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氧疗
低氧血症可造成恶性循环:患者肺水肿,顺应性下降,气流阻力上升,呼吸窘迫,呼吸肌耗氧量增加,缺氧更加严重,呼吸困难和心脏做功上升,进而导致酸中毒。吸氧对急性缺血相关心衰患者特别有益,可快速阻断上述恶性循环。2016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急慢性心衰诊断和治疗指南推荐伴以下情况的患者进行氧疗(如下图所示)。
2.吗啡
吗啡具有镇静作用,可减少急性肺水肿患者焦虑和呼吸困难所带来的痛苦,是治疗急性肺水肿极为有效的药物,有利于减少氧耗、机械通气及机械辅助,进而有益于SCD防治。另外,低血压、昏迷等不是心脏重症患者使用吗啡的禁忌证。
3.利尿剂与血液净化
一般来说,急性缺血相关心衰患者应维持出入负平衡500 ml/d,伴严重水肿的患者应维持负平衡1000~2000 ml/d。利尿剂的应用或有利于维持负平衡,与醛固酮受体拮抗剂联合应用时,还可增加疗效、减少药物抵抗及副作用。
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和顽固性液体潴留患者,特别是伴有严重低钠血症或酸中毒的患者可利用血液净化(超滤或血液透析)来改善患者的血流动力学状况,改善此类患者对利尿剂治疗的敏感性。
4.血管扩张剂
为保证患者的冠脉灌注,部分急性心衰患者应考虑使用扩血管药物,使患者的平均血压维持在70~80 mmHg(SBP:80~90 mmHg);长期重症高血压患者,SBP应维持在100~110 mmHg。其中,硝酸甘油可扩张静脉,降低前负荷;大剂量时还可降低血压和后负荷,故当SBP降至90 mmHg以下时,应考虑减量。硝普钠可在短时间内使血管扩张,降低心脏前、后负荷,改善心排量及灌注,血压高、后负荷大时,可考虑应用。伴有急性冠脉综合征的患者应用时,可能引起冠脉窃血综合征。
5. 正性肌力药
若患者的SBP<80~90 mmHg,可首选多巴胺,在SBP>90 mmHg时应加用多巴酚丁胺。若患者SBP>90 mmHg并伴有严重的呼吸困难时,应联合硝普钠。
对于SBP>70mmHg的患者,可首选多巴酚丁胺。其对心率和心肌氧耗量的影响小;在心率不显著增快的前提下,不诱发心律失常,且不扩大心梗范围。其与多巴胺联用时,可降低多巴胺致肺楔压增高和肺淤血;联合硝普钠更有效升高心输出量、降低肺毛细血管楔压(PCWP),改善呼吸症状;患者血压严重下降时,宜与阿拉明合用。
另外,去甲肾上腺素、肾上腺素等也为常用的正性肌力药物。
6.治疗心律失常
心率<40次/分或>140次/分时均可加重心衰,应积极治疗。对于快速性心律失常应考虑电复律;缓慢性心律失常患者,可考虑阿托品或异丙肾上腺素;临时起搏时,可采用房室顺序起搏(RVI),且应将心率调至90~100次/分。
7.急诊血运重建
2014年欧洲心脏病学会(ESC)/欧洲心胸外科协会(EACTS)心肌血运重建指南和2015年ESC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脉综合征管理指南均推荐,急性缺血相关心衰患者立即进行侵入性治疗(Ⅰ,C)。罪犯血管和其他严重病变血管可植入药物涂层支架。血运重建治疗时,应首选经皮冠脉介入治疗(PCI)。若PCI失败、患者不适合PCI或存在机械并发症,则应行紧急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CABG)。
2015年中国急性STEMI指南指出:①急性严重心衰或休克时,无论患者症状已发作多长时间,均应直接进行PCI(Ⅰ,B);②休克患者应进行完全血运重建(Ⅱa,B);③部分存在严重病变的非罪犯血管,可同时进行PCI(Ⅱb,B)。④对于持续缺血,但梗死相关动脉不能行PCI者,应考虑CABG(Ⅱa,C)。⑤存在机械并发症且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应推荐急诊外科手术治疗(Ⅰ,C);⑥若患者不能进行血运重建,则可考虑进行溶栓治疗(Ⅱa,C)。
另外,对于此类患者,应适当补充患者血容量,必要时利用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体外膜肺氧合(ECMO)等辅助装置进行辅助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