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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租合同
2016-07-01 | 阅:  转:  |  分享 
  
房屋转租赁合同



转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所承租新疆佳雨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房屋《合同编号:佳字20100701号》转租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沙区仓房沟路区供销运输公司,该房屋为: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包括新建平方米)房屋结构为砖混,质量状况良好,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装修状况为: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新疆佳雨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为:。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新疆佳雨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同意转租在本合同盖章确认。甲方保证此转租房权属无瑕疵,没有第三人向乙方主张权利。如违反,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向甲方追偿损失;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房屋用途:餐饮服务。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房屋权属证书复印件、双方签字认可房屋平面图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



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



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1日,共计五年。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乙方具有优先承租权,甲方没有收到乙方书面放弃续租要求前,甲方不得转租给他人,由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当缴清各项费用后,于三日内搬离租赁物,并将租赁物及附属设备完好无损地交给甲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第一年、第二年每年租金60000元(陆万元),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每年70000元(柒万元),租金总计:330000元。该房屋租金每年不变,如需变更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租金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由乙方一次性预付第一年、第二年租金。第三年以后的年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在年租期届满前一个月由乙方逐年支付给甲方。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其他费用的负担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的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暖气费用必须在当年供暖期前,一次性缴纳当年的暖气费。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按第十一条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二)甲方对于乙方的装修、装饰和添置的新物不承担维修义务。

(三)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维修或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特别约定

在租赁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因经营需要完善对租赁房屋的装修工作及增设他物。但乙方装修及添置他物的费用和价格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如遇合同解除或租期提前终止,甲方同意对乙方所装修及添置物扣除折旧费后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从甲方签字时起算,每年折旧20%的费用。

第十二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三条所有权变动

(一)租赁期内新疆佳雨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二)租赁期内该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本合同在乙方与新所有权人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甲方应当为乙方的经营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租用所需的水、电、暖气等物业设备完好,并能正常使用;乙方有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当经营活动。由于乙方经营的商品有质量或其他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3.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4、其他:乙方解除合同,如租期未届满,乙方已缴纳的租金扣除实际使用天数,剩余的部分租金由甲方退还乙方。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元的。

3、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6、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7、其他:。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30%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

第十六条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新疆佳雨工贸(集团)公司留存一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转租方(甲方)签章: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原出租人:新疆佳雨工贸(集团)公司

同意转租(签章):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附件二: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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