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创新第三讲:认识论创新 (2016年4月16日微信群讲稿) 刘立群 各位朋友,晚上好! 感谢微信群管理人员和主持人! 我在哲学创新第一讲主要讲存在论问题即基本层次论,第二讲主要讲符号论问题。这次主要讲认识论问题。我的哲学观点主要集中在《超越西方思想——哲学研究核心领域新探》一书中,在我的博客“刘立群北外”第一个栏目就是“哲学创新”,实名搜即可。是凤凰网。 迄今认识论要解决的问题是:“知识(或者说正确的认识结果)从何而来?”我们一般熟悉的认识论观点主要是:人的认识来源于从感性到理性、从实践到理论。 在我看来,最大的缺陷是没有严格区分开个体认识发生与群体认识发生,即要区分个体知识的习得与群体知识的产生。人类可以划分为不同群体,最大的群体是人类整体,所以群体认识的发生归根结底就是人类认识的发生,人类的科学知识从何而来,怎样从无到有。目前全世界人口有大约75亿,古往今来人类总体大约有500-700亿人。是什么把全人类这么多的个体在思想上连结到一起?是人类自己创造出来的符号和符号的内容即思想、知识。 知识和认识密不可分,在西方语言中往往是同一个词。没有认识就没有知识,认识论往往也被称为知识论。这里的认识是指科学学术研究,知识主要指科学学术知识。此外还有非科学性知识,对人类社会、对每个人也都必不可少,不过最重要的还是科学学术知识。 研究个体认识发生是心理学的任务,研究人类认识的发生是哲学认识论的任务。迄今对个体认识发生已经取得大体上一致的看法,而对于人类知识的产生则有很大分歧。迄今中国人最熟悉的认识论是“唯物主义反映论”,即知识产生于对客观实际的反映,而且提出“能动的反映论”,强调不是被动的、而是主动的能动的反映。乍一看这很有道理,十分简单易懂,似乎挺合乎实际。与此完全相反的是“唯心主义先验论”,最著名的有柏拉图和康德,一般理解为知识的产生不依赖于经验、感知,而是在经验和感知之前。这些观点学说都有一定道理,也都有缺陷。需要大胆创新。其共同的缺陷都是没有充分和正确认识到符号世界的关键性作用。 世界是可认识还是不可认识(“可知论vs不可知论”)是西方哲学史上一大争论,一般来说,理性主义主张可知论,感觉主义主张不可知论;这与西方长期不知语言符号及其地位有关;这在中国不是问题,中国哲学史上没有出现这类争论; 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核心是要反驳不可知论。不可知论认为世界和人都在不断变动,因此不可能获得确切、可靠的知识,所以科学知识是不可能真正可靠的。笛卡尔认为“我存在”这是无可怀疑的,也可以说整个可靠的知识大厦的基础。可以说坚信科学研究是靠谱的,完全可以成功,包括最重要的哲学研究。 为了讲清楚哲学认识论即人类认识的发生,还是需要先讲清楚个体认识的发生。瑞士著名心理学家皮亚杰(1896-1980年)1955年在瑞士日内瓦创立了“国际发生认识论研究中心”,他的主要贡献是儿童心理学和发展心理学,他创造的主要理论是发生认识论理论,主要著作有《儿童的语言和思维》(1923年)、《儿童的判断和推理》(1924年)、《发生认识论原理》(1950年)等,很多已经译成中文。他的研究似乎有哲学味道,其实他没有明确区分开个体认识发生与人类认识发生,误以为人类认识发生和个体认识发生基本上是一样的。其实二者有根本区别。皮亚杰研究的主要是个体认识发生,对人类认识发生并没有正确的认识,或者说他的研究实际上没有真正涉及哲学认识论问题,不过对哲学认识论研究做出了间接贡献,因为在他之前没有明确研究个体认识发生问题,哲学界研究认识论往往包含个体认识发生问题,没有明确区分开个体与人类。这无疑是错误的。 个体知识的习得显然都是后天的,是通过学习获得的。所谓先天因素确实存在,例如遗传因素,还有胎教确实有一定作用,例如德国和奥地利有一些音乐世家,相传有十几代、2-3百年,胎儿在出生之前在母亲腹内经常听到优美的音乐旋律,对于出生后乐感的形成肯定有较大影响,胎儿经常听到母亲吟诵诗歌,对于出生后诗歌的感受会比较深。不过从广义的知识来说主要是出生之后逐步学会的。 学会知识首先离不开口头语言,婴儿从出生就听到大人在说话,看到大人说话时嘴在动,大约1-2岁开始就咿呀学语,从简单的单字逐步增加,表达的能力逐步增强。正常情况下从3-6岁开始认字。文字是口头语言的延伸,认字之后可以阅读大量书籍,通过书籍获得大量更为系统的知识。书籍是最好的老师。上学既听老师在课堂上讲课,课前课后也去阅读教科书和其他书籍(最早是手抄书,后来有印刷书,现在还有电子书),从而获得越来越多的知识。这些知识有一个共同特点:都不是婴幼儿及青少年本人自己创造出来的,而是前人和在世的成年人创造出来的,因为婴幼儿及青少年还没有创造知识的能力。这就是知识传承,“薪火相传”。实现知识传承的关键因素和手段就是口头语言和文字。 感知是在个体层面,进行科学学术研究、认识规律则是在群体即人类层面。这两方面不应混淆。 人类智力的进步和提高既有生物遗传因素,更有知识传承因素。现在的人比一百年、比几百年以前的人知识多很多,比几千年以前的人知识更多得多,在这个意义上也不应过分夸大古人的认识水平、知识水平,包括古代名人、思想家。古代名人(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孔孟老庄、墨子等)在当时是大知识分子,是当时知识界的领军人物,他们创造出很多新思想、新知识,有不少在今天也还有一定意义,值得进一步去发掘和研究,但也不应把他们看得高不可攀、不可超越,这显然是过于自卑,过于妄自菲薄,而没有看到我们现在的大量知识在两千年以前根本没有,例如高等数学中的微积分是牛顿和莱布尼茨在1670年前后几乎同时创造的,此前没有这个知识,在创造出之后得到较快普及,我们现在高中就学习微积分,而此前最为博学的大学者也不知道这方面知识。这类例子多如牛毛、举不胜举。 笼统地说,人类知识的增长是永无止境的,而人类社会的发展变化也是永无止境的,并且受到知识即认识水平的很大影响。20世纪著名学者波普尔在《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一书中由此得出结论:人类社会在未来是什么样,这是不可知的,因为我们不知道人类在未来还会创造出什么知识、还会达到什么知识水平。他的主要目的是想否定马列学说即认为人类社会未来必然向所谓“共产主义社会”发展。他的这个推理有一定道理,但是也有很大缺陷,关键是低估了人类的理论科学认识能力、不知道知识的分层。我在前两次讲课时介绍了我把全部科学知识分为理论科学知识和实证科学知识两大类,实证科学又分为工具性实证科学(数学、形式逻辑学)和经验性实证科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只有经验性实证科学知识的增长是永无止境的,而工具性实证科学知识和理论科学知识增长都不是永无止境的,而是有止境的,不是无限增长和变化的。这是我的观点,也是对理论知识的创新之一,即对学科划分的创新。 关于人类未来理想社会应当是什么样子,我在博客“刘立群北外”中有多篇文章较为系统深入地进行了阐述,简单说就是:经济体制是“财产私有制+市场经济+按劳分配按需分配按资分配兼有”,政治体制关键是成立世界政府,现在的各国政府成为二级行政机构,同时有世界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下院代表人民,上院代表各国政府。同时有世界统一货币,各国货币不再存在;有世界统一的金融监管体系,使得迄今不断发生的金融危机基本上不可能再发生;全世界共同应对气候变化、贫富悬殊等大问题;各国不再有武装力量即军队,而只有维护治安的警察力量;不再有军费开支,各国之间不可能再发生军事冲突,达到天下太平、永久和平。 现在看这些似乎是天方夜谭,或者说遥不可及。其实人类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事在人为、有志者事竟成。例如,在1989年11月9日柏林墙倒塌时没有人想到德国会很快重新统一和冷战很快结束,美国的基辛格认为5-10年德国可以重新统一,中国有权威人士认为德国一百年也不会重新统一。事实上不到一年,在1990年10月3日德国就实现了重新统一。类似的预测失误例子还有很多。人类的行动都是靠思想来指挥的,一定是思想和认识先行。思想和认识出现偏差甚至错误,行动也必然出现偏差和错误。思想正确则行动也正确,会少走弯路。 知识的创造、尤其是知识的传播只能是由点到面,由少数人到较多的人。知识有比较正确和不大正确甚至完全错误之分,无论那种知识都可能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尤其在现代社会,传播手段十分多样和高效,社会的氛围和宽容度普遍也比较大,所以形成理论多元、观点多元的情况,各种理论学说在相互补充,也在相互竞争,最后肯定是优胜劣败。 我对哲学认识论的创新涉及内容很多,而且和存在论、符号论的创新密不可分。现在不可能详细介绍,只能把重要的地方简单介绍一下: 严格区分开感知主客体及认识主客体,区分开认识的客体即规律与认识的结果(其中包括定律),并进而提出和讨论人类的认识客体最终应当是五类规律,即自然规律、文化社会规律、道德规律、审美规律及认识规律(即内涵逻辑推理规律);区分并论证了人类创造出三类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等等。 例如,动物和人类一样具有感知能力,但是人类以外的动物,包括类人猿这样的高等动物,也不具有人类认识客观规律和创造科学知识的能力。为什么?答案就在于人类创造出以命名为基础的符号世界,而动物没有创造出这种符号世界,所以只有人类能够认识到规律、能够创造出科学知识,而动物不能。这就是说,只有人类能够把规律作为认识客体,而动物不可能认识到规律、不可能把规律作为认识客体。这就要求必须从哲学理论上严格区分开感知主体客体与认识主体客体。 关于规律作为人类的认识客体有几类:康德区分了两类规律:自然规律和道德规律;恩格斯区分了三类规律:思维规律、自然规律、社会历史规律。这些都有缺陷。只有五类规律才是全面的。 现在有人提“逻辑启蒙”。一般认为西方逻辑学自古比较发达,中国比较落后。其实这只是指形式逻辑学。我区分了形式逻辑和内涵逻辑。内涵逻辑接近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但又有根本不同。迄今哲学研究的混乱就是在内涵逻辑方面十分混乱,我的整个哲学创新都和内涵逻辑密切相关。 “内涵逻辑”这个词大家比较陌生。其实任何严格的科学都离不开严格的内涵逻辑推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1+1=2,2+1=3就都是内涵逻辑推理。因为这种推理显然不是形式逻辑推理,形式逻辑包括连词逻辑、量词逻辑等。而2的内涵即定义内容是1+1,3的内涵是2+1,如此类推,这些不是连词逻辑、不是量词逻辑,而是内涵逻辑推理。所有自然科学的术语都是单义的,它们之间的推理都是内涵逻辑推理,都是十分严格的。 任何违反内涵逻辑推理的表达都是错误和混乱的,大多数情况都和一词多义问题有关,举例来说:如果既定义3=2+1,又定义3=2+2,这就是说3这个词的多义的,无法进行正确的内涵逻辑推理。再举例:迄今“美”这个词是多义的,只有用于即定义为“审美”,讨论“美”的问题才是严格科学的,如果说“心灵美”也属于审美范畴,那么就是滥用“美”一词的多义性,这个讨论就是不科学、不严谨的,就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心灵美虽然有“美”这个词,但实际上是属于道德范畴,而道德范畴与审美范畴不应当混为一谈。 我进行哲学创新的关键方法就是哲学术语的单义化,因为多义的术语必然造成内涵逻辑推理混乱,讲不清问题,越讲越乱,只有使用单义的术语才能完全讲清楚。这就是说,创造出完全正确的哲学体系与必须全部使用单义的、准确的哲学术语必须联系起来,二者密不可分,这样才能成为完全科学的哲学理论。 所有以“主义”为词尾的术语都是多义词或词义模糊,所以都不是严格的、词义明确、单义的科学术语,使用这类术语不可能把问题彻底讨论清楚。所以我尽可能不使用这类词。我写了“主义的局限与误区”等文章放在博客里。如果陷进各种“主义”,力图讲清楚各种“主义”,其实基本上是徒劳的,白费时间和聪明才智。 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只有有神论才能使人遵守道德规范、无神论则导致破坏道德规范。这种观点不大准确、不大正确。这和对“道德”一词的理解混乱、不知道德的基本原则有关。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原则和利他原则。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大多数人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履行这两个原则,而与有神论或无神论没有必然联系。 讨论哲学认识论离不开“真理”和“真相”这两个词。但是在西方语言中,这两个不同的意思是同一个词即truth。这就是说,truth是个多义词,是没有把“真理”和“真相”这两个不同的意思给区分开,西方学术界讨论不清认识论问题、把认知心理学与哲学认识论混为一谈,与truth一词多义直接有关。真理是对规律的正确的认识结果,真相是实际事情的原貌、真实情况,确定事实显然不等于认识到了规律性东西,获得事情真相显然不等于得到真理。这些用汉语“真理”和“真相”这两个单义词来表述很容易、很清楚,而用多义的truth来表达就不可能讲清楚。类似于我刚才举的例子:3既等于1+2,又等于2+2,作为多义词,肯定讲不清楚道理。 正确的认识结果不仅要符合普遍的事实,而且要做到内涵逻辑推理正确,这要求必须是语词单义而不是多义。迄今不仅大多哲学术语是多义的,而且大多数社科理论术语,包括政治学理论术语等是多义或词义不清的,所以存在很大混乱。例如“国家”、“民主”等等重要语词都是多义词,“国家”这个词没有区分开一个国家的整体和公权力机关即政府这两个不同的意思,国家整体包含国土、国民、政府这三个基本要素,如果把政府也称为“国家”显然是以偏概全,从人数上说,政府只是由少数人组成,一般来说它可以代表整个国家即全体国民,但不能说它等于全体国民。 “民主”这个词也是多义词,可以有“作风民主”,一般主要指“民主政体”即多党竞选制。不过多党民主我认为更准确、更有意义的表达是“民主化程度”这个词,有些国家民主化程度比较高,有些国家民主化程度不高甚至很低,最低的就是零即极端不民主。比较民主化程度高低可以采用量化的方法,有学者已经这样做。一般来说,民主化程度高利多弊少、利大于弊,民主化程度低弊多利少、弊大于利。对这些都可以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例如,民主化程度较高的主要好处之一是透明度较高,贪腐现象不大严重,而其弊病之一是政治决策效率较低,民主化程度较低的好处之一是政治决策效率较高,如果做出基本正确的决策,决策效率高对推动社会进步好处比较大,但如果做出错误决策,则付出的代价也必然大。这些都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不应简单化和一概而论。民主化程度低肯定弊大于利,但不应简单说民主化程度越高越好,政治民主必不可少,但不是万能的。市场经济必不可少,但也不是万能的。 科学研究就是进行系统而正确的分类,科学理论研究、哲学研究也是力图进行全面系统而正确的分类,在做到正确分类的同时,必须使术语单义化,才能达到内涵逻辑推理正确、不自相矛盾。 好的哲学体系即理论科学体系应有以下特点:开放性很强,覆盖面即涉及面很广,有很强或者说最强的内在逻辑推理即最强的说服力,不能太简单(例如二分法或“阴阳学”),要足够复杂,恰到好处的复杂,要有一定抽象性、有抽象的一面,但又不应故弄玄虚、让人不知所云。想真正弄清楚我的哲学创新的人必须去读我的《超越西方思想》一书,看我怎样把多义的哲学术语给单义化,怎样进行严格的内涵逻辑推理。 有些知识从局部看是正确的、有道理的,而从更高角度或者从整体看则是有缺陷、有局限的。这主要是经验性实证科学知识。大道理主要是理论科学知识即哲学理论知识。这就是大道理要高于小道理、要比小道理更重要。 我的四元存在论、新的符号论和新的认识论共同组成我对整个哲学核心领域的理论创新,它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可以进一步外推到各个实证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包括数学基础(也称为数学哲学)、自然科学基础(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础(社会科学哲学)、伦理学、美学。社会科学哲学包括宗教哲学、历史哲学、政治哲学、经济哲学等等。换言之,只有从完全正确的哲学核心领域出发,才能完全正确地解决哲学外围领域的所有问题。我的第二部哲学书《德国思想与文化:反思与创新》一书主要涉及一部分哲学外围领域。我博客“刘立群北外”中的一些文章也是我最新思考的体现。这方面研究还没有结束,还有很多发挥余地。我自己对数学基础研究用德语写出论文,还没有发表,也没有时间再用中文写出来。这些都可以对人类学术界产生很大影响或者说革命性、颠覆性的影响。 哲学、首先是哲学核心领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大道理,是最根本、最重要的科学研究方法论,必然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巨大的根本性推动作用。可以说,我找准了人类之所以是高端智能生物的人类、科学之所以是正确而系统的知识的根本原因,所以可以从根本上正确解释基本理论问题。 任何人的知识都是有限的,都有知识盲点,但是正确的哲学理论知识是最重要的知识点,一个人要想有尽可能合理完善的知识结构必须有这方面知识,否则就有很大缺陷,对大量问题认识不清和认识混乱。合理的知识结构应当是立体的,不仅要横向知识面广,而且要有深度,即理论知识是有层次的、系统的,最深层次就是哲学理论,有人提出“元哲学”,其实就是我说的哲学核心领域。这是最深层次的理论,不可能有更深的层次。存在论、符号论、认识论三者构成完整的哲学核心领域。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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