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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016-07-17 | 阅:  转:  |  分享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财产管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账实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制度

1、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注明请购日期、请购单位、用途说明、品名、规格、数量、需要日期、建议厂商等资料。

2、购物申请单须有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学校财产(管理员)、校长的签名。

3、采购人员依据《采购申请单》寻求供应商购买固定资产。应货比三家,择优采购。

二、验收入库制度

1.所购物品固定资产送达时,申请、采购人员、会同验收数量、检查品质及规格是否与《采购申请单》、采购合同、发票内容相符,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领用、出库等事宜。应复核各

4.根据勤俭办学原则,仓库内积压物品应尽量减少,但教学所需物品要保证供应。学校综合办应定期检查验收入库制度执行情况。

三、造册登记制度

1、财产管理员依据发票、《采购申请单》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编制固定资产卡片,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账(卡)、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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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四、领用、借用及赔偿制度

1、各专用教室、办公室、教室必须妥善保管物品,做到专人保管。仓库存放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管理。

2、领用办公用品,需办理领用手续。领用物品若有多余,须归还仓库。

3、教学物品不能挪作他用。教学物品和器材专供本校教学使用。

4.因工作需要的或特殊原因,需借用固定资产的,校内借用一律由借用部门填写出借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借出,校外借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还须经校长批准、综合办备案后方可借出。物品出门必须有出门单。门卫凭出门单放行并保存出门单备查。

5.出借的物品要按期收回。每学期结束时,财产管理员要及时收回、统一管理。

6.教职工工作变动或调离学校,要按规定到综合办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由综合办检查确认后方可办理其它手续。

7.归还物品时要当面验收,如有损坏或遗失,按赔偿制度执行。

8.自然损坏和损耗须报损的物品,由使用管理人员填写报损申报表,经综合办签字证明后报校长审批,已报损的物品集中在学校仓库,由学校统一处理。属人为损坏或因保管不善而损坏或丢失者,根据情况由责任人赔偿。赔偿办法由管理人员填写赔偿单,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再由损坏者凭赔偿单到财务部门缴款。

五、固定资产维修制度:?

1.固定资产的保管人发现固定资产无法正常使用或部件损坏,由保管人办理维修申请手续。?

使用保管人填写“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写明故障、请修内容及预计完修日期,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交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收到“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后,应寻找适当维修厂商,进行维修。?

2.综合办公室寻得适当厂商后,应将送修厂商、预计维修金额及预定完成日期注明于“固定资产维修申请单”,并依照审批权限交相关领导批准。?

3.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部件更换费用,都作为费用处理,不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对大修理费用发生不均衡,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较大的,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办法。采用预提办法的,实际发生的修理支出冲减预提费用,实际支出数大于预提费用的差额计入有关费用;小于预提费用的差额冲减有关费用。

五、财产报废制度

1.报废物品要加以区别,找出报废原因,若是失窃物品,要有备案记录,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2.报废的物品由财产管理员统一登记,单项固定资产报废金额按有关规定执行。

3.报废单要有学校负责人,财务主管和财产保管员签字、说明,并要经区国资局审核批准。

4.报废物品处理后的回收资金,要及时入账。

六、资产清查制度

?1、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学期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每年固定资产清查都要留有书面资料。

2、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综合办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3、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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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李功随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