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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食录》浅译之《青州贾》

 立仁重返 2016-07-25

《耳食录》浅译

立仁

耳食录卷一

《青州贾》

贾人有丙、丁相善者,皆青州人也。约至长沙合资贸易,订以某日启行,会于某所。既而丙至,而丁不来。候之十日,丙谓丁爽约,心非之,遂独往。

三年而丁至,时丙已饶于财,将卜归。乃迎谓丁曰:“来何暮也我且归矣。”丁深谢后期之罪,而不言后期之故,且曰:“君归我亦归耳。”丙问故,丁曰:“恐君道远孤行,或有不利,愿伴君以赎前愆也。”丙谢曰:“君勿尔。君千里远赴,必有所为。今不终朝而归,乃以我故也,我则累君。”丁固请同行,丙乃许,虽感之,亦复疑之,谓有故而稽迟者情也,无故而旋反者非情也,虽友生之谊笃,爽约之悔深,不宜至此,是必有异。而丁于道途之间、旅居之际,金兰之情、云霞之谊逾于往昔;又时道人生聚散之感、朋友离别之恨,使人凄然,如睹寒冰而听哀笛,对落月而闻断琴也。

既至青州,丁距丙居近百里,邀丙三日后过其家,当相待。因执手歧途,恸哭言别。丙亦为之潸然。不知涕之何从也。

三日往访,丁妻出见,抆泪而言曰:“先夫捐馆已近四年。其没也,在公南行之前夕,故不及讣。弥留之际,犹谆谆以失约于公为辞。昨梦至家,言公明日当来,宜鸡黍俟之。家以公方远行,未信,今果然矣。”

丙闻大哭,命其子引至墓所,持尊酒而告之曰:“故人故人,已至此乎向犹谓君寒盟,不意已隔泉壤。而君不远千里,省我而同行,故人于某生死厚矣!形泯情亲,千古所仅。今酹酒故人之宅,能使猿鹤旧侣,更望颜色乎”言罢大恸,子亦踊哭。行道见之,无不陨涕。忽阴风刺骨,山叶惊飞,见丁于尘雾之中挥泪拱手,须臾而灭。

非非子曰:昔延陵季子挂剑徐君之墓,曰:“吾心已许之,岂以死而背吾心哉”君子曰:“延陵季子之于信也,其至矣乎,”然人之信于鬼,非鬼之信于人也。丁之于丙也。其信乎死矣,而三年至焉,不可谓不信也。斯鬼也,其亦古张元伯之流欤?抑亦鬼之季札欤。

 

译:

丙和丁是交情极好的两个生意人,他们都是青州人。约好到长沙合资贸易,并订好了启程的日子,会面的地点。到时候丙来了,丁却没有来。丙整整等候他十天,认为丁是失约了,心下有些埋怨,于是就独自前往。

过了三年,丁却忽然来到了长沙,这时丙已经赚足了钱,本打算动身回家的。于是迎上前去对丁说:“怎么才来呢?我都准备回青州了。”丁为自己失约表示道歉,但不解释为什么没有守约的原因,反而说:“你要回家吗,那我也回去吧。”丙问他为什么刚来就回去,丁说道:“我担心这么远的路程一个人独行不安全,愿意跟你做个伴儿,也算是弥补一下我以前失约的过失而已。”丙谢绝说:“你不要这样子。你千里而来,必定有重要的事情要做。现在事情还没办呢就回去,如果是因我的缘故,那这不是连累了你吗。”丁坚决要跟他一起走,丙只好答应了他。虽然很感激他,也难免有些怀疑:说是因故而滞留到现在才来倒是情有可原的,而刚来就这么无缘无故往回转却是很反常了;如果是因为两人情谊深厚,对自己的失约行为表示懊悔,也不至如此,一定是有其他原因。而且,丁在回程的路上、或住旅店的时候,所表现出的关爱和情谊,也远远超出了往昔;还时常说一些人生聚散的感慨、朋友离别的遗憾,让人倍觉凄凉,如同寒冰中听到的哀怨笛声,落月夜传出的断弦琴曲。

二人一路回到青州,丁家离丙家上百里远,邀丙三天后去他家,定当热情招待。在岔路口,丁紧紧握住丙的手,大哭着道别。丙也跟着泪流不止,但不明白自己的眼泪从何而来。

这一天,丙依约前往丁家拜访,丁的妻子出来相迎,抹着眼泪说道:“我丈夫过世快四年了。他是在你们约定去长沙的头一天晚上去世的,所以来不及向您通告凶信。丈夫弥留之际,还不停地念叨自己失约了,非常懊悔。昨夜梦见他回到家里,说是您明日要来,必须准备一些饭菜等着。我想您正出远门在外,本没有相信梦中的话,今天您竟然还真的来了。”

丙听后大哭,让丁的儿子领着来到丁的坟前,举着酒杯祷告:“故人啊故人,我已经来了啊!以前还说你失约,想不到如今已是阴阳相隔呀。你不远千里赶到长沙去看我,还一路护送我回家,你于我的情谊真可谓生死皆厚哇!身形已化灭,情亲却长存,自古至今只有你呀。我现在在故人宅前以酒祭奠,能使得我们这对猿鹤旧侣,再见到彼此的面容吗?(译者注:葛洪《抱朴子》:“周穆王南征,一军尽化,君子为猿为鹤,小人为虫为沙。”)”言罢大哭,丁的儿子也伏地痛哭。过路人见到这种情景,无不流涕。忽然间阴风刺骨,落叶惊飞,丁的身形出现在尘雾之中,向丙挥泪拱手,很快就消失不见了。

非非子说:从前,延陵季子知道徐君很喜欢他的宝剑,当他准备将宝剑赠予徐君时,徐君却死了,于是就将宝剑挂在徐君墓前的树上,说:“我的心已经相许于他,哪能因为他死了而违背我的心愿呀!”君子说:“延陵季子在信用上,是至高无上的。”然而,这是人对于鬼的信用,并非鬼对人的诚信。丁对于丙,其诚信更是在死后三年还来赴约,不能说不守信誉。这个鬼,难道是古代张元伯一类人物?或者是延陵季子转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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