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心中总有这样的认识:同种文化只要看一个景点足矣。比如江浙的乌镇、西塘、同里、周庄甚或沙家浜,都是吴文化,没必要个个都走遍。桃花潭所在的泾县与歙县相距不远,也可以归为吴文化的子文化徽州文化中,文化上的差异并不大,如果不是奔着李白的名头,或许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去桃花潭。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是被李白骗去的。 想当年,其实李白也是被汪伦骗去的。汪伦给李白写信,邀请他到桃花潭一游。李白好歹一名士,而汪伦不过一县令,况且还是一下台县令,保不住会被眼高的李白拒绝,于是汪伦祭出骗招:“先生好游乎?此处有十里桃花。先生好饮乎?此处有万家酒店”,完全是投李白所好。有一万家酒店,那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醉生梦死绝不成问题。等到李白费了一番鞍马劳顿到达目的地后,汪伦才翻出底牌:“桃花者,十里外潭水名也,并无十里桃花。万家者,开酒店的主人姓万,并非有万家酒店。”汪伦深知堵嘴的重要,好吃好喝好玩伺候着,自投罗网的李白只能大笑认栽,谁让自己贪心呢。
汪伦虽然小骗了李白一把,出血却毫不含糊,他送李白以重礼:名马八匹、官锦十缎,这个礼数换了春秋时期只能用于诸侯,用在李白身上绝对是僭越的。得了便宜的李白也卖起了乖,立马赋诗一首:“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一般的解释为桃花潭水纵然有千尺之深,却远远比不上汪伦送我的情意。送君千里,终有一别,汪伦情意再深,也没见李白再去拜访。显见李白是浅薄的,人道“君子之交淡如水”,而受了重贿的李白便嘴上跑马吹捧汪伦,看起来朋友情谊真切,实际上充满了铜臭。如果没有重贿,李白还能这么肉麻吗?有人统计过,李白的文章,应用文居多,主要就两类:一类是替寺庙写的,一类是应地方官之邀写的。为寺庙写文章,无非僧人出得起高额润笔费;为官员写,图个相互照应。这次为下台干部汪伦写,则是汪伦让他吃好玩好而且有重贿。李白的这首诗,骗了汪伦,也骗了广大白粉。
汪伦投入的产出是双程的,短期效应是他结交了一个名人,为自己留下美名;长线效果则是千年后他为当地造就了一个旅游景点,催生一处无烟产业,惠及后人。 汪伦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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