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教育部: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 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城乡义务教育发展,目前正面临着新的变局。针对“乡村教育相对薄弱”和“城镇大班额”等突出难题,国家统筹布局,开出了综合解决的药方。 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乡村弱”的现实,提出了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城乡师资配置、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等一系列举措。目前,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5000亿对农村薄弱、小规模学校进行大规模全面改造,预计2018年,基本办学条件达到相应标准。 《意见》要求,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职称评聘也要向乡村倾斜。同时,明确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去交流轮岗,而且要逐渐加大比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