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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命”!

 埂溪书楼 2016-06-29

文臣不爱钱,武将不惜命”!

阅读(142) 回复(5)  2016-06-29 16:09:42 快速回复

   宋朝经济繁荣,文化昌盛,当时的人们普遍追求物质享受,奢侈风气盛行。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吴玠等南宋诸大将都过着穷奢极侈的生活,唯独岳飞是个例外。
  自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之后,作为政治交易,给予“节度使”以优厚的俸禄待遇,终宋一代,节度使的俸禄特别高。岳飞因战功卓著而被南宋朝廷授予清远军节度使,后又被加封武胜、定国军节度使,官居两镇节度使,岳飞还曾身居太尉、开府仪同三司、少保等高位,“俸禄厚甚”,收入也就更加丰厚。此外,宋高宗为了笼络岳飞,也经常颁发重赏厚赐。
  依凭丰厚的俸禄和大量的赏赐,岳飞要铺陈豪侈的生活,没有丝毫困难。但是与宋人习以为常的奢侈风尚相反,岳飞始终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岳飞在生活中以“奉身俭簿”著称于世,自言“平居服食器用,每安于弊陋”(《金佗续编》卷14《辞太尉第四扎子》)。
  史书记载岳飞“居家惟御布素,服食器用,取足而己,不求华巧。”岳飞平常的饭菜,大多只是一盘煎猪肉和几样面食,基本上没有两样肉菜的。
  由于岳飞“好礼下士,食客所至常”,但即使是为食客贤士们举行宴会,岳飞家也只上普通的饭菜。有一次属官会餐,厨师将地方官所送的鸡宰杀后供上饭桌,岳飞不免有些奇怪,便问道:“为什么要杀鸡来吃?”厨师说:“这是鄂州的某个官员送来的。” 岳飞对此颇不高兴,认为“多杀物命”势必造成浪费。岳飞嘱咐厨师说,以后不要接受这样的礼物,自家也不要杀鸡来吃。
  郝晸原本并不隶属于岳飞,后来被调拨岳家军,才成为岳飞的部将。郝晸比较讲究吃喝。有一次,郝晸请上司岳飞到他的营寨吃饭,饭桌上摆了“酸陷”。岳飞以前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好吃的食品,也不知道它的名称,于是临时询问了郝晸,这才知道他吃的食品叫“酸陷”。事实上,这种“酸馅”食品在南宋都城临安的食品店都有出售,是当时一种比较普通的食物。岳飞吃了一个,便告知左右的人把所余的一律收起带回家,说道:“留待晚饭再吃罢,不要一次吃光了。”郝晸听了之后,感到十分惭愧。
  在服饰上,岳飞也比较节俭。出兵在外,岳飞都是身着戎衣,在家时却穿普普通通的布衣,而且要求家人也是如此。
  宋朝的衣着仍以丝织品和麻织品为主,棉花产量颇少,棉织品被视为稀珍。当时所谓的“布”,是专指麻布,穷苦百姓没有能力穿戴丝绸,只能用粗麻片裹身。很早以来,“布衣”就成了平民的代名词。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着绸缎。有一回,岳飞看到妻子李娃穿着缯帛的衣裳,虽非高等的绫罗,岳飞已经很不高兴,岳飞说:“吾闻后宫妃嫔在北方,尚多窭乏。汝既与吾同忧乐,则不宜衣此。”此后,全家人再不敢穿戴丝绸了。
  岳飞对儿子们的管教极严。除了激励他们从戎报国外,在读书的余暇,不论是岳云或岳雷,都必须在田圃里把犁握锄,操持农务。岳飞认为:“稼穑艰难,不可不知也。” 至于饮酒,更是在严禁之列。

  宋代的将领,很少有不贪财的,特别是南宋初年的大将,差不多个个都贪财,只有岳飞是例外。
  岳飞身处国难当头、国耻深重之际,对官场和军界的腐败,尤其有切肤之痛、切齿之恨,他作为忧国忧民的爱国将领,深知国难和国耻之由。有一次朝见时,宋高宗随便感叹说:“天下未太平。”岳飞当即回答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 这句言简意赅的名言,很快就传诵一时,以至后世,成为岳飞一身正气的写照。(《朱子语类》卷112;《齐东野语》卷13《秦会之收诸将兵柄》;《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28《吴拯编鄂王事》) 
  岳飞本人更是言行一致,始终廉洁奉公,忠实地履行自己“不爱钱,不惜命”的名言。岳飞平生“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金佗续编》卷14《武穆覆议》),这在当时是得到公认的。南宋朝廷在给岳飞定谥号的公文中称赞岳飞“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金佗续编》卷14《武穆谥议》)
  在一个贪污盛行的社会里,能做到公私分明,“一钱不私藏”,就已经极其不易了,而岳飞更进了一步,岳飞不置家产,乐善好施,还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所得锡赉,率以激犒将士,兵食不给,则资粮于私廪”(《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30《郢州忠烈行祠记》)
  有一次,岳飞下令将自己家“宅库”里的所有物品,除了皇帝“宣赐金器”外,全部变卖,交付军匠,造良弓二千张以供军用,“除宣赐金器存留外,余物尽出货,以付军匠,造弓二千张”。岳飞的幕僚黄纵见到了,就提醒岳飞不要为公事破费,黄纵说:“此军器,当破官钱。”岳飞却淡淡地回答:“几个札子乞得,某速欲用,故自为之。”(《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
  宋高宗打算在临安府(杭州)为岳飞建造第宅,岳飞引用汉朝霍去病的话力辞:“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宋代官绅士大夫、文武大臣爱钱、敛财成风,这在南宋初年表现尤其显著。南宋奸相秦桧和大将张俊、刘光世之流便是其中的典型人物。南宋之初,官僚士大夫“比年权富之家以积钱相尚,多者至累百巨万,而少者亦不下数十万缗,夺公上之权,而足私家之欲”(《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2 绍兴二十九年六月丙申)
  在南宋大将之中,论战功,张俊浪得虚名,论捞钱,张俊首屈一指。张俊以贪财和富有而闻名于世,号称“占田遍天下,而家积巨万”。通过大肆兼并土地,张俊占有良田一百多万宋亩,每年收租米六十万石以上(另一说为—百万石),相当于南宋最富庶的绍兴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两倍以上。通过巧取豪夺,张俊还占有了大批园苑、宅第,仅所收房租一项,每年就多达七万三千贯钱,也就是仅房租一项,就年收入七亿三千万文钱。张俊在世时,家里的银子堆积如山,为了防止被偷,张俊命人将那些银子铸成一千两(五十公斤)一个的大银球,名叫“没奈何”,意思是说小偷搬不走它们,全都拿它们没办法。
  刘光世是宋高宗赵构的嫡系将领,出身将门世家,但是他向来养尊处优,害怕金兵,作战时坐守后方,以便必要时逃跑,每逢诏令移驻前线,大多拒不奉诏而设法退避。刘光世治军不严,他的手下多是些骄兵悍将,打起仗来不行,欺侮百姓、骚扰地方却很凶。刘光世贪财好利,经常虚报军额,多占军费,还霸占良田,与民争利,以经营田产而致“金钱巨亿”“置歌儿舞女”。刘光世在浙江青田霸占了大片良田,又又大肆掠夺民间膏腴良田,光给宋高宗者即达三万宋亩,实际上决不止此数。
  当时贪财成为风气,就是名将韩世忠也未能免俗。韩世忠曾向宋高宗提出要求,愿用三万八千贯钱购买江南西路临江军新淦县的大片官田,后又提出要买北宋奸臣朱勔的平江府南园,同时购买官田一千二百宋亩,宋高宗顺水推舟,全部赏赐给他。宋高宗还认为韩世忠“持身廉”,有将著名的永丰圩的大片良田赏赐给他。韩世忠力辞,就算是廉上加廉。韩世忠家每年所收租米多达几万石。
  刘光世的部将郦琼,其官职地位大约相当于岳飞的部将张宪,郦琼在镇江府也占有四千三百宋亩水陆田。

  岳飞的田产房屋远远少于同时代的其他武将和文臣。岳飞在江州(今江西九江)购置的小片田地和住宅,则主要用于“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
  宋史泰斗王曾瑜先生在其力作《岳飞新传》中写到:“岳飞从一个普通的耕夫,骤然升迁高官后,故乡汤阴县的岳氏宗族不能忍受女真贵族的奴役,便闻讯纷纷南逃,投奔岳飞。为了安置其宗族,岳飞在江州庐山之南,先后购置田七宋顷八十八宋亩,地十一宋顷九十六宋亩,水磨五所。宋时南方所谓‘地’, 往往是指瘠薄而出产甚少的旱地。岳飞的近十二宋顷地中,只有九十一宋亩是熟地,其余都是荒地,故田地的收入,主要指靠这七八宋顷水田,‘尽以赡守家者’。此外,岳飞还先后盖造或购买房廊、草屋和瓦屋四百九十八间,其中三十八间建在江州城中,作为自己私宅,其余的房屋主要集中在庐山的岳家市。岳家市既是岳母葬地,又是岳氏宗族的聚居地。岳飞在江州购买或建造田地、房产,固然是准备将来功成身退之用;但在他生前,主要的受益者自然是其宗族。岳飞的田产是用于出租,还是用于宗族自耕,抑或两者兼而有之,今已不知其详。但是,岳飞即使按其正常的俸禄收入,也足以购置远远超过上述数字的田地、房产,他却并未如此购置,故他的田产远远少于同时代的武将,则是确定无疑的。”

  岳飞的廉洁,从他的家产可以明显体现。岳飞含冤遇害后,秦桧派其党羽去抄岳飞家,发现岳飞家中根本就没有金玉珠宝,除了几千卷书之外,剩下的主要是一百余贯钱,三千多匹麻布和丝绢、五千多斛米麦,合计不过值钱九千余串(袁褧《枫窗小牍》卷下)。岳飞家中剩下的现钱只有其节度使月俸的几分之一,却另藏有三千多匹麻布和丝绢、五千多斛米麦。那些布、绢、米、麦贮藏当然主要还是为了贴补军用,而不是供本家消费的。岳飞家中并无一件金玉珍宝,却又有如此数额的准备贴补军用的物资,确是堪称“家无剩财”了。
  由于岳飞为官清廉,不殖家产,所以在他死于冤狱后,秦桧派党羽去抄家时惊奇地发现岳飞家没有什么值钱的财物,“使亲党王会搜括,家无儋石之储,器用惟存尚方听赐,之外无有也。”
  岳飞是手握重兵的著名大帅,带兵十几年,身居高位,俸禄丰厚,战功赫赫,朝廷赏赐很多,家产却只有这么一点点,再看看与岳飞同时代的南宋其他将帅,金银财宝充满堂寝,田产、园宅占几县。两者相比,真有天渊之别。 
  对于岳飞的清廉,南宋著名史学家李心传在《朝野遗记》中慨叹良多,李心传赞叹说:“飞握重兵许久,而家无余财,自是贤矣”(《说郛》卷29《岳王卒葬》) 

  宋孝宗时期,岳飞冤案得到昭雪时,在为岳飞定谥号的公文《武穆谥议》中,南宋官员对岳飞清廉的作风也多有称誉,“呜乎! 为将而顾望畏避,保安富贵,养寇以自丰者多矣。公(岳飞)独不然,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已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
  岳飞立身行事所体现的高风亮节,归根结蒂,也许是由岳飞许身抗金战争的理想所支配的。岳飞在自己的战袍上刺绣了“誓作中兴臣,必殄金贼主”十个字,以示与敌人不共戴天。

  2010年,网上某个混蛋故弄玄虚,哗众取宠,编了一篇错漏百出的谬文《盘点抗金名将岳飞的不动产》,片面夸大岳飞的财富,来赚取点击率与关注度。这是当代欺世盗名之徒对英雄的亵渎与污蔑。
  事实上,岳飞的田产房屋远远少于同时代的其他武将和文臣,岳飞在江州(今江西九江)购置的小片田地和住宅,主要用来安置赡养从故乡前来投奔他的岳氏宗族,并不是用来对外出租赚钱。“聚家族之北来者,有田数顷,尽以赡守家者。”1142年岳飞含冤遇害之后,岳飞的家人被流放岭南编管,岳飞在九江购置的田地、房屋被官方没收。随后,南宋官府把那些田地、房屋用来对外出租。几十年后,岳飞冤案平反昭雪,岳飞子孙请求朝廷归还岳家的田地、房屋。南宋朝廷这才派人到江西九江调查岳飞家产,几经曲折,才归还岳家。
  但是,那个混蛋居然偷梁换柱,虚构杜撰了“岳飞把他在江西九江的大部分土地都租给江西九江无地少地的农民耕种,每年夏、秋两季向农民收取巨额租金”“岳飞总共出租了151间商铺”“岳飞不光是大地主,还是包租公”之类没有任何史籍记载的欺世谎言。那个混蛋通过编造谣言污蔑岳飞,哗众取宠,赚取点击率与关注度。
  此外,岳飞孙子岳珂曾经写过一篇文章《祖宗朝田米直》,但讨论的是宋太祖和宋太宗两朝的物价,文中根本就没有任何有关“岳飞出租田地、商铺收入如何”记载。(参见岳珂《愧郯录》卷15《祖宗朝田米直》)。然而,谬文《盘点抗金名将岳飞的不动产,至少可估值3500万文》的混蛋作者却别有用心地篡改文献,声称“岳飞的孙子岳珂写过一篇《祖宗田米直》的文章”,故意把岳珂《祖宗朝田米直》一文标题中的“朝”字去掉,把“岳珂讨论宋太祖和宋太宗两朝物价”的原文偷换成“关于岳家祖宗田产价值的记载”,进而假托岳飞孙子岳珂之名来夸大岳飞的财富,欺骗没有见过原始史料的广大观众,进而哗众取宠,混淆视听。

  事实上,岳飞身为高官多年,俸禄收入十分丰厚,宋高宗为了笼络岳飞,也经常颁发重赏厚赐。假如岳飞要铺陈豪侈的生活,并无丝毫困难,但岳飞却始终保持着简朴的生活作风,以“奉身俭簿”著称于世。有一次朝见时,宋高宗随便感叹说:“天下未太平。”岳飞当即回答说:“文臣不爱钱,武臣不惜命,天下当太平。”岳飞本人更是言行一致,始终廉洁奉公,忠实地履行自己“不爱钱,不惜命”的名言。岳飞平生“一钱不私藏”“虽上赐累巨万,毫发不以为己私”,这在当时是得到公认的。南宋朝廷在给岳飞定谥号的公文中称赞岳飞“平居洁廉,不殖货产,虽赐金己俸,散予莫啬,则不知有其家”(《金佗续编》卷14《武穆谥议》)
  宋高宗曾经打算在临安府(杭州)为岳飞建造第宅,岳飞引用汉朝霍去病的话力辞:“北虏未灭,臣何以家为!”
  人生在世,酒、色、财三关决不易过,岳飞却泰然超越三关。由于他对功名,即他心目中至神至圣的抗金事业十分热衷,对个人的利害得失也就十分恬淡。他说:“大丈夫欲立功业, 岂可有所好耶!”岳飞立身行事所体现的高风亮节,归根结蒂,是由他许身抗金战争的理想所支配。他在自己的战袍上刺绣了“誓作中兴臣,必殄金贼主”十个字,以示与敌人誓不俱生。
  ——既然岳飞的俸禄收入那么丰厚,朝廷赏赐那么多,他却一直坚持过简朴的生活,他有什么必要再去发心思追逐“俸禄、赏赐”之外的那点儿“田地、房屋租金收入”?
  ——既然岳飞忠实地履行自己“不爱钱,不惜命”的名言,向来不经营买卖,平生“一钱不私藏”,即便是皇帝赏赐的金银珠宝和自己的俸禄也要分给有功将士,甚至“不知有其家”,经常化私为公,用自己的私家财产去补助军用,作为如此舍家忘我、清廉忠直的高尚志士,岳飞怎么还会自降身价,去追逐世俗的“田地、房屋租金收入”?
  ——既然岳飞长期身在鄂州(今湖北武昌)和中原战场的前线,距离江西九江的田地、房屋有千里之遥,他的全身心都投入到抗金救国、驱逐胡虏、收复故土的大业中,他那里还有精力去盘算经营后方世俗的田产、房租收入?

  显而易见,谬文《盘点抗金名将岳飞的不动产,至少可估值3500万文》的混蛋作者就是通过编造谣言污蔑岳飞,哗众取宠,来赚取点击率与关注度。所谓的“岳飞把他在江西九江的大部分土地都对外出租,赚取巨额租金”之说纯属虚构杜撰。

  南宋诸将,少有不贪财的,更少有不好色的。负责川陕军务的大将吴玠经常派手下到成都去搜寻美女供其享用,还喜好服用丹石,酒色过度,竟致咳血而死。南宋名将吴玠“晚节颇多嗜欲,使人渔色于成都,喜饵丹石,故得咯血疾以死。”(《宋史》卷366《吴玠传》)
  刘光世是官宦子弟出生,他贪图享乐,养尊处优,“沈酣酒色,不恤国事”,贪生怕死,畏敌如虎,向来害怕金兵,作战更是不敢当先。但是邀功请赏却是争先恐后,从不落伍。刘光世曾经对宋高宗说:“愿竭力报国,他日史官书臣功第一。”宋高宗回答说:“卿不可徒为空言,当见之行事。”(《宋史》卷369《刘光世传》)
  韩世忠不仅纳妾多人,还喜好调戏部将妻女,到部将家中宴会时,更常令部将的妻女出来侑酒,后来竟迫使部将呼延通自杀。(《会编》卷204,《要录》卷138绍兴十年十二月) 
  建炎二年(1128年), 张俊和王渊为抢夺一个周姓妓女,杀害宗室赵叔近,又将此妓女转送韩世忠。(《挥麈三录》卷2,《要录》卷16建炎二年六月乙丑)
  南宋初年,杭州有一姓张的名妓,色艺天下无双,又善诗文,被张俊看中,纳她为妾,此女嫁到张家,便替张俊管理文书账目。绍兴十一年(1141年)春,宋金在淮西大战,诸将都亲赴前线,张俊放心不下家里的买卖,写信给张妾千叮万嘱。过了几天,张俊收到回信,打开一看,信里写着西汉霍去病、三国赵云出征不问家事的典故,张妾欲以此来坚定丈夫报国之心。狡猾的张俊开怀地笑了,一则张妾精干,家事定能安排妥当,二则此信写得激昂慷慨,正可作为政治资本。张俊差人将此信连夜送入宫中,宋高宗阅毕果然大加赞赏,下诏褒奖张俊公而忘私,并封张妾为雍国夫人,赐钱千万,张俊名利双收。

  这种纵欲声色的社会风气,在北宋时已十分盛行,南宋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对于宋朝这些颓废的放纵风气,岳飞却是背世俗而行之, 史载,岳飞“不纵声色”。当时南宋诸将无不姬侍众多,唯独岳飞与众不同,岳飞家里并无姬待侍。
  岳飞一生只结过二次婚。岳飞第一次在汤阴县娶刘氏为妻,生两个儿子岳云、岳雷和一个女儿岳安娘。岳飞第二次在宜兴县娶渔女李娃为妻,生三个儿子岳霖、岳震、岳霆。
  靖康元年(1126年) ,岳飞背井离乡,第三次从军,奔赴抗金前线。留妻刘氏在家乡相州汤阴照顾老母和幼子。然而,岳飞的第一任妻子刘氏不能守节,不愿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刘氏撇下岳母姚氏和岳云、岳雷两个幼子以及一个女儿岳安娘,使一家老小越发陷于颠连无告的困境。
  岳飞的故乡相州汤阴沦陷后,有个同乡前来寻找岳飞,告诉他母亲姚氏和岳飞子女的消息,并且转达了姚氏的反复叮嘱:“为我语五郎,勉事圣天子,无以老媪为念也。”
  岳飞愤恨刘氏的背信弃义,而老母姚氏和幼子岳云、岳雷的凄惨境地,更使岳飞忧心忡忡、寝食难安。岳飞派人潜回汤阴,前后十八次,方才将老母和岳飞的儿子、女儿接到岳飞的军营。
  因刘氏早已改嫁,岳飞遂于南宋建炎三年(1129年)左右,在宜兴(今江苏宜兴)另取渔家女李娃为妻。李娃孝顺岳飞母亲姚氏,也爱抚岳云和岳雷,是个典型的贤妻良母。此后,岳飞一直没有纳妾蓄姬之类的事。岳飞与李娃感情的很融洽,后来,岳飞含冤遇害之时,腰间还系着李娃给他的玉环。
  岳飞的第一任妻子刘氏是岳云和岳雷的生母。刘氏与岳飞大约于北宋政和八年(1118年)结合,这是根据岳云的出生年月(宣和元年六月)推算出来的。可惜此女不能守节忍受艰苦,先后两次改嫁。关于岳飞前妻刘氏两度改嫁之事,《三朝北盟会编》卷二百七记载:“飞执兵权之日,遣使王忠臣往楚州韩世忠处下书,得回书欲归。临行世忠嘱之曰:‘传语岳宣抚,宣抚有结发之妻,见在此中嫁做一押队之妻,可差人来取之。’(忠臣)回,密报飞以世忠语,飞不答,世忠上闻。飞奏言:‘履冰渡河之日,留臣妻侍老母,不期妻两经改嫁,臣切骨恨之,已差人送钱五百贯,以助其不足,恐天下不知其由也。’上令报行。”
  时任川陕宣抚使的南宋大将吴玠向来佩服岳飞。岳飞大军驻扎鄂州时,吴玠的属官到岳飞处商议军事,岳飞请他吃饭。这位属官对饭菜的简单,别无姬妾、歌童、舞女之类作陪和劝酒,感到很惊讶。
  吴玠的属官回去之后,把这件事情告知吴玠。吴玠以为是岳飞眼光太高,就花费二千贯买到买了一个年青美貌的士族女子,并置办许多金玉珠宝作为嫁妆,不远千里送给岳飞。
  岳飞却将这个女子安置在一间空屋,两人隔着屏风交谈。岳飞说:“某家上下所衣布耳,所食齑面耳。女娘子若能如此同甘苦,乃可留,不然,不敢留。” 
  当他听到屏风后一阵不以为然的笑声,就将未见一面的“名姝”“国色”退给吴玠了。
  有人劝岳飞说:“相公方图关陕,何不留此以结好。”
  岳飞说:“吴少师于飞厚矣。然国耻未雪,圣上宵旰不宁, 岂大将宴安取乐时耶!” 
  吴玠得知此事后,更加敬佩岳飞,“见女归,(吴玠)益敬服,以为不可及”

  人生在世,酒、色、财三关决不易过,岳飞却泰然超越三关。由于他对功名,即他心目中至神至圣的抗金事业十分热衷,对个人的利害得失也就十分恬淡。他说:“大丈夫欲立功业, 岂可有所好耶!”
  其实,作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岳飞不可能没有自己的嗜好。 他十分嗜渴琼浆玉液,但鉴于两次酗酒的教训,将饮酒的嗜好也戒掉了。有时一些部属好意劝酒,只能使他发怒。岳飞一直盼望着攻破黄龙府(今吉林农安县)时,能一破酒戒,开怀畅饮(《金佗稡编》卷9《遗事》,《金佗续编》卷27《黄元振编岳飞事迹》)。黄龙府原是辽边境城市,金太祖攻辽,黄龙府为金朝最早夺取之重镇。岳飞一直将黄龙府作为金之老巢。他和全军将士一样,深信总有一天,白山黑水之间将回荡着岳家军的凯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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