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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生诉讼维权 阻力却是医院

 万宝全书 2016-07-16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赵志刚起诉黄某名誉侵权一案近日取得终审判决:黄某需在医院公告栏上向赵志刚医生书面赔礼道歉。

事件经过

2015 年 7 月 21 日,黄某带领几名家政服务人员前往赵志刚医生所在的市二医院中西医结合分院体检,恰逢赵志刚在内科诊室坐诊。黄某要求插队被赵志刚拒绝,后双方产生矛盾,继而引发争吵。期间,黄某出言不逊,当着其他病人和医护人员的面辱骂赵志刚。

赵志刚报警,当地派出所调解室曾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因黄某拒绝向赵志刚赔礼道歉,双方没有达成和解协议。随后,赵志刚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黄某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告栏上向他书面赔礼道歉;黄某赔偿他精神损失费 1 万元。

法院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黄某带队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时出言不逊,对赵志刚的人格和医德进行攻击和贬低,侵犯了赵志刚的名誉权。双方对该事实均未提出异议。赵志刚要求黄某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公告栏上向赵志刚书面赔礼道歉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赵志刚要求黄某赔偿精神抚慰金 1 万元,但赵志刚并未提供证据证明黄某的侵权行为给赵志刚造成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法院不予支持。

黄某的道歉书张贴在医院的公告栏上 照片由赵志刚医生提供

赵志刚选择诉讼,阻力却是医院

对于赵志刚用法律维权的消息很快在医生群体中传开,有人认为用法律维权值得借鉴;有人觉得为了小事费时费力不值得。

事情从 2015 年 7 月发生,等到终审判决出来时已经是 2016 年 5 月,前后共 10 个月的时间,起诉这件事牵扯了赵志刚医生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他为什么一定要起诉呢?

面对丁香头条的提问,赵志刚回答道:「在派出所调解的时候,黄某根本不认错,并扬言『你去起诉啊』。双方调解没有成功,我于是选择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且这不是黄某第一次辱骂医生,之前她就曾经辱骂过我们医院的一名皮肤科医生。」

「在这次起诉过程中,我面对的阻力很多,首先就是来自医院的。我是在工作期间被侵权,医院有责任帮助我维权,但是医院却一直拒绝。对于我的合理请求,医院却要求我以德报怨,大方宽恕对方。」

照片由赵志刚医生提供

「……在医患关系尚显紧张的时代背景下,医患双方乃至全社会都需要尽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当医患发生误解,纠纷时,医方应宽宏大量、以德报怨,体谅患方,同时采取适当的方式与患方沟通。而非针锋相对、锱铢必较、激化矛盾。」

「建议你不要拘泥于细节,大方宽恕对方。有时候宽恕引起的道德震撼比惩罚更强烈。」

赵志刚医生要起诉医院

「医院不支持,我就自己起诉。」于是就有了上面法院的判决结果。对于医院的「不作为」,赵志刚表示非常心寒,也很气愤。他与医院领导多次沟通,要为自己「挣个理」。

「我要求医院写书面文件,表达:1. 支持二院职工依法维权 2. 负责赵志刚医生的律师和诉讼费用。而且费用一定明确表明是律师费和诉讼费,而不是其他的什么慰问费。最后医院答应支付我的律师和诉讼费,共 1.1 万元,但不愿意写书面文件。」

和医院没有达成共识,赵志刚决定起诉医院。

院方回应

丁香头条联系了医院的医务科和院办,接电话的工作人员都表示不了解情况。再次联系医院的宣传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是赵医生的个人行为,我不发表任何看法。」

员工权益受到侵害,无论是被辱骂还是被殴打,医院应该以怎样的立场和态度来解决?「患者为大」「为了医患和谐,医护还是忍了吧」,如果医院是这种态度,那「医闹入刑」「九部门组合拳严打医闹」,再多的法规也只能是一纸空文。

我们犹记得快递小哥被打,顺丰老板的强势回应,还有深圳港大医院对暴力零容忍的态度,在维护医护利益方面,医院真应该强势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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