香鲜耐嚼),五花肉肥而不腻。真要大吃三碗才够!我添第二碗面时,母亲已烧好了鸡蛋面汤:一把白面在碗里打成糊糊,水开后一边用筷子顺时针搅动锅里的水,一边把面糊冲进去。面汤冒起密密的小气泡时,把生鸡蛋的一头磕出小口,将蛋液甩入面锅里,瞬间就凝成一条条细细的鸡蛋丝丝了。一锅面汤至多用两个鸡蛋。面虽好吃,却是会口渴的,这种面汤既解渴,又有营养,淡淡的麦面甜味中还透出隐约的鸡蛋香,是蒸卤面的最佳拍档。街边卖的蒸卤面会配紫菜汤或蛋花汤,稀薄得可见人影,又是咸的,就等而下之了。

蒸卤面做起来烦难,家里不太常吃,但我的最爱偏又是它。所以十二岁前,我对生日最大的期盼不过如此。母亲也从未让我失望过。十二岁以后,我就是初中生了,所希望的事便不太一样。

初一下学期,我发现后排的那个男生,他有点好看,有点善良,还有点聪明。当时他身高只比我高一公分,理小平头,左眼角有一粒小小的黑痣,一双眼睛黑亮黑亮。课余我们总在打闹说笑,上课时,我也常会忍不住回头看他一眼,偶尔正好对视上那双眼睛,心就砰砰砰跳得厉害,再红着脸转回头去。

那时校园里种了许多白刺玫。两场春雨过后,白里透着浅浅粉色的刺玫花就将长长的枝条压得沉甸甸的,有蜜蜂嗡嗡围着采蜜。男生们用作业本的纸叠成纸袋去罩蜜蜂,罩住了就回来吓唬女生。他很少这样恶作剧,有一次却也捉了一只来戏弄我。我极怕蛇和蜜蜂,还是一边躲避,一边隐隐觉得甜蜜。

因为生性好奇又爱玩,我平时已自诩是手巧的人。初一同学们盛行用白蜡烛雕糖葫芦的时候,我就偏要雕个人来玩。可是,某天花了二十分钟都接不上领带夹上的金属穗子后,我递给他:“你修修看。”三分钟后,他把完好的领带夹还给我,我就索性送给他了。

生活太简单了,并不知道是在哪一个时刻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他了。可能曾经是知道的,现在也已经忘记了。信任和恋慕,可能植根于相识的第一眼,而长成于相处的每一刻。逐渐的,大家交换过了彼此的住址,彼此的家庭状况,以及,彼此的生日。

为了他的生日,我大概是省下了吃饭的钱,买了一个软面抄日记本。

当时的乡下初中并无太多新奇之物,小卖部里稀奇的不过是各种日记本,带锁的,不带锁的。或者各色丝带,可以用来扎头发,也可以编各种流行的手工制品。给男生的日记本不能太花俏,我大约是尽力选了一个好看而又不娘娘腔的,但实际样子却实在模糊了。时至今日,记忆已经漫漶一片,像被泡花了的水彩画,再难分出明晰的边界。

但我还记得,我工工整整写下了他的名字,又工工整整写了英文的“happy birthday to you”,然后就,卡住了。

我竟然找不到机会,也没有勇气把这个本子送给他。

因为怕被同学看到,我也不敢把本子留在座位上,只好每天揣在怀里,带在身上——那时我常常把衬衣扎进裤子里,于是可以像古诗里写的那样“置书怀袖中”。带了几天还是心虚,又剪下一小段粉色丝带,用胶水贴在了写的那排字上。虽然隐约还能看到一点字,终究还是安心一些了。

他的生日一天比一天迫近,我一天比一天焦灼,却还是不知所措。某天从怀里掏这个本子被他同桌看见,那孩子不知为何竟一口断定:“你这是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吧?!”我只好慌忙否认。

他那个生日是怎么过的,我已经不记得了。那个本子没有送出去,后来也下落不明。

多年以后,他对我回忆起他为我买的第一件生日礼物。

是周日。他十五岁,已经长成身高一米八三的少年。初春的午后,他跨上自行车,轻捷得像一阵风,冲向城里。我们离城里大概有三十里地。路上,他会穿越我所在的村庄,从我家门口经过。他路过时我家红色大门紧闭,他的心砰砰砰跳得厉害,屏住呼吸一口气冲过我家门前。路两边麦田绵延不断,快要成熟的麦穗随风滚起一波波青白色麦浪。只花了二十分钟,他到了。

挑选礼物对他来说是一件艰难的任务。跑了半个下午,几乎把半个小城转完,他才买到了一个合适的音乐盒:白色带金属色泽的金字塔,塔顶有一个凹点,用来放置一头雄鹰带钩的嘴巴,那头雄鹰平展着双翼,靠嘴巴就能悬停在金字塔顶,巧妙地维持住平衡。塔底有一个开关,拨开就有音乐缓缓流出。

他说,初一的时候,我每次回头看他,他都以为是他上课做小动作被我听见了,所以瞪他。

他说,初一的时候,他最记得我扎过一款白娘子式的头发,特别漂亮。

他说,初二的时候,同学传起流言说我们“好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选择不跟我说话。但从此只要看见我,他就会脸红,心跳加速。

他说,直到后来他才明白,喜欢一个人,就应该跟她在一起。可惜他明白的时候,已经晚了。

我十五岁生日过后的某个晚上,夜色昏暗。我们在初中校园的二楼栏杆前道别,他递给我一根钢笔,说从此退学了。我无言以对,无物可送。楼下,他的两位好友都跨着自行车单足点地等着他。道别以后,他转身下楼,汇入他们之中。三位少年突然一起转响了自行车铃。明亮而单调的铃声像一道长尾彗星划过路面,渐渐消失不见。

自此,我从未牵过手的这位少年,在人海中与我失散。

他送我的钢笔,第二天下午就掉在地上,跌坏了笔尖。

他送我的音乐盒,几年后未经我同意,被我母亲送给了偶尔来我家玩耍的8岁表弟。我气急败坏冲母亲大发脾气,母亲尴尬地准备帮我要回来,我想了想,说,就这样吧。

直到多年以后,那少年又坐在我对面,跟我碰饮一杯酒。

他最后的身高,是一米八五。

他在Z市结了婚,买了房子,有了一个虎头虎脑、小小年纪就比同龄孩子高一头的儿子。

他把我所不知道的拼图碎片递给我,却也被时光剥落得斑驳迷离。

心爱的,你幸福了啊,那我也就,安心了。

我真开心,一开始是你站在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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