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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责必问成常太

 丰少少爷 2016-06-30
  失责必问将成常态
  2016-06-29 廉水谷 36评
  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我们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95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取得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成就,正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乐于奉献、勇于担当的结果,也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党尽职、为民尽责的结果。制定、实施《问责条例》,就是要充分唤醒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他们的担当精神,使我们党永葆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但是,目前还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没有认清形势,还存在全面从严治党说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现象;一些党委书记片面追求“独善其身”,认为只要自己不犯错误就行了;一些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互相吹捧、逃避问题、不讲原则、“一团和气”;一些党组织负责人爱当“甩手掌柜”,该管的不管,该查的不查,带坏了一个地方的队伍和风气;一些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习惯当“好好先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责任没有夯实,担当意识欠缺,才让“严紧硬”走样变味,使“宽松软”大行其道。全面从严治党,这个问题必须解决。
  “只要方向正确,迈出一步就是胜利。”《问责条例》的制定,正是我党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正确方向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不管是党委、纪委,还是党的工作部门,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只有强化问责机制,提升违规成本,才能让权力少一些轻率任性,多一些克制自律。也只有强化问责,才能让党员领导干部断了“既想担任重要职务,又不想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想法。
  问责可以令权力的拥有者对权力产生敬畏感。此次《问责条例》的制定,正是尊崇党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权力约束的有力举措,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党中央高悬问责“利剑”,使出问责“杀手锏”,就是要告诫和警示全党:失责必问将成常态,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各级党组织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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