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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研究的最新发现(上)

 依嘉兴 2016-07-13
《红楼梦》研究的最新发现(上)
   安晓玲(tyh1034118@sina.com)
   (本文可以自由转载)
   
   
   不讲古代,我国对古典名著《红楼梦》的研究已经进行了百余年;不能不说,基本上错解、误判和歪曲了《红楼梦》的真相。自退休以来,笔者从事《红楼梦》研究十余年,遵循《红楼梦文本分析》的新途径,从《红楼梦》原著中挖掘直接的证据,对有关《红楼梦》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探索,获得许多新发现和新观点,现在汇总如下,供感兴趣的同事参考。
   一、概述
   1,至今认为曹雪芹只留下《红楼梦》“前80回”的手稿就去世了,实际上曹雪芹生前不仅完成了“120回红楼梦”的创作,写出了《程乙本》;而且一边出售《红楼梦》的手抄本,一边不断修改,一共出版了五个手抄本“最早76回《石头记》”、“转让80回《石头记》”、《甲辰本》、《程乙本》和《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
   2,一直认为:曹雪芹死前很贫困,电影《曹雪芹》就是这样演绎的。实际上,当曹家开始出售《石头记》手抄本之后,就摆脱了经济困窘,成为小康之家。80回《石头记》手抄本每部售价20~25两银子,120回《红楼梦》每部40两上下。除去一切开销,可以净赚一半。
   3,目前红学界认为:《庚辰本》是传抄本和过录本,实际上它连手抄商品本都不是;而是专门供亲友传阅的《送审本》。
   4,公认今本《甲戌本》是曹雪芹创作的最早版本,事实是《甲戌本》是马寿护参照《杨藏本》伪造的古伪本;在上世纪初,经过陶洙按照《戚序本》篡改之后,再重新抄写一遍而成。所以,《红楼梦》的最早版本是《庚辰本》。
   5,《庚辰本》是一部严重残缺的版本,它的“原本”仅26个完整的章回和部分残缺页,其余52个章回都是陶洙伪造的。他抄自《甲戌本》、《戚序本》、《甲辰本》和《程甲本》等版本中的回目。而且,这个版本不是1932年徐星署在北平隆福寺地摊上买来的;而是胡适在1927年8月花重金买到‘甲戌本’之后,陶洙等人就已经伪造出今本《庚辰本》的雏形;曾经给胡适看过,并且由他给《庚辰本》写了一个“题跋”。
   6,今本《己卯本》的各章回正好是今本《庚辰本》缺失的回目,仅仅第10、11、40、41回不符合,充分证实它是陶洙利用今本《庚辰本》中伪造的章回编写而成。陶洙之所以要在《己卯本》中照抄四个半章回的《庚辰本》未残缺回目,其目的是为了防止:在他未死之前,一旦有人发现他出卖的《己卯本》是就是《庚辰本》的残缺章回时,便以此作为借口,矢口否认,逃避谴责。
   7,目前我国保存的《红楼梦》抄印本达14种之多,属于曹雪芹父子创作的《红楼梦》原著有:《庚辰本》、“最早76回《石头记》”、“转让80回《石头记》”、《甲辰本》、《程乙本》、《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和《杨藏本》。至今尚未发现“最早76回《石头记》”、“转让80回《石头记》”和《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
   《程甲本》、《甲戌本》、《列藏本》、《蒙府本》、《戚序本》、《舒序本》、《郑残本》、《靖藏本》是古伪本;《己卯本》、和《卞藏本》是近代伪本。《有正本》是近代人对古伪本《戚序本》的修改版本。
   8,伪造的《红楼梦》版本一共采用了三种底本:(1)以《送审本》为底本伪造的有:《己卯本》和《卞藏本》,由近代人编写而成;(2)以“最早76回《石头记》”为底本伪造的有:《列藏本》;(3)以“转让80回《石头记》”伪造的有:《蒙府本》、《戚序本》、《有正本》、《甲戌本》、《舒序本》、《郑残本》、《靖藏本》。
   9,因为陶洙参照《戚序本》修改了《甲戌本》中大部分词汇;同时,他又按照《甲戌本》、《戚序本》、《甲辰本》和《程甲本》等版本中的章回,伪造出《庚辰本》残缺的52个回目;而且,他还将所伪造的《庚辰本》章回,加上照抄《庚辰本》未残缺的四个半回目以及两个《程甲本》回目,合编出《己卯本》;导致《庚辰本》、《甲戌本》、《己卯本》和《戚序本》这四个版本出现许多相同的词汇变动,以致被胡适误解、归纳和宣扬存在“脂砚斋本”(即“脂本”)。可见目前所谓的“脂本”之间的“横向关系”完全是由陶洙一手伪造出来的。其最大的危害是掩盖了《红楼梦》正宗原著之间的“纵向关系”。
   10,笔者发现并论证了上述《红楼梦》原著:《庚辰本》、《甲辰本》、《程乙本》、《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之间在“文本”上的“纵向关系”:通过修改前者而产生后者。也就是由《庚辰本》修改成《甲辰本》;再由《甲辰本》修改成《程乙本》;最后由《程乙本》修改成《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即《庚辰本》→《甲辰本》→《程乙本》→《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
   11,《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是《程乙本》在曹家专卖店出售后,曹頫花去几年的时间精心修改出来的。他主要做出下列改动:
   1)去掉全部不雅文字和删除部分少女怀春的描写;
   2)修改了部分回目的不合理文字;
   3)新写出许多回目的回前和回末总评,以及改动了大量双行夹批和删去了许多欠妥的侧批,并且将批语中“脂砚斋”等落款剔除,同时也删去所有眉批的落款。
   12,高鹗主编的《程甲本》的“前80回”是他采用了55个章回的《程乙本》“正式文本”和25个章回的《程乙本》的“第三稿”拼接而成;《程甲本》的“后40回”是21个回目的《程乙本》和19个回目的《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由程伟元从鼓担购置)组成。其中的《程乙本》都是根据《杨藏本》中的《程乙本》生成稿照抄而来。
   13,揭开了高鹗“大改《红楼梦》前80回”之谜。其实,高鹗并没有修改《红楼梦》的语句,顶多只是辞藻的变动;甚至对“所采用手抄本”上的一些明显错误,他都没有更正。今本《程甲本》的“前80回”是以《甲辰本》为底本,按照《杨藏本》中《程乙本》的“生成稿”修改而成。它由两部分组成:55个章回是照抄由曹雪芹修改出的《程乙本》生成稿的“改文”,令《甲辰本》的这些章回全部变成《程乙本》的“正式文本”;另外25个章回是《杨藏本》上由曹頫修改出的《程乙本》“第三稿”,高鹗也照抄其“改文”。无论哪种修改,都使今本《程甲本》和“80回”《红楼梦》(即《甲辰本》)有较大的区别,这就是我国红学界至今仍然认为高鹗大改了《红楼梦》“前80回”的真正原因。
   二、《红楼梦》的成书的过程
   14,《红楼梦》最早的“原稿版本”叫《石头记》,它是曹家对外送审的文本,笔者简称为《送审本》。今本《庚辰本》的第1~7册是《送审本》的“正式文稿”(第四稿),第8册是生成《送审本》“正式文稿”的过渡手(第三稿)。
   15,今本《庚辰本》的名称是近代人伪造的,它成书的年代不是“庚辰年”(1760年),而是“丁丑年”(1757年),因此理应称之为《丁丑本》。由于“丁丑年”是推测的,因此笔者建议将《庚辰本》改称为《送审本》。
   15,今本《送审本》的第1671~1674页是“水印红色版框界格的手抄书页”就铁证了:今本《送审本》中有真本,但不是过录本和传抄本;否则怎么会出现“红色水印”的书页。
   16,《送审本》的成书过程是“三改四稿”,即:
   (1)首先,曹雪芹将父亲曹頫的书稿《风月宝鉴》和他自己写作的《石头记》两部小说书稿,划分出自然段,再按照故事顺序,掺插在一起;然后对两部小说的大混合原始手稿划分出120个章回,编制出回目名称,此最早的原始大混合手稿现称之为“第一稿”或“最早原始大手稿”;
   (2)曹雪芹对“第一稿”进行第一次全面大改和编写出每个回目的双行夹批;由曹雪芹或曹天佑的妻子将第一次修改稿“誊清”后,得出“第二稿”;
   (3)由曹頫对“第二稿”进行第二次大改,得到“第三稿”;但此稿没有誊清。今本《庚辰本》第八册就是第二次修改后未誊清的“第三稿”;《杨藏本》上的第24、25~28、35、39、70、81~84、88~90、106~108、113、116和118~120等回目都是曹頫的修改稿(即“第三稿”)。
   (4)曹雪芹对“第三稿”进行修改和誊清,属于第三次大改和所获得的是“第四稿”。这次大改,就第八册而言,首先在“第一稿”上,用朱笔画出曹天佑妻抄漏的语句和错抄的词汇,再面对曹頫所修改的“第三稿”,从“第三稿”的“涂抹掉”和“新增”文字中,选择词句,构思出“第四稿”的“正式文本”之后,便直接写出《送审本》的书页。因进行了第三次大改,所以已经不是单的纯誊清稿,变成完成了第三次大改并誊清的“第四稿”。
   当一个回目的“第四稿”编写完毕后,进行复查修饰。如果改动比较多,则由曹天佑、曹欣、曹宜或曹頫重新抄写一遍(对“后40回”,则由雇来的书生誊写)。
   凡是誊清出来的“第四稿”,都由芹妻按照《杨藏本》的规格(每半页14行,每行35~38个字)抄出一份誊清稿。此“誊清稿”的用途是:供曹雪芹修改成《甲辰本》或者《程乙本》。在《杨藏本》中的誊清稿,基本上是属于这种稿本。
   17,在《杨藏本》中,竟然保留有《送审本》的生成稿,揭示出今本《送审本》同《杨藏本》之间的另外一种关系:即《杨藏本》中有《送审本》前7册的“第三稿”。这一新发现也力证了,《杨藏本》不是红学界所公认的:它是高鹗的《改本》,而的确是曹雪芹父子创作《红楼梦》过程中的部分手稿。
   18,《红楼梦》中每个回目的文稿,都经历了四个“文本阶段”,称之为“文本等级”。“第一稿”为“原稿”级,由《庚辰本》修改成《甲辰本》称为“改1”级;由《甲辰本》修改成《程乙本》为“改2”级;由《程乙本》修改成《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为“改3”级。
   19,《送审本》以手抄商品形式出售的发行版本一共有两种:
   (1)“最早76回《石头记》”:书僮名称全部叫“茗烟”,大量使用猥词,以表现下层人物的通俗语言;未删除与政治有关的内容等。伪造《列藏本》时,使用的是这个文本;
   (2)“转让80回《石头记》”:书僮名称在第24回之前称“茗烟”;在第24~34回中,叫“焙茗”;在第34回之后,又称“茗烟”。也没有利用文明词替换猥词,未删除与政治有关的内容等。伪造《蒙府本》、《戚序本》、《甲戌本》、《舒序本》和《郑残本》时的底本都是这个版本;
   20,今本《送审本》里面有大量作伪。如照抄了《戚序本》、《甲戌本》等的52个回目,每册的封面是伪品,伪造了“庚辰秋月定本”,第八册和前7册的性质不同,它不是“正式文本”而是“原始手稿”,以及不少批语,尤其是侧批是假的。正宗《庚辰本》全部使用猥词和宝玉贴身书僮只有“茗烟”一个名称,但在今本《庚辰本》中出现替换猥词的文明词和另外一个名称“焙茗”等都是因为“作伪”,照抄后期版本的文本所造成。
   21,在今本《送审本》中发现木刻水印的《石头记》手抄商品本书页(今本《庚辰本》的第1671~1674页),彻底否定了红学界的传统看法:《红楼梦》是依靠私下传抄来实现传播的。
   本书确证了:一开始就由曹家对《红楼梦》进行卓有成效的营销,采取曹家木刻自印的、红色版框界格线装本来防止盗版。在庙市出售《石头记》和《红楼梦》的手抄商品,后来将《石头记》的销售权转让给书摊老板,从而出现抄写在白纸(不是“红色版框界格线装本”)上的《石头记》手抄本。
   三、《红楼梦》的作者
   16,《红楼梦》来源于:曹寅写出《金陵十二金钗》,曹顒完成了‘一生回忆录’的写作,曹頫把两者改写成《风月宝鉴》,而曹雪芹在三者的基础上,新编写出《石头记》的故事。《红楼梦》这部文学巨著实际上是由曹頫的《风月宝鉴》和曹雪芹新创作的《石头记》合并而成。
   17,笔者对《红楼梦》作者研究的贡献是:(1)曹頫的确创作了小说《风月宝鉴》,并成为今本《红楼梦》的基础。在《红楼梦》各文本里,保存了几乎全部《风月宝鉴》的内容和文字。
   (2)曹頫不仅给今本《红楼梦》写眉批,而且提出增删的意见;特别重要的是,他对每个章回都承担了一次文字修改,增删故事情节和词汇,成为《石头记》和《红楼梦》的当仁不让的作者;
   (3)今本《红楼梦》是由曹頫的《风月宝鉴》和曹雪芹的《石头记》两部小说混合而成,前
   者的篇幅约占三分之二;因此今本《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頫、曹雪芹。
   (4)曹雪芹在完成了“120回《红楼梦》”——《程乙本》的定稿后逝世,接着曹頫对《程乙本》进行了一次全面修改,写作出《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并抄写出售,
   (5)正因为曹頫是第一位的作者,但他是戴罪被释放的官员;为了不给家族带来新的灾难和麻烦,只好采取今本《红楼梦》的形式:全书不署名,但可以考证和找出作者是哪些人。
   18,促使《红楼梦》流行起来的重要原因是社会因素:汉人的“反满”思想和情绪,尤其是一股反清复明的势力,借助一切因素来挑起对满清皇朝的不瞒和对抗。实际上,是阿Q精神的翻版,驱动着《红楼梦》在官员和文人中盛行起来。
   19,创作《红楼梦》的初始目的是为了创收,解决曹家的经济困难;把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看成是为了政治目标:反清复明等等,纯粹是脱离曹雪芹家境的实际,一厢情愿的臆造!
   20,由于现有《庚辰本》主要是曹家外出审阅的“送审本”,所以具有曹雪芹父子的真迹。
   21,出自经济目的,解决家庭的拮据,并急于到庙市去销售,使《石头记》的出书非常仓促,里面存在许多衔接瑕疵、不一致和弊病。至今,没有一部名著像《红楼梦》这样存在许多不一致、相互矛盾、以及有待提高与克服的问题。
   22,目前红学界一致认为:《红楼梦》创作完毕后,送交亲友传阅,撰写批语。本书证实:《红楼梦》的绝大部分双行夹批是曹雪芹在写作小说的过程中书写而成,许多侧批也是他写的。亲友只给最初文本——《送审本》写了一些眉批和侧批;以后增加的批语都是曹雪芹和曹頫所写。
   23,因为版权纠纷,促使曹雪芹在新写出的双行夹批和侧批的末尾落款“脂砚斋”或“脂砚”;当版权纠纷解决后,便停止了在批语末尾“落款”和取消了在每个回目最前面写出“脂砚斋脂砚斋重评石头记之”,以及撤销了书名《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恢复成原来的书名《石头记》。
   这就是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只在《送审本》的书稿上出现过,在曹家手抄出售的版本里,都没有使用过这个名称。
   24,《杨藏本》和《送审本》的关系有三种:(1)《杨藏本》修改稿(第三稿)的“底本”就是今本《送审本》的“正式文本”(第四稿);(2)《杨藏本》修改稿(第二稿)的“改文”是《送审本》的“正式文本”;(3)《杨藏本》里有《送审本》前七册的“第三稿”,即《送审本》“正式文本”的生成稿,如第24回等13个章回。这些新发现也力证了,《杨藏本》不是红学界所公认的:它是高鹗的《改本》,而的确是曹雪芹父子创作《红楼梦》过程中的部分手稿。
   25,“披阅十载,增删五次”指的是“送审本”的创作时间和编写程序。1744年(约23岁)曹雪芹开始写作他自己的小说《石头记》,1754年杀青《送审本》,共约十年。五次增删是:(1)将《风月宝鉴》和《石头记》大混合原始手稿划分为110个回目;(2)删减许多情节,重新对大混合原始手稿划分成120个回目;产生“第一稿”;(3)曹雪芹修改“第一稿”,并写出各个回目的双行夹批,得出誊清稿——“第二稿”;(4)曹頫修改“第二稿”,得出“第三稿”的未誊清稿;(5)曹雪芹誊清并修改“第三稿”,获得《送审本》的“正式文本”——“第四稿”。
   四、“腰斩《红楼梦》有罪”
   26,腰斩《红楼梦》,认定“后40回”是高鹗所续是学术研究不深入和态度轻浮所酿成的恶果。笔者在上面已经进行了分析和驳斥;同时论证了:曹雪芹父子的确创作了《120回红楼梦》。现将笔者的论点归纳总结如下:
   (1)“后40回”发行的版本一共有两个,一个是《程乙本》,另一个是《蒙府本》“后40回”。拙著已经论证了《蒙府本》是伪造的,但它的“后40回”是按照《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抄写而成。所以,同《程甲本》共母本的《蒙府本》的出现,就确确实实地证实了曹家曾经创作和出售过《120回红楼梦》版本。
   《蒙府本》的“后40回”与《程甲本》的“后40回”不同、这一铁的事实充分证明:与《程甲本》“后40回”类似的版本——《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早已存在,伪造《蒙府本》的人不过把它拿来,照抄而已;所以,它的作者是曹雪芹父子,而绝对不是高鹗!!!
   (2)《蒙府本》“前80回”的猥词替换和删除不同于《程甲本》、《甲辰本》和《杨藏本》,因而只可能来源于《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这便成了在嘉庆皇朝中期以前,在民间一直存在《120红楼梦》抄本的旁证。
   (3)《红楼梦》中人物的年龄往往出现矛盾,尤其是第95回贾元春在43岁逝世,这就成了“后40回”是曹雪芹所作的一个铁证。因为高鹗岂能如此糊涂,在自己的“续作”中留下这么个特大的纰漏,由它可以推算出贾宝玉的实际年龄是43-1=42岁,与书末贾宝玉在19岁出家完全对对不上号。
   (4)第120回末的“兰桂齐芳”也成了《红楼梦》的“后40回”是曹雪芹所写的另一个铁证。凡是旧社会的中国男孩的取名往往按照族谱的规定,以便反映出该人的“辈份”,这是旧中国人的常识。贾宝玉的儿子,必定带草字头,如:贾蔷、贾兰等。如果这“后40回”是高鹗所作的话,他一定不会写:贾宝玉的儿子叫“贾桂”,必定写成“贾蓕”,以免暴露“后40回”是他模仿曹雪芹的写作风格伪造的。
   (5)《蒙府本》、《列藏本》和《舒序本》中高质量的异文,它们的来源只可能是《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因为这些异文无论从内容的合理性,还是文字的修饰水平看,比其它古本的相应部分都要高一筹。所以,反过来,这三个伪本中的“精湛异文”就成了存在《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的证明。
   (6)对《舒序本》和《列藏本》之间的异文差异,最合理的解释是:它们都是照抄同一个母本而生成的;为了制造新版本,两者的取舍各不相同。因为现有的14种古本中,都没有与它两相似的内容,因此它们都抄自《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第16回回末内容的演变,正是的确存在《120回红楼梦最终版本》的无可辩驳的证据。
   (7)通过《风月宝鉴》的整理,为彻底否定“高鹗续作论”提供了极其充分的证据;因为提出《红楼梦》“后40回”是高鹗续作的根据都消失了,这些“前后矛盾”是曹雪芹后来在编写《红楼梦》时,在《风月宝鉴》的章回中添加他编写的《石头记》所引起。
   (8)曹雪芹早已在第1和120回,就声明了《红楼梦》的书稿已经全部完成,只是未“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同时,周春在乾隆庚戌(1790)年,即《程甲本》发行的前一年,就买到了《120回红楼梦》,也充分说明曹雪芹父子已经完成了《红楼梦》“后40回”的写作,并公开发行了这个版本。这些都同样证实在《程甲本》之前,已经出现了《红楼梦》的“后40回”。可见“后40回”由高鹗“续作”纯属无稽之谈,也表明我国红学界的早期研究工作是何等的草率!
   (9)在第98回,林黛玉一直把雪雁当成是“小孩子家”,而把丫鬟紫鹃当成知心人。林黛玉大约16岁去世,这时雪雁为19岁,怎么还能是小孩子呢?如果“后40回”是高鹗所续,他能留下如此大的矛盾吗?任何仿造者都不会愚蠢到这种程度。
   (10)正是由于在《杨藏本》的第81回上出现“茗烟”这个名字,笔者认为:这一点正好证明曹雪芹最初一次写出的《石头记》发行版本不是“80回”,而是“81回”;当送审和发行时,只用了“80回石头记”。所以,在《杨藏本》的第81回上出现“茗烟”这个名字,就成为“后40回”是曹雪芹创作的有力证明!因为《程甲本》的第81回里,没有“茗烟”这种称呼。
   (11)由《杨藏本》提供的“120回红楼梦”手稿,旁证了:程伟元和高鹗在《程甲本》出版的序言中,说的是实话。他们的确收集到《红楼梦》“后40回”的手抄本;第二次发行的《程乙本》,是按照一部新买到的“120回红楼梦”手抄本进行排印的。
   (12)《程甲本》上的误抄,绝对不是高鹗造成的,而是他所采用的“后40回”手抄本上产生了误抄;高鹗在点校时,未把它们纠正过来。但是,《蒙府本》的相应部分并未出现误抄,充分表明:《蒙府本》不是照抄《程甲本》而来,而是来自另外一部《120回红楼梦》文本。这也同样表明:《程甲本》的“后40回”不是高鹗创作的;否则,怎么会令《程甲本》中存在如此简单的错误而又在校对时不更正呢?
   (13)《程甲本》的第一回改成:“将顽石和神瑛侍者合成一个人”,而且说:顽石可以“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等等显示出在《红楼梦》里,高鹗没有写作过数量超过一个句子的文字;因为既然“后40回”是高鹗写的,在第120回里,他明明白白写成:顽石不能走动,要回到原地,还得靠那僧道仍携了玉到青埂峰下,将“宝玉”安放在女娲炼石补天之处。为什么在《程甲本》中又将第一回的第二段文字改写成顽石可以自己走动,“各处去游玩”?而且他与神瑛侍者又是一个人呢?如此牛头不对马嘴的写作,能说第120回是高鹗的续作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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