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提出了十条重要的指导方针,其中关于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的指导方针,对传统产业中的国有企业影响尤为深刻。决定中提出,要把握国有经济“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一总原则。随后召开的杭州市委工作会议提出:要立足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加快战略性调整和改革步伐,使国有资本以不同形式从一般竞争性行业,特别是丝绸、纺织、食品等过渡竞争的行业中以参股、合作、转让等不同形式逐步有序退出,向重点产业集中,确保其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至此,杭州国有(集体)丝绸产业由过去的支柱产业,继而调整、改造,直至逐步地有序退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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