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来自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这个考试辅导教材 《中级会计实务》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64~65页 (二)企业合并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1)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应收股利)。 【例5-6】 甲公司买入乙公司20%的股份,支付价款8000万元。支付手续费等相关费用100万元。该股份取得后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甲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包含乙公司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现金股利3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8070(8000+100-30) 应收股利 30 贷:银行存款 8100 (2)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处理(应收股利)。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与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 这部分费用应自所发行证券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除,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例5-7】 A公司通过增发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本企业普通股为对价,从非关联方处取得对B公司20%的股权,所增发股份的公允价值为5200万元。支付佣金和手续费200万元。取得B公司股权后,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5200(公允价值) 贷:股本 3000(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200(差额)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0(佣金和手续费) 贷:银行存款 200 一般而言,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评估作价,在公平交易当中,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所发行证券(工具)的公允价值不应存在重大差异。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发行证券(工具)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方通过发行债务性证券(债务性工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比照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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