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部分
1. 设计范围及指标
2.设计注意事项及我司的习惯做法
2.1系统部分
2.1.1整个配电系统要求按功能划分,各变压器负荷均匀,考虑各段母线均可联络(可多设一两台联络柜,并考虑与后期项目配电室的低压连接)。
2.1.2设计时请不要遗漏水泵、风机等设备控制原理图及消防应急电源起动时切断非消防电源的配电柜二次线路图。
2.1.3配电开关设计选型由甲方根据地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后提供给设计单位。
2.1.4要求详细绘制配电柜联络母线及其电缆出线平面图,详细标注线槽尺寸和穿线根数和规格、回路。
2.1.5接地系统采用TN-S,卫生间和泳池设计局部等电位。
2.1.6弱电系统结合分期开发综合考虑,尽量共用一个机房。
2.2室外部分
2.2.1考虑小区内多个配电房低压电缆联络,共同使用消防应急电源。
2.2.2整个小区弱电系统及室外管网均进行统一考虑。
2.2.3室外电力电缆与弱电电缆、给排水水管以及燃气管等应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2.2.4请考虑环境水景动力、高层及沿主要道路建筑的泛光照明的容量及配电。
2.2.5室外配电箱、电视等室外箱要求安装在隐蔽处,并要求箱体与环境协调。室外电缆井、弱电井不能设在住户花园、门厅门口、道路等显眼处,最好设在绿化带内,或用绿化围挡。
2.3建筑公共部分
2.3.1公共部位照明控制方式要结合节能环保和使用方便的要求进行设计,楼梯间和电梯厅的照明控制方式要分开。
2.3.2入口门厅不允许放置电表箱、弱电箱等影响美观的设备,建议放在首层楼梯下或室外隐蔽处。
2.3.3首层住宅大堂(高层住宅有大堂的情况)的照明平面要设计照明配电箱,并考虑足够大的容量,并在大堂装修平面图设计完成后对电气照明设计进行相应调整,以配合装修设计。首层住宅大堂内要设置插座,以便今后使用。
2.3.4首层门厅外需考虑门禁系统位置,可视对讲接线盒需暗埋,门厅内设摄像机。
2.3.5首层门厅不允许有外露管线。
2.3.6楼梯间照明考虑在楼层处布置吸顶灯,顶层楼梯间若层高较高,可考虑设壁灯。
2.3.7高层屋顶和沿街面屋顶考虑设计泛光灯配电。
2.3.8楼层内的电气竖井位置要有合理的平面布置图,空间要考虑强、弱电所有系统的设备和线槽桥架,图上应注明各系统所需要线槽桥架的规格尺寸。建议有线电视、电信、网络选用封闭式桥架,消防报警系统穿管墙体内暗敷设。若小高层电井太小,设备可考虑设置在首层,电井仅考虑布线。
2.3.9请将走道内穿梁或剪力墙开洞位置详细标注在电气图中,并应在结构图中标注。
2.4裙房部分若为小商铺,按每间定量考虑;若为大面积商场,配电仅按区域进行设计,考虑二次装修,具体由商户进行二次设计,但应考虑公共部分照明及消防设备配电。
2.5住宅部分
2.5.1可视对讲室内分机设计位置要避开入户大门。带入户花园的户型其可视对讲室内机应设在客厅内。复式户型在主卧门口设计一个室内机接口。
2.5.2如主卧和客厅设紧急按钮、被动红外探测器等,紧急按钮安装高度为600mm,探测器安装高度为2500mm。每户入户大门可设计一个门磁开关。
2.5.3户内配电箱宜设置于隐蔽处,同时方便使用和检修,避免设置于客厅主墙面等抢眼位置。
2.5.4标准户型的电气平面布置图中,一定要根据家具摆设图来具体定位各房间内插座的位置,且要求施工图纸上能够详细标示出插座的具体位置(采用数字标示的方法)。插座位置的设置原则一般为:客厅插座要避开沙发,放置于沙发的两端,其中靠近阳台一端的电源插座最好与电话插座并排设置;电视电源插座要与有线电视插座并排设置,且高度距地面为650mm;书房的电源插座与宽带网插座可并排设置(二者相距较近时);主卧内插座要避开床和衣柜(衣柜厚度按600mm考虑)。
2.5.5标准户型内的灯具一定要设置于其所在功能区域的中心位置(特别是餐厅灯具的位置)。
2.5.6注意复式房的楼梯处灯具和入户花园灯具的双控。
2.5.7阳台、入户花园、首层花园和顶层大阳台、露台均应考虑电源插座,插座选用防溅型。
2.5.8厨房报警器位置须引入220V电源,电磁阀附近应设计控制线路,电冰箱插座距地300mm,厨房内需要预留热水器插座。
2.5.9服务阳台需集中考虑燃气表、洗衣机位及其插座、水管、龙头、煤气管、排水管等的位置,以燃气为主绘制立面大样布置图。(本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2.5.10卫生间考虑排气扇,排气扇一般吸顶安装。插座考虑剃须插座,热水器插座,卫生间灯具一般安装在门的上方。
2.5.11视项目定位大三房或更大户型客厅可两边均设计电视、电话插座。
2.5.12视项目定位如果客厅空调同时考虑柜机和挂机,则插座及冷凝、冷媒管留洞均应考虑上下两套。复式房型客厅仅考虑柜机。分体壁挂机插座应设计在隐蔽墙角侧,插座应高于分体机底,请详细出空调室内机位、室外机位、插座、洞口布置大样图。
2.6地下室部分
2.6.1配电室内各电缆沟均应考虑排水。
2.6.2线槽、桥架明敷时应与通风、给排水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通道高度大于2200mm。
2.6.3地下室电气管穿梁、剪力墙开洞(或套管)位置要求详细标注在电气图中,并同时标注在结构图中。
2.6.4根据我司的习惯性做法,防火卷帘的控制箱一般放置地库的上部,因此其电源引入点和消防控制模块也要设置于地库的上部,位置为距地库顶板300mm处。
2.6.5消防警铃按钮、电源开关等设计时应注意避开人防门。
2.6.6人防设计需按当地人防办规定进行设计。
2.6.7注意不要遗漏人防室外防爆电缆井,人防发电机房应考虑安装发电机的入口,并注意人防发电机房通风井的预留。
2.6.8地下车库进入住宅单元需设置门禁系统。
2.6.9电气管路在结构伸缩缝、结构缝时,要做伸缩补偿措施。
2.6.10应提供地下室管网综合图。
3.住宅弱电工程建设标准应结合项目定位,营销意见及成本分析填写《住宅项目弱电工程建设标准菜单选项表》,详见附件一。
二、给排水部分
1. 设计范围及指标
1.1设计范围
给排水应按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
1.2设计指标
给排水量及管网压力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指标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1.3市政水源
市政管道压力了解实际情况。
2.设计注意事项及发展商的习惯做法
2.1系统部分
2.1.1生活供水系统的垂直分区应综合考虑供水安全和经济运行的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做出系统分区和水泵组设置情况的设计方案供我司审核。
2.1.2水管井要有详细的平面布置图,保证管井的大小合适(对强电、弱电同样要求)。
2.1.3排水系统雨、污分流。
2.1.4卫生间采用大降板同层排水形式。(本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2.1.5热水系统。(本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2.2室外部分
2.2.1接驳市政自来水水源,不同性质用水分路设置水表,水表组的位置要与室外环境相协调,既要接近水池泵房,又不能影响环境;水表井应根据自来水公司标准水井规格尺寸设置在地下合适位置。
2.2.2室外的给水井、污水井、雨水井尽量避免设计在住户花园内、小区道路上、住宅单元的入口处等主要公共地段,可考虑设计在绿化带上。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少设检查井。检查井盖建议选用聚脂复合井盖,在车行道上的选用重型井盖,在其他地方的选用轻型井盖。
2.2.3室外给水消防管道设计:由于小区要求先行施工室外管道,室外的管材要考虑使用柔性管材,并埋在道路上,管基和接口应认真考虑;
2.2.4室外消火栓闸阀井尽量不要放在道路或人行道上;
2.2.5总图设计时应考虑水景用水的容量,并考虑水景溢流和放空排水点。
2.2.6室外给排水水管与电力电缆、弱电电缆以及煤气管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2.2.7设计园林绿化的灌溉用水应根据成本要求确定采用人工或自动浇灌方式,在总图上每隔一定距离设置绿化浇灌龙头(设置在绿化带内暗箱埋地安装)。
2.2.8注意绿化低洼处、较低架空层的排水处理。
2.2.9要求出具室外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2.3建筑公共部分
2.3.1门厅内不允许明装任何排水立管和管道。
2.3.2每栋住宅的雨、污水各自系统的管道、井室尽量合并,减少水井数量。
2.3.3高层室内消火栓箱必须暗装,地下室根据情况尽量暗装。
2.3.4高层水表安装在水暖井内,并画出水表的安装大样图,注明水表的安装尺寸及规格型号,给水入户管沿地面暗敷。
2.3.5住宅管材要求如下:户内给水支管采用__管;给水立管采用__管;排水管采用__管;高层住宅转换层的污水立管,在立管与横管的弯头处采用铸铁弯头,柔性卡箍连接,横管采用加厚UPVC管,排水出户管采用柔性铸铁管;空调冷凝水管采用PVC给水管(或排水管),应暗埋在墙体内(不应埋在结构柱或剪力墙内)或于非主立面隐蔽明装。(本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执行)
2.3.6高层消防环管应注意不应影响公共走道层高。
2.3.7请将穿梁或剪力墙开洞位置详细标注在给排水图中,并应在结构图中标注。
2.3.8屋面斜天面应有组织排水,注意分水线设置,保证立管在建筑物的凹槽内,并尽量减少立管数量。
2.4裙房部分
2.4.1注意转换层卫生间排水管的安装避免与转换梁冲突。
2.4.2注意裙房屋面的汇水面积还需考虑高层立面的受雨面面积。
2.4.3裙房屋面的雨水应单独设置立管排放,排水立管室内敷设。
2.5住宅部分
2.5.1在初步设计时明确户内所需设计的给水点的数量和位置要求。
2.5.2应在给排水图中标识排气扇洞、给排水洞、空调洞等洞口的详细位置及尺寸,剪力墙、柱、梁等洞口还应在结构图中标识。
2.5.3空调冷凝水排水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安装使用的可行性,避免造成排水不畅;要注意排水出户管标高与出户排水井标高的关系,两部分设计要衔接一致。
2.6地下室部分
2.6.1鉴于以往水泵基础设计是以水池边线作为水泵位置的基准线,但实际水池施工捣砼时,水泵进口管已经预埋,往往与图纸会存在误差,如施工水泵基础时仍以水池边线放线必然导致水泵基础中线与水泵安装中线错位,很难处理,故水泵基础设计定位时一定要说明以水池预埋管的管中线为基准来定位(如偏差太大时由设计核定)。
2.6.2给排水应与通风、电气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通道高度大于2200mm。
2.6.3地下室给排水应与各个设备专业密切配合,要求出具地下室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三、暖通部分
1.设计范围及指标
1.1设计范围
采暖通风应按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的设计范围进行设计。
1.2设计指标
采暖通风负荷量按国家规定的有关指标并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2.设计注意事项及发展商的习惯做法
2.1空调通风部分
2.1.1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算风量等指标。
2.1.2外墙空调冷凝管应考虑业主安装空调时如何连接空调冷凝水管。因安装人员难以在外墙施工,建议将空调冷凝管连接至室内或将冷凝管移至可方便连接的位置。
2.1.3室内空调冷凝排水如需通过其它房间再接至冷凝管时,不宜连接过长,因为管道过长时,坡度、避梁、穿剪力墙等因素造成难以施工和控制,应按就近连接的原则,在附近增加冷凝管或和邻近的卫生间接通。
2.1.4客厅柜式空调的洞应高出地面30cm,避免在踢脚线上开洞。
2.1.5风管穿梁、穿剪力墙开洞位置应详细标注在图中,并要求同时标注在结构图中。一经确定,不能随意修改,特别是柱、梁的空调预留洞,如果修改,机械开孔对结构影响比较严重(还有对装修的质量隐患),设计要注意此部分修改。
2.1.6通风应与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通道高度大于2200mm。
2.1.7楼梯间及电梯前室正压送风井要标明内部抹灰(随砌随抹)等做法,确保不漏风。
2.1.8屋顶冷却塔、大型设备间,必要时提交操作平台图纸。
2.1.9风机吊装须写明减振要求,如果采用减振吊架,须写明每个风机采用的减振吊架的型号规格。
2.1.10地下室的排风口位置不能设置在住户的门、窗附近,尽量远离住户或设置在绿化带内。
2.2采暖部分
2.2.1采暖供水系统的垂直分区应综合考虑供水安全和经济运行的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做出系统分区情况的设计方案供我司审核。
2.2.2塔楼水暖井要有详细的平面布置图,保证管井的大小合适(对强电、弱电同样要求)。
2.2.3室外的阀门井、尽量避免设计在住户花园内、小区道路上、住宅单元的入口处等主要公共地段,可考虑设计在绿化带上。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尽可能的少设检查井。检查井盖建议选用聚脂复合井盖,在车行道上的选用重型井盖,在其他地方的选用轻型井盖。
2.2.4室外供回水水管与电力电缆、弱电电缆以及煤气管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
2.2.5要求出具室外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2.2.6门厅内不允许明装任何采暖立管和管道。
2.2.7住宅管材要求如下:户内暗设支管采用热水PP-R管;采暖立管采用热镀锌钢管(或焊接钢管等);室外埋地管道采用黄夹克管焊接。
2.2.8高层采暖水平管应注意不应影响公共走道层高。
2.2.9请将穿梁或剪力墙开洞位置详细标注在采暖图中,并应在结构图中标注。
2.2.10在初步设计时明确户内所需设计的散热器的位置要求和标高等。
2.2.11入户花园、首层花园和顶层大阳台是否考虑采暖,需与我司沟通后确定。
2.2.12散热器的布置,应充分考虑装修问题,在不影响散热效果的情况下,保证家具布置使用方便。
2.2.13采暖主管道应与给排水、通风、电气等专业仔细协调,确保地下室通道高度大于2200mm。
2.2.14地下室采暖应与各个设备专业密切配合,要求出具地下室各个设备专业的管线综合图。
2.2.15采暖干管可考虑沿地下室侧墙安装或吊顶安装。
四、燃气部分
1.室外燃气管应与电缆、给排水水管以及室外乔木等保持规范要求的安全距离,在总图设计时与环境图上的乔木位置进行核对。
2.需落实室内燃气立管及燃气表的安装位置(厨房或封闭服务阳台)。
五、设备安装初步设计成果要求
设计深度应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建筑给排水初步设计成果要求
1)提供所定的用水定额,小区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等基本参数。
2)选定给水系统和给水方式,选定主要设备的性能参数。
3)计算高位消防水箱的容积和地下生活、消防水池的容积。
4)管道敷设方式,所用的仪表、管材。
5)干管管道水力计算,附计算书。
6)排水立管敷设原则,立管管径计算结果。
7)排水管材使用。
8)提供给排水平面图。
2.室外给排水初步设计成果要求
1)给水管道初步走向、管径;
2)排水管道定位,主要检查井位置及管径;
3)给排水管道与市政接驳的位置;
4)给水排水管材的选用,化粪池位置;
3.建筑电气初步设计成果要求
3.1根据要求绘制供电点、干线分布简图;
3.2按负荷分类计算,确定供电及控制方式,确定采用配电屏、板规格,确定安装位置及分布情况;
3.3说明动力控制方式,绘制动力位置,确定控制屏、板控制范围,确定照明标准,确定主要房间及场所的照度标准,绘制必要的简图或表格;
3.4根据设备容量确定变、配电所设备规格,提供必要的变电所电气设备布置平、立、剖面图及中亚、低压系统图;
4.室外电气初步设计成果要求
4.1绘制电力电缆的路由;
4.2绘制弱电线路路由;确定弱电井位置;绘制弱电管沟剖面图。
5.暖通初步设计成果要求
5.1提供所选用的与采暖有关的设计参数;
5.2选定立管所用系统方式及户内水平管所用系统方式;
5.3采暖管道初步走向、管径;
5.4各单体建筑热负荷计算,附计算书;
5.5干管管道水力计算,附计算书;
5.6采暖管材、分水器使用;
5.7提供采暖系统图及平面图。
六、设备安装施工图设计成果要求
1.建筑给排水施工图成果要求
a、设计依据
b、设计范围
c、系统设计说明
d、管材及管道接口:
e、阀门及附件
f、管道敷设
g、防腐及油漆
h、管道试压
i、管道冲洗
j、其它
7)给排水系统图
a、应根据平面图正确示意管道走向;
b、应表明建筑编号和标高,正负零零标高和室外地坪标高;
c、管道应注明管径和标高,注明系统标号与平面图一致;
d、立管应标号,与平面图标号一致;
e、应根据系统分类分别绘制各系统图;
f、闸阀仪表的位置应在系统图中标明;
g、接用水及排水点部分如在系统图中表示困难,应注明此部分的出处;
h、设备房应绘制平面图及剖面图;
8)给排水平面图
a、应根据建筑平面图的不同绘制相应的平面图;
b、首层、标准层、顶层的平面图必须绘制;
c、平面图中应根据卫生间布置绘制各种管线;
d、立管位置及标号应表示清楚,给排水系统标号应表示清楚,与系统图保持一致;
e、给排水出建筑物横向干管应标注管径和平面具体位置尺寸;
f、房间名称应标注清楚;
g、平面图如果表示不清楚,应绘制大样图;
h、水表安装,消火栓安装应绘制大样图;
i、屋面水箱配管应绘制大样图;
j、给水泵房,排水积坑应绘制大样图;
k、管道井管道布置大样图
9)厨房及卫生间详图
a、厨房及卫生间应绘制详图。
b、平面详图应标注建筑主要尺寸,卫生器具布置;
c、平面详图应标注每个给排水点的详细尺寸,特别是排水管穿楼板位置;
d、大样图应绘制平面和剖面图,图中标明管径、高度、立管位置等;
e、大样图应按1:50或1:30的比例绘制;
2.室外给排水施工图成果要求
室外给排水图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要设备材料表、图例及图纸目录
a、主要设备及材料表:主要设备仪表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列出各种管材的型号;
b、图例:图中出现的符号在图例中都应表示清楚;
c、图纸目录应仅列明图号、图纸名称和图幅;
d、列明所采用的国家标准图集的编号、名称和页次;
e、设计说明: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2)设计依据
a、设计范围
b、系统设计说明
c、管材及管道接口
d、阀门及附件
e、管道敷设及构筑物
f、管道防腐
g、管道试压
h、管道冲洗
i、其它
3)平面图应注明以下主要内容
a、给排水管道应用不同的线型以示区别;
b、给水管道应在图中标明管径和长度,阀门井应绘制大样图
c、排水管道应在图中标明管径长度和坡度;
d、给排水管道进出建筑物的位置应具体表示;
e、给排水管道的定位应在图中表示清楚;
f、排水管道两个节点间的管底标高以及地面标高应在平面图中直接表示;
g、检查井的编号应表示;
h、绿化洒水管应在平面图中表示,洒水用水量要计量;
i、室外消火栓、水表井、雨水口等给排水构筑物应按规定表示清楚。
3.建筑电气施工图成果要求
施工设计应与相关专业密切配合,认真执行绘图规定,表示方法应符合国家制图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设备材料表、图例及图纸目录
a、主要设备及材料表:高低压开关柜的型号、规格以及数量,主要配电箱规格型号及数量,高低压电缆规格数量,电话电视所用配件的数量等;
b、图中出现的符号在图例中都应表示清楚;
c、图纸目录应仅列明图号、图纸名称和图幅;
2)设计说明: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a、设计依据
b、设计范围
c、供电电源
d、配电系统
e、导线及敷设
f、接地及安全
g、建筑物防雷
h、电话系统
i、电视系统
j、防盗对讲
k、宽带系统
l、远程抄表
m、消防报警
3)详细绘制设备基础剖面图;
4)详细绘制控制原理图。
4.室外电气施工图成果要求
室外电气图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主要设备材料表、图例和图纸目录
2)主要设备及材料表:主要设备仪表底规格型号及数量;
3)图例:图中出现的符号在图例中都应表示清楚;
4)图纸目录应仅列明图号、图纸名称和图幅;
5)列明所采用的国家标准图集的编号、名称和页次;
6)设计说明
a、电气平面图
b、路灯及庭院灯平面图、系统图等
5.采暖施工图成果要求
采暖施工图主要内容包括:
1)主要设备材料表、图例及图纸目录;
2)主要设备及材料表:主要设备仪表的规格型号及数量,列出各种管材的型号;
3)图例:图中出现的符号在图例中都应表示清楚;
4)图纸目录应仅列明图号、图纸名称和图幅;
5)列明所采用的国家标准图集的编号、名称和页次;
6)设计说明:应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a、设计依据
b、设计范围
c、系统设计说明
d、管材及管道接口:
e、阀门及附件
f、管道敷设
g、防腐及油漆
h、管道试压
i、管道冲洗
j、其它
7)5.7采暖系统图
a、应根据平面图正确示意管道走向;
b、应表明建筑编号和标高,正负零零标高和室外地坪标高;
c、管道应注明管径和标高,注明系统标号与平面图一致;
d、立管应标号,与平面图标号一致;
e、应根据系统分类分别绘制各系统图;
f、闸阀仪表的位置应在系统图中标明;
g、设备房应绘制平面图及剖面图;
8)采暖平面图
a、应根据建筑平面图的不同绘制相应的平面图;
b、首层、标准层、顶层的平面图必须绘制;
c、立管位置及标号应表示清楚,给排水系统标号应表示清楚,与系统图保持一致;
d、采暖出建筑物横向干管应标注管径和平面具体位置尺寸;
e、房间名称应标注清楚;
f、平面图如果表示不清楚,应绘制大样图;
g、热量表安装,管井内管道安装,户内水平管敷设做法应绘制大样图;
h、散热器安装应绘制大样图;
七、设计管理
1.综合
1.1所有设计的设计说明和图例要具体详细,重要内容不得遗漏,不得套用以往的统一说明,要有针对性。
1.2设计单位对设计时参考的产品要有充分的把握,产品技术标准和档次符合项目定位和质量要求,主要材料设备的选型应在出施工图前与我司沟通,设计选用的新设备材料要知会我司。
1.3设计图纸要按照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做到,如为保证整个系统的完整清晰,同时便于统计所有系统中的大小设备及附件,一定要有完整的水系统图、风系统图、必要时要有反映相对位置的轴侧图。
1.4凡重大设备(如冷水机组、发电机组)如在地下室做设备房,一律要求建筑师要事先考虑预留设备入室通道,并做出说明(如“待设备进入后再砌墙”)等;如结构楼面载荷不足以支撑重设备通过的,须预先说明,且待设备进场前无条件提交必须的支撑设计方案给业主。如有风柜等比设备间门框尺寸还大的设备存在,须由设备工程师预先与建筑工程师沟通,事前在图纸上明确解决办法。以避免“先砌墙,再打墙”,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5图纸必须由各相关工程师会签,否则因设计工种之间沟通不利给业主造成的经济损失,业主保留向设计院索赔的权利。
1.6所有超过大于200x200或直径200毫米的地面或墙上的结构预留洞口,均须设计师明确位置尺寸标识于建筑图中。
1.7结构工程师要事前为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计算并预留将来吊装电梯或发电机用的吊钩。
1.8发电机房的气体自动灭火设计为项目必须的设计内容之一。
1.9机电设计过程中应加强不同专业间的沟通和配合,协调一致,以避免各专业之间各自为政,相互冲突的现象发生。特别当某一专业发生设计变更时,需充分征询其他各专业工程师的意见,以做到方案最优,避免变更后与其他专业冲突,并将设计变更指令一同发出。
1.10在机电设计展开之前,最好能结合燃气、消防、直饮水、电视、电话、智能化的系统图纸,考虑相关的一些主要设备的尺寸和安装位置,以便在机电土建设计过程中综合考虑留出足够的设备安装空间。
1.11对于一些规范上要求需进行特殊施工工艺或工序处理的部位和环节,但又未明确具体做法时,需在设计时明确实际做法,如过伸缩缝位置的管线处理方法等。
1.12设计过程中对于空间比较狭小的位置进行设备布置设计时,不能只考虑设备的大小尺寸,还应预留一定的安装操作空间,以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较好的施工质量。对一些设备安装的重点部位,如管井和设备房的大小和具体位置,应在充分考虑室内设备的布置和专业验收要求,留足足够的空间,并在布置时充分结合各专业之间的设备尺寸和安装要求,进行布置,出具详细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1.13对于地下室和会所天花等管线比较集中的位置,设计过程中应注意水电风等各专业间的交叉,应对建筑专业提出相应的空间和位置要求或调整部分管线走向,以达到既便于安装施工,又美观大方的效果。
1.14对厨房阳台的布置,应考虑热水器、燃气表、燃气管线、插座开关位置、给排水管位置、洗衣机位置、阳台门等诸多因素,出具相应图纸,避免相互冲突;厨房内的立管应尽量移在阳台安装,如确实需要放在室内,需尽早考虑装修处理方案。
2.设计过程管理
为了保证图纸质量,一些必要的中间资料需报发展商审核
2.1安装专业所提供的条件,如留洞图(200以上)等须作为中间成果报发展商审核,各专业应会签,签单报发展商存档;
2.2水电管线穿越防水部位应有具体的施工说明,各专业须会签,会签单报发展商存档;
2.3水电管线布置应遵守本指引的具体要求,注意管道不要与厨房卫生间的排气洞、排烟洞 冲突,各专业须会签,会签单报发展商存档;
2.4消防箱、电气设备箱的留洞、风管穿越墙体的留洞等建筑、结构、安装应会签,会签单报发展商存档;
2.5水电专业的系统设计成型后,须报发展商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2.6小区的单体水电设计,在完成一栋的标准层后,须报发展商审核,审查是否符合规范和发展商的要求,同意后方可全面开展工作;
2.7阶段性成果或出图前应报发展商审核;
2.8发展商对设计过程的管理与审核,并不代替设计单位的内部质量管理,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应全面负责(业主错误要求除外);
2.9中间成果:电气插座的布置图应报发展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工作;
2.10中间成果:排水立管的位置、消防箱的位置在报发展商审核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设计;
2.11中间成果:分集水器、散热器的布置图应报发展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工作;
2.12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图纸中的问题,设计单位及时解决;
2.13空调的室内室外机位,插座与排水应报具体设计报发展商审核;
2.14对于多栋楼房的水电设计,在出图前应报一套完整的施工图报发展商审核,作为其余栋号的出图标准;
2.15结构留洞图应有水电专业的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