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卫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思想。 2、钻研业务技术,提高医护质量,为社会提供常见伤病初级诊治、基本医疗服务,并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康复指导。 3、必须亮证经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要挂在醒目之处),挂牌行医(悬挂卫生局统一制做的标牌)。 4、不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地址或扩大服务项目;因故歇(停)业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卫生部门申请批准。 5、执业人员持证佩卡、衣帽整洁,杜绝使用非卫技人员。 6、严格做到“三分开、三上墙、六统一”,卫生状况良好,严禁诊居混杂。 7、对急诊病人不得推诿,一定要全力实施急救措施,病情危重或诊断不清者要及时转院,以免贻误病情,不得以“包治”某种疾病为由敲诈病员。 8、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所用器械应采用高压灭菌消毒或使用一次性器具,配备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严格无菌操作过程。 9、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自制药品销售,禁止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霉烂、虫蛀药品和毒、剧、麻药品。 10、严格控制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接受群众监督。 11、严格执行统一文书写制度,凡就诊病员必须进行登记,病历记录要求完整详实,处方书写正确工整,医生签全名且字迹清楚。 12、不准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包括上、取环、刮宫、引产、男女结扎、人流、药流)和性病诊治业务。 13、未经批准不得刊登广告或任意夸大疗效,作虚假广告坑骗群众。 14、树立良好的卫生职业形象,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争做文明太原人。 15、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法制宣教、业务培训,按时保质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注:三分开:诊室、处置室、药房要均匀分开。 三上墙: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墙; 2、个体行医管理制度上墙; 3、药物配伍禁忌挂图上墙。 六统一:统一挂牌、统一着装、统一佩卡、统一印章、统一制度、统一文书。 个体行医“双十”(十不准、十规范)规定 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非法从事诊疗活动,个体医疗机构依法从事的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必须遵守尖草坪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个体行医管理制度》,严格做到“十不准”、“十规范”: 一、个体行医“十不准” 不准作虚假广告;不准使用假劣药品;不准扩大诊疗科目范围;不准开展性病诊疗;不准从事计生“四术”;不准使用非卫技人员;不准异地行医;不准一证多用;不准转让、出借和买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准增加病人负担。 二、个体行医“十规范” 一是依法执业,文明行医;二是加强学习,提高技术;三是布局合理,美化环境;四是衣帽整齐,持证佩卡;五是技术精湛,热情服务;六是诊治精心,操作严密;七是文书规范,妥善保管;八是严格消毒,避免感染;九是用药合理,保质价廉;十是防范风险,杜绝差错。 当您发现该医疗机构违反以上规定,给患者造成伤害并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时,请拔打举报电话6030324或直接到我局投诉! 门出诊工作制度 1.医护人员必须具备执业资质,医德高尚,并有一定工作经验。 2.疑难重病或二次复诊不能确诊的病员,应及时请示上一级医师诊视或逐级护送转诊。 3. 对病员要进行认真体格检查,并详实、准确书写门诊病历。 4.门诊辅助检查结果必须准确、及时;门诊只能开展适宜手术,严格无菌操作。 5.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6.加强传染病监测、诊治,认真做好疫情报告。 7.工作人员要做到有爱心、有细心、有耐心、有责任心,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高烧、重症、高龄、伤残、军烈属及远地病员提前就诊。 8.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环境优雅,创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9.不失时机地宣传普及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性病及艾滋病等为主的疾病防控有关知识,提高群众防病、保健意识。 10.接诊医生应尽量采用疗效确切、经济方便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减轻病员负担。
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1、门诊病历应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炼、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倒填、剪贴;医师要求签全名。 2、 门诊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无正式译名的病名,以及药名等可以例外,诊断、手术应按照疾病或手术分类名称填写。 3、门诊病历要简明扼要,病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所由挂号室填写。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需载于病历上,由接诊医师签字。 4、间隔时间过久或与前次不同病种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上检查所见和诊断,并应写明“初诊”字样。 5、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填准确时间。 6、请求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所初步意见在病历上填写清楚;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 7、门诊病员需要外出住院检查和治疗时, 门诊大夫要负责填写转诊病历摘要,并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印象诊断。
处 方 制 度 1.具备执业助理以上医师资格者方有处方权。 2.配药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符规定者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3.遵照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管理规定,诊所一般不得使用毒、剧、麻药品。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处方编号,年、月、日,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及用药方法,医生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等。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生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在左上角加“急”字样。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颁布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生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以通用单位(如克<g>、毫克<mg>、毫升<ml>或片、丸、粒、支、瓶等),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至少保存两年,特殊病人处方应长期保存,到期登记的处方可经卫生所负责人批准后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房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者应报告卫生所负责人或村委会检查处理。 11、调剂人员有权监督医生科学、合理用药。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则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复核或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方可执行。
一次性医用品采购使用制度
1、一次性医用器具必须坚持国营主渠道索证采购,杜绝假冒伪劣。 2、一次性医用品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包装有无破损,严格执行一人、一用,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3、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随手毁形并置入盛有消毒液(戊二醛、84液)密闭容器中进行浸泡,然后以特种垃圾回收。 4、本品应是无菌、无毒、无热原,在批号有效期内使用。 5、一次性用品使用要造册登记,量入为出,禁止随意买卖、丢弃或混入生活垃圾。
药房、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工作制度
一、药房工作制度 1.调剂人员要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收方后应详细审查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处方内容,无禁忌、反药方能调配。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禁忌处方等错误时,配方人员应与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 2.配方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所规定的操作规程;调配中药方剂时称量要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要严把剂量,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3、发生变质现象或标签模糊的药品,不得调配。 4、中药方剂需先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的药物,必须单包注明;对需临时炮炙的中药材,应按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重要汤剂的质量。 5、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后方可发出,应双人核对签字后方可发。 6、发药时查对药品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过期;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应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等字样;查对姓名、年龄后,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7、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8、储药瓶等应保持清洁,并按固定地点放置;取药用具使用后立即洗刷干净,放回原处。 9、坚持国主营渠道索证购药,严把药品质量关,杜绝劣质药品进入药房,药房、药库内的药品要分类保管,注意温度、湿度、通风、避光等条件,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虫蚀、霉坏变质;建立出入库登记,保证日清月结、帐货相符。 二、诊断室工作制度 1、诊所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彬彬有礼,耐心解答,认真细致检诊。 2、诊室布局要合理,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3、医生要采用疗效高、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案,科学合理用药,减轻病员负担。 4、对疑难病例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护送转诊。 5、诊疗医师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干私活、会私客,更不准擅离职守。 6、文明行医,礼貌待患,急病人所急,随到随诊,做到及时诊治,让患者满意。
三、治疗室(处置室)工作制度 1、室内应固定柴外线消毒灯,每日坚持消毒并做好记录。 2、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及时清理。 3、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4、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标签。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进入治疗室(处置室)必须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浸泡液每周换两次。 7、已用过的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消毒;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8、处置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抢救工作制度
抢救工作是否迅速、及时、有效,是赢得时间、挽救病人生命的关键,也是衡量一个医疗机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根本标志,也是一项很重要的医疗护理工作任务。 1、要提高抢救质量,首先要求医务人员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思想,具备扎实过硬的业务能力,同时还必须严格执行抢救操作规程。 2、为了迅速及时地投入抢救,必须要有完整的组织分工及严格的制度保证, 3、抢救药品及器材装备必须保证供应、力求齐全完备,并做到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抢救物品不得外借,以保证应急使用。 严格执行抢救制度 (1)参加抢救人员必须做到全力以赴,密切协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 (2)医师未下医嘱之前,护理人员应争分夺秒根据病情及时给氧、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止血等。 (3)严密观察病情, 详细及时记录,用药处置要准确,对危重病人要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4)所用药品的空安瓿,须经两人核对方可弃去。 5、无陪诊的患者,要及时与病人家属或单位取得联系。 6、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登记和消毒外,还需认真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消毒管理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间要衣帽整洁、佩戴口罩,下班、就餐、开会时要脱去工作服。 2.诊疗、处置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程。 3.无菌器械容器、器械敷料缸、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计用后要用消毒液浸泡,伸入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凡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必须及时回收,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诊疗室应保持清洁并定时通风换气,空气、用具等要每日消毒,被褥要定时清洗更换。 5、遇有传染病流行,一定要加强隔离防护,发现疫情迅速上报,无隔离防护条件者应自动休业。
6.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病人,应严格隔离,用过的器械、被服、房间都要严格处理,用过的敷料要烧毁。 7.每天检查无菌物品是否过期,注射器盒及盐水球和纱布缸每天更换,无菌物品与污染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8.治疗室的抹布、拖把等用具必须专用。 医务人员廉政守则
1.认真贯彻党的各项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遵守医德规范,杜绝行业不正之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树立白衣战士良好形象。 2.尊重患者的人格与权益,做到关心、同情、爱护患者,一视同仁,尽职尽责。 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遵守物价纪律,做到“四合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 4.对以医谋私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药物注射制度
1、为防止交叉感染发生,诊所要求统一使用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 2、各种注射均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如青霉素、庆大、链霉素等),必须先作皮试,结果阴性者,方可注射;如需作脱敏注射,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做好抢救工作。 3、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要有同情心,讲话要文明礼貌。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立即及时就地抢救,并报告值班(www.)医生协助处理。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先洗手,戴口罩、帽子,器械液每周更换两次,疑有污染应及时更换,消毒用的酒精、碘酒应加盖,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力争做到两快一慢(进针快、拔针快、推药慢)。 7、准备抢救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 8、室内要每天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二氧化氯等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 9、一次性卫生用品注射完毕后,应严格按《一次性医用品采购使用制度》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
1、个体诊所要认真贯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严格执行差错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 2、医疗纠纷将作为诊所机构校验、年终考评、优胜劣汰的一项重要依据。 3、发生医疗纠纷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不得隐而不报,更不能以一赔了之求息事宁人,应依法通过医疗鉴定解决纠纷。 4、诊所发生医疗事故,据等级和情节,可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理。 5、个体从业人员负有医疗过失责任或擅自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卫生部门将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诊所以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应将纠纷的经过、责任、处理结果等进行认真整理并以书面总结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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