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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调查分析及预防对策

 东方神针 2016-07-10

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调查分析及预防对策

 

时间:2014-07-14  作者:曾海军  新闻来源: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  【字号: |  | 

 

 

 

  随着近年来财政投入力度的加大,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加重了群众看病负担。为此,笔者结合四川德阳中江县检察院近五年来查办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对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现状作简要分析,并提出预防对策。

  一、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中江县检察院坚持以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为重点,集中精力打击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2009年以来,中江县检察院共查办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1016人。其中,贪污案915人,行贿案11人。

  二、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发案率呈急剧上升趋势,涉案罪名相对集中

  从发案率来看,中江县检察院查办的10件案件中,2009年至2011年共查办24人,占查办总数的20%2012年查办45人,占总数的40%2013年查办47人,占总数的40%,发案率呈急剧上升趋势。从涉案罪名看,主要是贪污、贿赂职务犯罪,罪名相对集中。

  (二)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行为相当隐蔽

  在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中,涉案人员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以收入不记帐等手段贪污;有的在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收受或索取药商的回扣;有的利用医疗单位修建、改建工程项目的便利收受贿赂;有的利用医疗机构招聘工作人员之机收受贿赂。与其他部位的贪污贿赂犯罪相比,发生在医疗卫生系统中的贪污贿赂犯罪更具有隐蔽性。尤其是收受药品推销商贿赂案件中,受贿人往往与推销商私下谈好回扣比例,并达成“攻守同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案件发现难、取证难、突破难。

  (三)共同犯罪比重大,单位负责人作案比例高

  在中江县检察院查办的10件案件中,共同犯罪案件612人,占查办总数的60%;涉案人员为单位负责人的55人,占查办总数的一半。从查办案件情况来看,这些单位的涉案人员往往与本单位财务人员相互勾结,通过采取不入账、做假账等方式侵吞公共财产据为己有并私分。同时,涉案人员为单位负责人的共同犯罪案件中,往往是该单位负责人的家属在本单位的财务部门工作,这就为其贪污腐败提供了土壤。

  (四)作案时间长,犯罪次数多

  该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是长期在医疗系统工作,熟悉行业工作流程、财经管理制度等,再加之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措施,他们一旦发现漏洞,就会长期潜伏,肆无忌惮的频繁作案。

  三、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发案原因

  (一)思想认识错误,人生价值观扭曲

  从办案情况来看,多数涉案人员只注重对业务知识的专研,而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对罪与非罪的界限认识不清,对违法犯罪的行为存在侥幸心理。这些人一般意志比较薄弱,抵不住诱惑,经不起考验,在腐朽思想的点滴侵蚀下,逐步偏离了正常的人生价值轨道,最终沦为阶下囚。

  (二)医疗体制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目前,我国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不尽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调控手段还不健全,医疗卫生系统仍处在“医药合一、以药养医”的传统模式,医院不能靠治疗来生存和发展,就只能靠医生开药赚取利润来维持医院的运转,这就在无形中加剧了医务人员和药品、器械供应商的相互勾结,从而为职务犯罪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另外,由于在药品、器械采购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医院就采购渠道、品种、数量、价格等方面拥有绝对的自主权,采购权集中在医院少数负责人手中,加之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埋下了犯罪隐患。

  (三)行业潜规则驱使,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由于医药行业市场竞争激烈,市场秩序不规范,许多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营销商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对医疗机构进行无孔不入的渗透,不择手段地拉拢、贿赂拥有药品采购权和处方权的医务人员,在金钱的引诱下,少数医务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良知丧失,大肆非法收取高额回扣,腐败现象滋生蔓延。

  (四)财务管理混乱,内控制度不健全

  资金的良性循环是实现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保证,资金流失或财务混乱将严重阻碍医院的良性发展。目前,不少医院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缺乏有效的财务监管措施,漏洞较多,有章不循、有法不依、责任不清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相当一部分医院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基本上就是本单位负责人对财务部门的监督,这就为单位负责人个人贪污或与财务人员共同贪污提供了可乘之机。

  四、预防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教育,狠抓医德建设

  预防医疗系统职务犯罪,要筑牢医务工作人员的思想防线,强化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建设。首先是要大力倡导救死扶伤的医德风尚,扎实有效地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其次是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树立医务人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警示医务人员廉洁从业,增强其防腐拒变的能力。

  (二)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

  目前,国家对综合性医院的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增加,但是位于最基层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的经费保障还有待提高。由于经费有限,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负责人就想方设法“挣钱”来使医院得以正常运转,客观上就造成了医务人员职务犯罪的发生。因此,要逐步改革现行医疗卫生体制,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和培训力度,打破医院“以药养医”的怪圈。同时,积极探索 “医药分离”改革,把药品经营从医院剥离出来,让药品销售利益与医院的经济利益彻底脱钩,消除医院对药品利益的追求。

  (三)规范药、械采购,不断完善集中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活动,就要完善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让整个采购环节一律在网上公开招标进行,从而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杜绝药厂及代理商直接向医院推销产品,防止药、械采购中出现收受回扣的行为。同时,物价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整顿,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新进药品和贵重药品评审制度,综合全系统临床使用量和医疗效果,控制新进药品和贵重药品的采购和临床使用。

  (四)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权力监督制约

  要在掌管人、财、物的岗位上,建立有效防范以权谋私和行业不正之风的约束机制,使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既能依法行使好权力,又能真正使其成为被监督的对象。对于财务收支管理,要严格实行财务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单位负责人检查把关的流程。对单位敏感部位和环节,要进行权力分解,加强权利监督,在重大事项上要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问题的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五)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坚决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

  医疗卫生事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事业,要坚持惩治与预防并重的原则,积极开展个案分析、类案研究,掌握发案规律,扎实有效地开展预防工作,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对于医疗卫生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同时,要积极帮助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防控机制,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廉洁行医,服务人民。 

  (作者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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