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下称《规定》)。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在发布会上透露,将探索建立调解前置程序,推动律师调解制度建设等。《意见》和《规定》今日发布后即将开始实施。 此次发布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加强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对接,支持工会、妇联、共青团、法学会等组织参与纠纷解决,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基层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等参与纠纷解决的作用。胡仕浩说,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纠纷化解”。 胡仕浩解释说,选择特邀调解需要当事人自愿,法院不得强迫当事人选择特邀调解。对坚持诉讼的,法院应当及时登记立案或者开庭审理,保障当事人的诉权。 (综合:法制日报 北京青年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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