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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之后怎么办? 历史上的那些国际仲裁案

 waikatolabrary 2016-07-12

1、持续争端

(1)2000-2002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巴得梅镇领土争端

(2)1969-2002印尼与马来西亚岛屿争端(西巴丹岛和利吉坦两岛及多处海域)

经典案例: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边界争端爆发战争

争议国家: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

争议地区:北部核心地区的主要城镇Badme、南线争议的核心区是Bure、中线争议的Tsorona-Zalambessa区域

争议开端: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战争

仲裁时间:2002

裁决结果:争议土地分别归属双方各一部分,其中战争焦点的Badme归属厄立特里亚。

后续反应:爆发战争。

详细事件:

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战争发生于1998年5月至2000年6月。战争结束时,联合国安理会批准组建的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边界委员会裁决战争冲突的北部核心地区的主要城镇Badme归属厄立特里亚。南线争议的核心区是Bure归属埃塞俄比亚。中线争议的Tsorona-Zalambessa区域被裁决分别归属于两国。

2002年4月13日,根据阿尔及尔协议设立的与常设仲裁法院合作的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边界委员会同意最终且有约束力的裁决:把争议土地分别归属双方各一部分,其中战争焦点的Badme归属厄立特里亚。裁决公布时双方都表示诚心诚意接受。数月后埃塞俄比亚要求澄清,并表示非常不满意裁决。

2003年9月,厄立特里亚拒绝新的委员会。并要求国际社会压埃塞俄比亚接受裁决。2004年11月,埃塞俄比亚原则上接受裁决。2005年12月10日,埃塞俄比亚宣布从厄立特里亚边境上撤出部分军队以维护和平。12月15日,联合国开始从厄立特里亚边界撤出部分维和部队。2005年12月21日,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的一个委员会裁决厄立特里亚在1998年违反国际法进攻埃塞俄比亚,引起了更大规模的战争。两国随即重新在边界上动员军队。2005年12月7日,厄立特里亚禁止联合国直升机在边界上巡逻并命令维和部队的西方国家人员限10天内离境。2006年11月,两国都抵制在海牙召开的边界委员会用联合国地图为两国划界的会议,埃塞俄比亚是不接受划界结果并反对现场勘界,厄立特里亚则支持边界委员会的建议并坚持必须在现场完成勘界。两国互相指责对方支持了反对派与武装叛乱势力。就在2016年6月12日,厄立特里亚新闻部发表声明,谴责埃塞俄比亚政府对厄立特里亚发动军事攻击。

2、拒不执行

1984-1986尼加拉瓜诉美国案

经典案例:尼加拉瓜诉美国案

争议国家:尼加拉瓜、美国

争议地区:尼加拉瓜部分内水和领海

争议开端:美国派人在尼加拉瓜的布拉夫、科林托、桑提诺等等港口附近布雷,范围包括尼加拉瓜的内水和领海。

仲裁时间:1984-1986

裁决结果:美国对尼加拉瓜的行动违反尊重国家领土主权原则;美国鼓励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从事违反人道法原则的行为,美国在尼港口布雷造成第三国船舶及其人员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也构成对人道法原则的违反;美国有义务立即停止并不再采取任何上述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总价为3亿7千万美元。

后续反应:

(1)国际法院的判决出台后,美国顶住压力拒绝执行,尼加拉瓜去安理会申请执行,但是,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美国连续五年行使否决权;

(2)尼加拉瓜再去联大寻求帮助,尼加拉瓜获胜,但联大没有强制力,美国继续无视判决;

(3)1991年,尼加拉瓜撤诉,并表示将来也不会继续追究此案。

详细事件:

在1983年底和1984年初,美国派人在尼加拉瓜的布拉夫、科林托、桑提诺等等港口附近布雷,范围包括尼加拉瓜的内水和领海。

1984年4月9日,尼加拉瓜政府将美国告上国际法院。美国参与了管辖权部分的听证,并不遗余力地论证国际法庭对此案没有管辖权。1984年11月26日,国际法院坚称对此案具有管辖权。1985年1月18日,美国宣布退出国际法院。美国还指责该案件是“出于政治和宣传目的错误利用国际法院”。美国至今也没有回到国际法院。

美国退出国际法院并未阻止案件审理。1986年6月,国际法院对此案做出判决,认定美国违反尊重国家领土主权原则;违反对人道法原则;美国有义务立即停止并不再采取任何上述违背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并对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总价为3亿7千万美元。

国际法院的判决出台后,美国顶住压力拒绝执行,尼加拉瓜去安理会申请执行,但是,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一的美国连续五年行使否决权。尼加拉瓜再去联大寻求帮助,要求美国尊重国际法并且遵守国际法院的判决。联大于是投票,尼加拉瓜获胜。但是联大并没有强制力,美国继续无视判决。1991年,在美国政府的压力下,尼加拉瓜撤诉,并表示将来也不会继续追究此案。撤诉后,尼加拉瓜获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大额援助,并获得世界银行的贷款,总额大约5亿美元。后来上台的丹尼尔?奥尔特嘉(Daniel Ortega)政府曾打算重启赔偿,但是被美国告知,这个案子已经永久结束了。

3、争议但最终接受

(1)1994-2002巴卡西半岛——喀麦隆与尼日利亚领土争端

(2)1991-1995卡塔尔和巴林祖巴拉地区海洋划界和领土问题

(3)1959-1962泰国、柬埔寨隆端古寺案

经典案例:巴卡西半岛——喀麦隆与尼日利亚领土争端

争议国家:喀麦隆与尼日利亚

争议地区:巴卡西半岛

争议开端:巴卡西半岛附近海域发现石油和天然气

仲裁时间:1994-2002

裁决结果:海牙国际法院判决,将双方争议的巴卡西半岛及乍得湖达拉克地区判归喀麦隆,要求尼日利亚立即和无条件撤出在巴半岛的行政、军队和警察机构。

后续反应:

(1)2002年仲裁后尼日利亚政府随后发表声明,驳斥海牙国际法院裁决;同年两国就此问题进行会晤;

(2)2006年尼日利亚正式撤军;

(3)2007,尼日利亚联邦大法官兼司法部部长表示协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国会表示反对,尼国防部联席会议主席及军方对巴卡西半岛的移交也深表忧虑;

(4)2008年8月争议地区主权交接;2013,彻底回归喀麦隆。

详细事件:

20世纪70年代后期,在巴卡西半岛附近海域发现石油和天然气后,巴卡西半岛归属争议频起。20世纪90年代,尼日利亚军占领巴卡西半岛,尼日利亚和喀麦隆就巴卡西半岛的归属,发生多次武装冲突。

1994年3月29日,喀麦隆向海牙国际法院递交请求书,就巴卡西半岛主权问题争端对尼日利亚提起诉讼,并请法院确立两国间未在1975年确立的海洋疆界线。

1998年6月,海牙国际法院宣布对巴卡西半岛争端有管辖和仲裁权,正式审理此案。

2002年10月10日,国际法院做出判决:将双方争议的巴卡西半岛及乍得湖达拉克地区判归喀麦隆,要求尼日利亚立即和无条件撤出在巴半岛的行政、军队和警察机构。尼日利亚政府随后发表声明,驳斥海牙国际法院裁决。

2002年11月,在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的主持下,尼、喀总统在日内瓦举行会晤,一致同意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巴卡西争端,避免冲突。

2006年7月1日,尼日利亚从巴卡西半岛正式撤军。8月14日,尼日利亚、喀麦隆两国政府在美国纽约签署了《格林特里协定》,并规定2008年8月14日为移交巴卡西半岛的最后时限。尼日利亚联邦大法官兼司法部部长表示,《格林特里协定》没有经过尼立法机构司法程序的审定和批准,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尼日利亚国会则在2007年11月22日通过决议,反对尼日利亚政府未经国会讨论就将巴卡西半岛归还喀麦隆。尼日利亚军方对巴卡西半岛的移交也深表忧虑。2008年7月31日,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一高等法院在受理巴卡西半岛尼日利亚居民的诉讼后做出判决,要求政府暂停进一步向喀麦隆移交土地和撤出本国驻岛居民的行动。

2008年8月14日,尼日利亚政府在尼南部克罗斯河州州府卡拉巴举行主权交接仪式,正式将巴卡西半岛主权交还给喀麦隆。

2013年8月13日,有关移交巴卡西半岛的《格林特里协定》确立的5年特别过渡期结束,巴卡西半岛交彻底回归喀麦隆。

4、和平接受

(1)2014秘鲁智利领海争议案

(2)2012孟加拉湾缅孟两国领海争端

(3)2003-2008马来西亚、新加坡柔佛海峡案

(4)1999-2007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岛屿争端

(5)1996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卡西基利/塞杜杜岛案

(6)1990-1994利比亚和乍得奥祖地带领土争议案

(7)1986马里和布基纳法索阿加彻边界争端案

(8)1984美国、加拿大缅因湾划界案

(9)1957比利时荷兰巴勒地区边界主权案

(10)1950法国、英国敏基埃岛和艾克利荷斯岛案

(11)1933丹麦、挪威东格陵兰岛主权案

经典案例: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岛屿争端

争议国家: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

争议地区:加勒比海域

争议开端:洪都拉斯认为两国的领海应以北纬15度为界。尼加拉瓜则坚持以北纬17度为界,认为上述协议侵犯了其领海主权

仲裁时间:1999-2007

裁决结果:根据新划定的边界,两国基本平分有争议海域。

后续反应:2008年4月11日,尼加拉瓜总统奥尔特加与洪都拉斯总统塞拉亚在洪都拉斯的特古西加尔巴发表一项联合声明,双方表示“同意指示各自的外交部长按照海牙国际法院2007年10月8日做出的裁决,完成划分尼洪两国之间海上疆界的进程”。

详细事件:

尼加拉瓜与洪都拉斯在加勒比海域存在领海争端。洪都拉斯认为两国的领海应以北纬15度为界。尼加拉瓜则坚持以北纬17度为界,认为上述协议侵犯了其领海主权,并于1999年要求海牙国际法院对尼洪领海争端进行裁决。

法院于2007年10月8日就尼加拉瓜和洪都拉斯之间在加勒比海的领土和海洋争端(尼加拉瓜诉洪都拉斯)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这些岛屿的主权属于洪都拉斯,并决定自行确定划界。根据新划定的边界,两国基本平分有争议海域。

2008年4月11日,尼加拉瓜总统奥尔特加与洪都拉斯总统塞拉亚在洪都拉斯的特古西加尔巴发表一项联合声明,双方表示“同意指示各自的外交部长按照海牙国际法院2007年10月8日做出的裁决,完成划分尼洪两国之间海上疆界的进程”。

5、尚未裁决

经典案例:尼加拉瓜诉哥伦比亚领土和海洋争端案

争议国家:尼加拉瓜和哥伦比亚

争议地区:莫斯基托海岸(Mosquito Coast)和圣安德烈斯群岛(Archipelago of San Andres)

争议开端:尼加拉瓜和哥伦比亚在独立之后都对莫斯基托海岸(Mosquito Coast)和圣安德烈斯群岛(Archipelago of San Andres)提出一系列主权主张。

仲裁时间:2001-

裁决结果:法院迄今尚未就该案的实质问题作出判决。

详细事件:

尼加拉瓜和哥伦比亚在1930年5月5日在马那瓜交换批准文书并在同一场合签署了《交换批准文书的议定书》。该议定书规定两国在条约中所指的圣安德烈斯和普罗维登西亚群岛不超过西经82度。

1980年2月4日,Sandinista政府宣布1928年的条约无效,这一主张为1990年之后的各任新政府所坚持。

2001年12月6日,尼加拉瓜根据1948年4月30日签署《波哥大公约》第31条和两国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作出的接受国际法院管辖的声明针对哥伦比亚就西加勒比海有关岛屿的主权和海洋划界问题向国际法院提起诉讼,哥伦比亚则就尼加拉瓜援引的两个管辖权依据提出先决性抗辩。2007年12月13日,法院就该案的管辖权问题做出判决,判定对关于圣安德烈斯、普罗维登西亚和Santa Catalina三个岛屿的主权问题无管辖权,对其它岛屿的主权问题及海洋划界问题有管辖权。法院迄今尚未就该案的实质问题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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