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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在法庭——律师庭审技巧七条

 早起鸟儿有食吃 2016-07-14

文/陈伟  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来源/微信公众号 陈伟律师

 

众所周知,法庭是诉讼律师的主战场,华山论剑,巅峰对决,法庭是高手过招的角斗场。律师要在法庭取得决定性胜利,不仅仅需要对法律的信仰和遵从,更需要懂得充分运用庭审技巧。


为了自己的庭审能力得到更大的提高,本人经过思考、分析和整理,归纳出律师如何赢在法庭主战场的几个关键环节。


一、庭前准备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此话不假。律师不打无准备的仗,因此庭前准备非常重要。律师应当将证据原件和证据复印件检查一遍,核查有无遗漏。尤其对于证据原件,一定要谨慎保管。同时,应当将整个案情进行分析和梳理,做到胸中有沟壑,对整个案情了知指掌。律师应当比法官更了解案情,包括原告诉求、原告事实和理由、双方提交的证据、争议的焦点等等。切不可上庭之后,对案情不了解或者不知悉。


不要惧怕对方是有名气的律师,因为法庭上能够致胜的一定不是名气,而是法律专业知识的运用,和对案件深入细致的分析和掌握,以及能够将对自己最有利的一面完美呈现出来。很多时候,有的名律师在法庭上因骄而败,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当然很多名律师的出名,来自于该律师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高度负责的执业精神,这时,我们就真的要认真应对了。


律师要让作为局外人的法官了解到事实真相、并且让法官相信你说的事实真相,进而做出对己方有利的判决,一定要在庭前做足功课。


如果案情简单,则应当列明双方的主体、诉求、主要证据、律师代理一方的主要有利理由等。


如果案情非常复杂,比如涉及多个主体、多个时间节点、多种法律关系时,建议律师列时间表,以流程图的形式,或者表格的形式,做一个清晰而明了的文档,当庭或者提前交给法官,以帮助法官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案情。


二、高效而精准地表述诉求及核心理由


律师一定要高效而又非常精准地让法官了解诉求及核心作用理由,因为法庭审理的时间很短,需抓住核心。法官不可能让你天马行空地陈述自己的观点或者理由。如果一般老百姓在法庭上东一句、西一句地讲,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他们不是法律专业人士,但是如果律师犯这样的错误,法官可能会直接打断你的发言。因此,律师一定要用简明扼要的话,高效的让法官理解你的诉求或答辩,以及核心理由。并非所有的理由都要做全面而详细的讲解、分析和论证,对自己有利的理由,一定要做到详略得当,主要理由和重要理由放在最前面,次要理由放在后面。律师只有高效而精准地让法官理解您的诉求,才能对案件事实的查明起到基础性的作用。


三、重点关注五个核心环节


律师出庭时应当重点关注如下五个核心环节:开庭陈述、法庭调查、相互提问、法庭辩护、最后陈述。


开庭陈述环节,律师要用尽可能短的时间,陈述自己的诉求,包括主体信息、参加庭审人员信息、代理权限,以及诉求及明确的计算方式,以便让法官理解你的诉求及核心理由。一定要检查起诉状上的诉求有没有增加、修改或者变更。此环节时间最好控制在三至五分钟以内。陈述时应当语速适中,当事人称谓统一,核对庭审笔录中当事人的主体信息、代理律师信息有无错误。如当庭变更诉求且诉求比较复杂,建议提交书面的变更申请。


法庭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环,胜过任何一个环节。回答法官的提问一定要明确、清楚、无语言或者理解上的歧义。如果一个语言或者文字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必须明确清楚,避免法官或者对方进行错误解读。对于核心事实,必要时可要求法官明确,或者再三询问其提问的真实意思。法庭调查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环节,因此认真细致对待。


相互提问环节一定要充分利用。律师可以在庭前做一个询问提纲,如法官已问过的问题,不必重复。对于法官没有问到,但是对案件事实特别是对自己代理一方非常重要的问题,律师在这一环节一定要发问。


法庭辩论环节,是展示律师专业水准的最佳时机。如果对方在这一环节对答辩内容进行了变更和调整,一定要快速反应并分析对诉求的影响。如对方已自认对自己有利的事实,或者其观点反而有利于自己,在回应时一定要指出对方已自认,以加强法官对此部分事实或理由的印象。在法庭辩论阶段,在法官没有归纳争议焦点,或者归纳不全时,律师一定要快速而全面地归纳和总结争议焦点,并紧紧围绕这些焦点展开辩论。不要反复重述之前说过的观点,一定要做到观点明确、逻辑思维清晰严密、表达完整准确。如对方存在逻辑错误或者引用法律错误,包括引用过时的法律,要及时指出。


最后陈述,重点是补充之前没有讲到但是又非常重要的话,并对核心理由和证据予以再次简要说明,以更让法官更加全面地了解和掌握自己的观点。


四、庭后提交书面代理意见


代理意见不同于答辩状,答辩状是针对原告起诉状所作出的有针对性的反驳意见,而代理意见是律师经过法庭审理之后,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以及对法庭没有讲出来但又非常重要的事实的一个补充说明。代理意见一般又称为代理词,应当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并且能够有详有略,重点突出。有时开庭发现对方律师在庭审结束后就立即交代理词,这种提前写好代理词的做法,不值得提倡,因为很多案件事实、法律关系、争议焦点等,是在开庭以后才能发现的,因此代理意见应当是开庭以后,根据庭审情况,围绕庭审焦点提交。


代理意见一定要引用相关的法律依据,对于部委或者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尤其是一些不常见的规定,一定要完整引用规定名称,出台时间、实施时间、文号等,尤其要核查是否已经失效或者修订。


为了说明案情,或者为了补充自己的代理意见,我们甚至可以提交多份代理意见。如果能在代理意见后面附件相同或者类似案件的判例,那将更加有说明力。


五、关注每一个庭审细节


细节非常重要,任何一下细微的事实都可能改变一个案子的最终结果。所以说,细节决定成败,尤其是在刑事案件的辩护过程中,这种细节的发现尤为重要。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刘芳律师曾经处理过一个刑事案子。刚执业时,她接手了一起强奸案件,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夜间拦路强奸13起,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刘芳律师作为被告人的重审辩护人。刘芳律师发现一个细节,为什么十几个工厂上夜班的女工,她们众口一词,说作案分子“穿草绿色上衣、烟色裤子,夜晚作案……”?为了解开这个谜团,刘芳律师在自己家里的箱子里找到一件草绿色上衣和烟色裤子并把它穿在身上,并在自家院子里,伫立在农历十五皎洁的月光下,仔细打量着身上的衣裤,豁然间,发现在晚上根本是不可能分辨出是绿色还是黑色。刘芳律师正欲转身回屋,发现一个女儿也起来了。女儿问:“妈妈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办案?”刘芳律师说:“妈妈是在办案!你看看妈妈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裤”?女儿睁大眼睛看了一会说“看不出来,反正是深颜色的”。刘芳律师得出结论,月光对这两种颜色没有这么精确的分辨力!接着,刘芳律师对案发现场进行了观察;上世纪80年代初,这个位于城郊的工厂周围没有路灯,晚上如果没有月亮,这里是漆黑一片。刘律师认为她和女儿这么好的视力,在十五的月光下都分辨不出草绿上衣和烟色裤子,那么在漆黑的夜晚,被害人在被人侵害的紧张气氛下,又怎么能分辨出草绿色上衣和烟色裤子来呢?于是,刘律师后来又去了图书馆,查找当年和前一年的报纸合订本上的日历,察看作案的公历所对应的农历时间。经过这一番研究,刘律师发现13起作案的时间,一大半是在没有月亮的夜晚,还有的是被害人称自己高度近视,没看清作案分子的脸。于是刘律师大胆辩护,认为原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辩护意见,对案件予以改判。


因此,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六、语言与口才


在法庭陈述过程中,律师应当控制好语气和语速,不能像电视剧中的律师们一样,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法庭一般都有速录员,律师一定要关注速录员有没有将相关的陈述记录下来。在很多时候,如果对方是一个说话像倒豆子一样的律师时,一般情况下,我认为不必惧怕;如果对方说话总是反复罗嗦,并且一字一眼地进行陈述时,我反而有点惧怕和担心了,因为后者才是真正的高手。没有记录就没有发生,一个律师在法庭上说得再好听,再煽情,书记员没有记录下来,律师这时说的话是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的。只有放慢语速,让速录员将陈述完整地记录下来了,这时律师的陈述才变得真正有价值。


因此,律师一定要注意语速,陈述简明扼要,一语切中要害,并让法庭的速录员记下自己的话。如果没有记完整,可以提醒速录员予以记录。如果是在签名时发现没有记完整,那么在笔录上签字时,一定要进行仔细核对和修改,然后在修改处予以签名确认。


总之,律师参加庭审,需要诸多的技巧和经验,我们不仅要掌握全面的案情事实,还要高效快速地让法官了解诉求和核心理由;不仅要在开庭陈述环节,紧抓要点,而且还要在法庭辩论环节,将对自己有利的事实和理由归纳和总结出来;不仅要关注每一个细节,还要注意庭后提交一份严谨而全面的代理意见。

 

 

 

 

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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