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下午,一位年逾六旬的宋阿姨在我市农行某支行ATM机上操作卡对卡转账汇款业务时,因年龄较大、视力不清,错输了一位数字,导致将原本准备会给其家人的五万元款项错汇至陌生人卡中。宋阿姨发现错误时,已来不及更改,遂及时报警求助。
警察出警后,因银行已下班,又因本案属于诈骗等犯罪行为导致,所以警方不能通过以刑事案件处理手段冻结对方银行卡,只能告知宋阿姨等明天银行上班以后再来银行处理。
第二天,宋阿姨一早就来到银行,银行工作人员以同样理由告知宋阿姨,这件事情不属于刑事案件,无法冻结对方银行账户,但银行方面建议宋阿姨,立即委托律师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向法院申请保全,银行方面可配合冻结对方银行账户。
宋阿姨听后,立即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江苏振和律师事务所,该所朱祥勇律师在听完宋阿姨的陈述后,认为本案情况紧急,不宜通过普通的民事诉讼途径处理,因为该程序较慢,而是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诉前保全的规定,立即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法院工作人员在听取本案的来龙去脉后也认为,本案事情非常紧急,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该款项随时可能被对方转走,遂立即出裁定,并到银行执行保全措施。因保全及时,该五万元款项已被法院冻结。
在知晓对方的联系方式后,宋阿姨满怀歉意给对方打去电话,详细说明了整个事件的过程。对方小伙也非常友善,专程从外地赶到常州,配合处理。
短短数日后,经法院解除查封,小伙将五万元款项汇回至宋阿姨卡中,宋阿姨一家该对小伙乐于助人的优秀品格表示非常感谢,同时也感谢法院、银行、公安等方面在本案中给与的及时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