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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法制节目

 guitarhua 2016-07-07

我看法制节目

一学期将尽,尽管自己平时不怎么看电视,但因这每周一次的电视视野中的法制,让我对目前的电视中的法制栏目有一定的了解,因着对徐滔、窦文涛、曾子墨等几位著名主持人的印象特别深刻,这几日我特地找来法治进行时,文涛拍案,社会能见度,今日说法等法制栏目的视频和资料进行观看,由此也产生了一些思考。

印象特别深刻的是经过徐滔铁嘴的劝说,很多犯罪嫌疑人最后投案自首,其中有一个案件讲到一名男子持刀劫持了一名儿童。公安特警紧急出动,谈判中这名男子提出要见《法治进行时》的主持人徐滔。十几分钟后徐涛赶到现场,经过十几分钟的交谈,男子向警方投降。这条新闻可能想达到的宣传效果是公安特警出警及时处理得当,主持人徐滔大智大勇劝降歹徒。可我偏就想知道这名男子为什么要劫持儿童?凡事有因才有果,也许有什么无法解决投诉无门的冤情,想通过媒体的力量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只谈劫持不谈起因,只谈公安神勇主持无畏,不谈为何缴械,过于片面。对于有正当诉求无法解决而采取极端行为的人,报道中最好还是将原因说一说,以正视听。否则问题不解决,原因仍在,按了葫芦起了瓢,成为和谐表面下的危险暗流。其次这个节目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公安局的宣传科。大部分节目内容都是围着公安局转,民警如何如何辛苦,各警种如何合作等等。天长日久给人一个印象就是:法制=公安局,法制进行时=警察进行时。电视作为“新闻战线”的时代已经离我们远去,现在电视被称作媒体,而媒体不应站在某个具体部门的立场上,否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别的东西。

此外,主持人在纂稿、配音、主持等方面表现平平,而且总是可以看到主持人苦口婆心地奉劝人们要怎样做、不要怎样做。也许主持人的用心是好的,但别忘了电视只是媒体,不是领导作报告,观众也并不是你的部下。把事实摆清法理讲明就足够了,结论让观众自己来做。

拍案惊奇是以传统民间说书人的方式向观众讲述社会上的大案要案奇案公案,节目内容鲜明的展示了主持人的性格特色,主持风格幽默,有悬疑性,也许它确实能够吸引我们坐在那里完整的看完这个节目,但在观看的过程中,我觉得很难把它当作一个法制节目来看,更多的是娱乐的同时了解下社会热点问题,因为窦文涛的幽默夸张,所以节目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失实性,且为了吸引观众,节目经常在一些不必要的地方过分渲染,例如在描述的杨佳的行凶过程时,非常细致的描述杨佳的杀人的动作,其间不乏想像的部分,给人一种英雄悲剧的错觉。

曾子墨的社会能见度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制节目,它主要是围绕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话题,也会时常涉及到社会上重要的案件。其毫不留情,敢于触碰灰色地带和具有争议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深入解剖分析,抽丝剥茧,用另类的角度呈现事件真相,带来深刻的思考,给我带来深刻的印象,与以上两个以主持人言说的节目有些不同,曾子墨在节目中的话语较简洁,主要是引导被采访人说出更多的事件发展情节,其语言理性客观,逻辑性强,也许由于过于理性,有时提出的问题不像是在访谈,而是像在提出一个需要认真严肃的思考的问题。其安排紧凑,直接面对事件当事人,让人清晰的了解案件事实经过的事实,启动人们思考。

除了较为细致的看了以上三个节目,我对其他的一些法制节目作了一些了解。其中有些问题,也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很多法制栏目就是秉持法律就是刑罚,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复仇工具,更是国家和阶级的统治手段的固有观念,导致节目的选题狭窄,偏重刑事案件、大案要案。因为刑事案件具有强烈的动感、现场感和故事性,更重要地是其暗含强烈的复仇情结和惩戒意识。法制节目中充斥着“多行不义必自毙”、“他(她)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样的语句。当法制节目从这样的法的理念出发,传播法制内容,强调服务性和教育性,这样的服务和教育就难免粗暴和强硬,就难有亲和力,好的传播效果也就不可能达到,最后受众就不免陷入纯粹暴力和窥探隐私之中了。

其次,法制节目创作者不懂法律。节目创作人员法学知识不足、法律素养欠缺,直接体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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