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结束后,家属拿出死者照片痛哭 摄/记者 洪雪 致命选择一家人三亚游 两男孩出意外2015年8月15日17时许,从四川成都温江来三亚看海的杨春梅、易勇刚夫妻带着4岁的女儿、79岁的婆婆,以及19岁的外甥鞠易坤、18岁的外甥孙童和14岁的外甥女李兰心一行7人,穿过榆林广场,下了台阶,到达大东海景区。
此时,救生员跑来救起了外甥女和丈夫,最终,丈夫经抢救无效死亡。两名失踪的外甥一个当日晚10时被打捞上岸,另一个次日下午才找到。
一审判决游客应对自己的意外承担责任家属认为,大东海海滩是海南省首批重点风景名胜自然保护区,大东海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抢救不及时、不得力,故起诉要求其承担七成责任,赔偿杨春梅60万余元,赔偿孙童及鞠易坤两家各40万元。 大东海公司认为其已尽职,大东海海底有暗坑、逆流,为防游客溺水,公司根据潮流设定了5个安全区域,杨春梅一家穿过钢丝网进入驻地单位,该区域不属该公司管辖,该公司不应担责。
二审庭审是否充分警示 双方各执一词今日上午,该案在三亚中院开庭审理。上午9点10分,庭审开始,杨春梅、孙童的父亲、鞠易坤的母亲及代理人出庭,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两位代理人应诉。
对于大东海公司的说法,三名死者家属都不认可,“据媒体报道,从2012年到2015年8·15事件前,3年该区域有28人溺水死亡,这说明该区域事故高发,那么提醒警示也应相应提高,比如特意说明有暗流。但据代理人昨天在现场查看,2.8公里的海滩上只有两块提示牌提示有暗流,这恰恰说明警示不够。”
实地探访多人讲述差点溺亡大东海“不能到大东海游泳,那里有暗流。”记者在三亚采访期间,商铺店主、出租车司机、街头清洁工,甚至海事局、旅游局的工作人员,都告诫记者不要到大东海游泳。 在海洋局负责审批的何先生告诉记者,1990年他在三亚服役,一次到大东海游泳,“突然觉得脚下有股海流拽我,越使劲挣脱拉力越大,我想起老兵说遇漩涡别使劲,就将身体放平顺水漂,一会拉力没了才游回岸边。”何先生说他捡回一条命,从此再没去过大东海游泳。
连续两天,记者到事发地调查发现,在这个被当地人称为夺命海的区域内,溺亡事故还在上演,继本案案发截至目前,又有5人溺亡。一下榆林广场台阶,便可看到高大的救生站,救生站顶部挂着一面黄旗,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区域溺亡人员的名字及溺亡情况等。“危险!浪大、有暗流,禁止下海游泳”的铜牌和“浪大,请勿下海游泳”的大红横幅以及“警示标志”随处可见。
连续两天,瞭望台上挂的都是黄旗,根据景区提示,红旗“禁止下海”,黄旗“下海危险”,只有绿旗“安全”。虽然都是黄旗,但这两天天气明显不同,一天下雨,另一天则阳光明媚。
提示暗流漩涡成为夺命杀手夏天来临,很多有出游计划的人们会选择去海棠湾、亚龙湾、大东海、三亚湾等热门旅游海域,这些地方虽然看起来都是被湛蓝的海水所覆盖,但水下地形却不尽相同。 大东海海域由于特殊的地形,海底被冲刷得坑坑洼洼,有很多深坑、海沟和斜坡,这些深坑和海沟容易导致海水聚集,从而形成暗流。 网络配图 当地人说,在大东海游泳要特别注意,有时候一个地方的海水只有齐腰深,但稍微挪几步就会一下子淹到胸口,特别危险。夏秋季节由于受西南风气候影响,大东海表面上看是海浪朝岸上涌,实际上是海水暗流往海里抽,这种情况下游泳非常危险。 与大东海相比,三亚湾、亚龙湾、海棠湾的海域呈喇叭口形状,海底地势较为平坦,形成的暗流也较少。但每年4月至10月是三亚的台风季节,台风前后由于风向变化,在这些海域极易形成涡流,涡流袭来海面风浪较大,容易将人击昏导致溺亡。 综合来源:法制晚报(fzwb_52165216)、网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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