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眼中的Bilski案 作者:杨栩 来源: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时间:2010-2-3 11:06:11 浏览:15次 题记:有人说,追求爱情时过程比结果更精彩。不限于此,当我们看外国判例时, 也有一点 这样的意味。 前言 Bilski专利案是美国专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案例,在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类的媒体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众所周知的原因,美国专利制度的任何重大变化都将对别国产生影响,因此,从长远来看,提早关注这样的案例是有好处的。 Bilski目前尚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审理当中,11月9日刚经历了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oral argument),不日判决将下。作为中国的知识产权律师,只是对它的最终结果感兴趣,还是关注其整个过程,包括对发明的充分理解、社会舆论以及各方的论证,我想答案是显而易见的。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就是一次次的法官“造法”,既然法已立,之后,谁还在意它立得好,还是立得不好呢。人们只能接受和遵守。所以,了解一个简单的结果,尽管有意义却肯定是不够的,如果我们还想知道得更多,还想从美国的司法制度中学到点什么,从而给我们带来帮助,关注其全部过程,当然就再全面不过了。正是这个原因,我想说,过程比结果更精彩。 法庭之友的参与 从时间上看,Bilski案拉的很长。1997年4月Bilski和Warsaw向美国专利商标局(PTO)提出专利申请。1999年3月开始实质审查,其权利要求全部遭到驳回。2000年4月Bilski向专利复审委员会(the Board of Patent Appeals and Interferences)提出上诉,经2003年和2006年两次审理后,再遭驳回 。 Bilski不服,于2006年11月向美国联邦上诉巡回法院(CAFC)提出上诉,2008年10月联邦上诉巡回法院做出判决,维持专商局的驳回裁定。Bilski还是不服,又于2009年1月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这次他运气很好,2009年6月最高法院决定受理此案。 看得出来 ,Bilski以及他身后的受益人的确相当地执着。但是光靠他们,此案很可能没有这么大的社会影响,甚至根本不可能被最高法院受理。在Bilsk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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