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一词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八年》中,有“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征”即征集、验证、求证,“信”即信用、诚实、信任,“君子之言,信而有征”就是说,君子之言,之所以诚实可靠,是因为可以找到充分的证据加以佐证,这里“征信”合起来的意思即为验证信用。随着社会分工和信用交易的发展,征信活动经历了不同的演变过程,对征信意义的理解也就更加清晰和明确。 征信是指专业化的机构,依法采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向在经济活动中合法需求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信用信息,帮助市场主体判断控制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实践中,征信活动的表现形式很多。在国际上,也没有对各种征信活动的统一表述,不同的机构、组织和文献经常使用“Credit information service”, “credit reporting”, “Credit Investigation”,“Credit rating”等不同的词汇来对其中部分或者特定的征信活动进行描述。 根据征信机构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主体、信息处理方式和业务流程、所有权或经营者性质等不同属性,征信可以有多种分类。按收集和处理的信息主体的不同,征信可以分为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按照业务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信用等级、信用调查和信用评级;按从事业务的机构所有权或经营者性质的不同,征信可以分为公共征信和私营征信。 征信还存在广义征信和狭义征信之分,狭义征信仅指信用等级、信用调查,而广义征信还包括信用评级等。 简单来说,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您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您的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您的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征信记录了您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您未来的经-济活动。例如,当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可以通过征信机构提供的您的信用报告,更好地了解您过去的信用状况,银行可以更方便、更快捷地作出是否与您进行交易的决定,这样就方便了您的经-济活动。经-济和社会越发展,征信与个人的关系就越密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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