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 导语 对厂房的平、立面结构、内部要求、生产设备、电气仪表设施等按生产流程的要求,在空间上进行组合、布置,使布局既满足生产工艺、操作、维修、安装等要求,又经济实用、占地少,整齐美观。 车间布置包括哪些 1.车间厂房布置设计(车间各工段,各设施在车间场地范围内的平面布置) 2.车间设备布置设计(生产设备、电气仪表设施的布置) 车间布置设计的依据 1.厂区总平面布置图 2.已掌握本车间与其它各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生活设施以及本车间与车间内外的道路、铁路、码头、输电、消防等的关系,了解有关防火、防雷、防爆、防毒和卫生等国家标准与设计规范 3.熟悉本车间的生产工艺并已绘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熟悉有关物性数据、原材料和主、付产品的贮存、运输方式和特殊要求 4.熟悉本车间各种设备、设备的特点、要求及日后的安装、检修、操作所需空间、位置。如根据设备的操作情况和工艺要求,决定设备装置是否露天布置,是否需要检修场地,是否经常更换等 5.了解与本车间工艺有关的配电、控制仪表等其它专业和办公、生活设施方面的要求 6.具有车间设备一览表和车间定员表 车间布置设计的内容 1.车间厂房的整体布置设计 车间组成:生产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生活行政设施等 2.车间设备布置设计 3.绘制车间布置图 车间布置设计的原则 1.车间布置设计要适应总图布置要求,与其它车间、公用系统、运输系统组成有机体 2.最大限度地满足工艺生产包括设备维修要求 3.经济效果要好;有效地利用车间建筑面积和土地;要为车间技术经济先进指标创造条件 4.便于生产管理,安装、操作、检修方便 5.要符合有关的布置规范和国家有关的法规,妥善处理防火、防爆、防毒、防腐等问题,保证生产安全,还要符合建筑规范和要求。人流货流尽量不要交错 6.要考虑车间的发展和厂房的扩建 7.考虑地区的气象、地质、水文等条件 车间布置设计的方法和步骤 1.准备资料 2.确定各工段的布置方式 3.确定厂房布置和设备布置方案 4.绘制车间布置草图 5.绘制车间设备布置图 车间厂房的整体布置设计 根据生产规模、生产特点、厂区面积、厂区地形及地址条件,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布置: 1.集中布置 2.分散布置 注意:尽可能采用露天化布置 (省基建投资,加快基建进度,降低防火防爆等级,安全,易改扩建等) 车间整体平面设计 1.直通管廊长条布置 2.L形、T形管廊布置 化工厂房平面型式的选择原则 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下尽量力求简单,力争美化,同时要按照建筑规范要求。 化工厂房平面型式 一般有长方形、L型、T型和П型。 厂房的柱网布置 柱网概念 柱子的纵向和横向定位轴线垂直相交,在平面上排列所构成的网络线。 柱网间距 生产类别为甲、乙类生产,宜采用框架结构,采用的柱网间距一般为6m,也可采用7.5m。 丙、丁、戊类生产可采用混合结构或内框架结构,间距采用4m、5m或6m。 框架结构或混合结构,在一幢厂房中不宜采用多种柱距。 厂房的宽度 一般单层厂房宽度不宜超过30m,多层厂房宽度不宜超过24m,厂房常用宽度有9m、12m、14.4m\15m、18m和24m。厂房中柱子布置既要便于设备排列和工人操作,又要有利于交通运输。 在进行车间布置时,要考虑厂房安全出入口,一般不应少于两个。如车间面积小,生产人数少,可设一个,车间门向外开。 厂房的立面布置 化工厂厂房的高度,主要由工艺设备布置要求所决定。每层高度取决于设备的高低,安装的位置,检修要求及安全卫生等条件。一般框架或混合结构的多层厂房,层高多采用5m,6m,最低不得低于4.5m。 有爆炸危险车间宜采用单层,厂房内设置多层操作台以满足工艺设备位差的要求。如必须设在多层厂房内,则应布置在厂房顶层。 厂房布置设计注意问题 1.厂房设计首先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顺应生产工艺的顺序;路线最短,占地最少,投资最低。 2.厂房设计时应考虑到重型设备或震动性设备如:压缩机、大型离心机等,尽量布置在底层,在必须布置在楼上时,应布置在梁上。 3.操作平台应尽量统一设计,以免平台较多时,平台支柱零乱繁杂,厂房内构筑物过多,占用过多的面积。 4.厂房的进出口、通道、楼梯位置要安排好,大门宽度要比最大设备宽出0.2米以上,当设备太高、太宽时,可与土建专业协商,预留安装孔解决,当需要有运输设备进出厂房时,厂房必须有一个门的宽度比满载的运输设备宽0.5米,高0.4米以上。 5.注意安全,一般层高不宜少于3.2米,楼层、平台要有安全出口。 车间设备布置设计 生产工艺对设备布置的要求(流程通畅,生产连续正常): 在布置设备时一定要满足工艺流程顺序,要保证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的连续性; 凡属相同的几套设备或同类型的设备或操作性质相似的有关设备,应尽可能布置在一起; 设备布置时除了要考虑设备本身所占的地位外必须有足够的操作、通行及检修需要的位置; 要考虑相同设备或相似设备互换使用的可能性; 要尽可能地缩短设备间管线 ; 车间内要留有堆放原料、成品和包装材料的空地; 传动设备要有安装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 要考虑物料特性对防火、防爆、防毒及控制噪音的要求 ; 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与可能,适当预留扩建余地。 操作条件对设备布置的要求 装置布置应该为操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操作条件 1.操作和检修通道; 2.合理的设备间距和净空高度; 3.必要的平台,楼梯和安全出入; 4.尽可能地减少对操作人员的污染和噪音; 5.控制室应位于主要操作区附近。 设备安装、检修对设备布置的要求 要根据设备大小及结构,考虑设备安装、检修及拆卸所需要的空间和面积; 要考虑设备能顺利进出车间,大门宽度比最大设备宽0.5m; 通过楼层的设备,楼面上要设置吊装孔; 必须考虑设备检修拆卸以及运送物料所需要的起重运输设备,运送场地及予装吊钩等。 厂房建筑对设备布置的要求 凡是笨重设备或运转时会产生很大振动的设备应布置在厂房的底层; 有剧烈振动的设备,其操作台和基础不得与建筑物的柱、墙连在一起 ; 布置设备时,要避开建筑物的柱子及主梁; 厂房中操作台必须统一考虑,防止支柱重复; 设备不应布置在建筑物的沉降缝或伸缩缝处; 设备应尽可能避免布置在窗前,一面影响采光; 设备布置时应考虑设备的运输线路,安装、检修方式,以决定安装孔、吊钩及设备间距等。 因之前介绍过多次反应器、塔和立式容器、换热器、卧式容器、泵、压缩机的布置,所以这里不再赘述。今天主要介绍的是加热炉、罐区、火炬和烟囱的布置设计。 加热炉 布置原则 加热炉应集中布置在装置的一端或一侧,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以避免装置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或蒸汽被加热炉的明火引爆而发生事故; 加热炉周围需要有消防设施和一定的消防空间,以保证发生火灾时能进行消防作业和疏散人员; 加热炉要有适当的防爆措施,如防爆门等。防爆门必须避开平台、操作地带及其他设备,确保人身安全; 加热炉与建筑物、罐区(储罐)和各类生产单元或设备等的防火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规定; 对于设有蒸汽发生器的加热炉,汽包宜布置在加热炉顶部或临近的构架上; 当加热炉有空气预热器、鼓风机、引风机等辅助设备时,辅助设备的布置不应妨碍其本身和加热炉的检修; 明火加热炉与露天布置的液化烃设备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22.5m,当设备之间设置非燃料材料的实体墙时,其间距可减少,但不得小于15m。实体墙的高度不宜小于3m,距加热炉不宜大于5m,并应能防止可燃气体窜入炉体。 布置要求 加热炉外壁至道路边缘最小净距为3m; 箱式加热炉一侧必须有抽出炉管的空间,所需的空地长度通常是管长再加上2m; 加热炉看火孔(门)距操作平台的高度一般为1.2m~1.4m,最大1.5m; 加热炉炉底的安装高度,要考虑底部烧嘴的配管及检修所需净空,一般为2.1m~2.2m,最小为2m; 两个立式加热炉外壁之间的最小距离通常为3m,但必须校核平台和加热炉基础的间距以免碰撞; 多台加热炉宜成排布置,可设置联合平台并可共用一个烟囱; 为了检修和更换炉管,加热炉炉管侧应留有移动式吊车的通道; 加热炉附近12m内所有地下排水沟、水井、管沟都必须密封,以防止可燃气体在沟内聚积而引起火灾; 加热炉平台的最小宽度为750mm,以保证看火孔(门)前有足够的通道; 灭火蒸汽总管分汽缸和燃料油切断阀,要设在距加热炉15m以外的安全区。 布置实例 ▲加热炉作为再沸器的布置(立面) 罐区 布置原则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或储气罐)与建筑物、道路、铁路、泵房、装卸鹤管以及罐与罐之间的防火距离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中的规定; 全厂性集中布置的甲、乙、丙类液体罐区、装卸站、储气罐应在厂区边缘,并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其装卸站还应靠近铁路或公路;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宜露天布置; 按照防爆规范的要求,可燃液体罐区应设置静电接地和防雷设施。除非有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漫流的措施外,可燃液体罐区不应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或人员集中场所的阶梯上; 布置要求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应按物料类别和储量分组布置,除润滑油储罐及其他单罐容积小于1000m3的丙B类储罐外,一组储罐不应超过两行。 ▲剧毒罐区的布置(平面) ▲带有搅拌罐区的布置 火炬、烟囱 火炬布置要求 在火炬前应设分离罐,防止排入火炬的可燃气体携带可燃液体; 火炬的高度,应使火焰的辐射热不致影响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火炬应有可靠的点火设施,且布置在易操作处(操作平台或地面上); 分液罐、水封槽等宜靠近火炬布置,且在火炬管适当位置设置操作和检修平台。 烟囱布置要求 对于不同介质的排放,排气筒高度除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的“现有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外,还应高出周围200m半径范围的建筑5m以上,不能达到该要求的排气筒,应按其高度对应的表列排放速率标准值严格50%执行; 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不论其是够由同一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气筒,若其距离小于其几何高度之和,应合并视为一根等效排气筒; 新污染源的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m,若某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m时,应满足《大气污染区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中第7.3节的规定; 工业生产尾气确需燃烧排放的,其烟气黑度不得超过林格曼1级。 布置实例 ▲火炬的布置 ▲甲醇装置火炬的布置(立面) ▲独立废气排放烟囱的布置(立面) 这里是化工707,谢谢你的阅读! 想看更全面的化工资讯,欢迎下载化工707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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