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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祥市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 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徐徐读书 2016-07-26
钟祥市关于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上级有关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经市委研究决定,由市纪委牵头,在全市开展运用大数据监督检查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工作(以下简称“监督检查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从5月份开始,利用3个月时间,通过采集、整合、比对2014年以来全市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含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8个惠民政策落实情况数据信息,督促整改一批突出问题,纠正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必须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委主责、分工负责。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坚持信息共享、精准监督。强化大数据思维,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全面收集、管理、分析、运用数据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通过信息比对分析,提高发现、查处、整改问题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促进惠民政策规范、安全、高效落实。
(三)坚持实事求是、分类处置。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分具体情形,合理分类处理。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突出矛盾,以及涉及面较广、金额很小的违规发放问题,督促及时整改纠正;对因工作失误而违规的,酌情处理;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严重违纪问题,严格依纪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着眼长远长效、有效管用,从监督管理、体制机制上查找原因,堵塞制度漏洞,破除体制障碍,从源头上防控惠民政策落实过程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三、责任分工
(一)党委责任。组织开展数据信息采集、比对工作;督促乡镇党委对问题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组织专班对乡镇(街道、场、库、区)查否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抽查;加强问题整改、制度完善、作风整顿;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等工作。
(二)纪委责任。负责数据比对、监督检查、违纪问题查处和追责问责等工作。
(三)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负责提供相关数据信息,政策宣传解读,问题综合分析,研究制定监管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以及系统内的追责问责等工作。
四、方法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于今年5月上旬开始, 8月中旬结束,按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培训(5月上旬)
组织召开全市运用大数据开展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
组织乡镇(街道、场、库、区)、村(社区)对8个方面惠民政策相关规定及其落实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比对核查(5月上旬—5月底)
市委组织相关部门向市纪委提供8个惠民政策项目的源数据和比对数据;纪委运用操作软件对数据信息进行比对,列出问题线索清单;乡镇(街道、场、库、区)组织力量,对区域内的问题线索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市纪委组织力量对查否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经抽查发现调查核实不认真负责、查处情况不如实上报等问题的,及时开展追责问责并通报曝光。
第三阶段:整改问责(6月上旬—7月上旬)
对核查出来的违纪违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分为整改纠正和查处问责两类,分别由市委、市纪委进行处理。
对为促进地方发展、解决特定时期突出矛盾和现实困难而突破现行政策规定的问题,由市委及时提出整改建议,书面报经省直业务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组织实施。
对党员干部截留挪用、虚报冒领、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以及失职渎职等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导致数据信息出现较多错误;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严重后果;未按要求组织公开惠民政策及其落实情况,造成负面影响;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力等问题的,严格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7月中旬—8月中旬)
工作专班将总体工作情况以及整改落实、问题线索查处和追责问责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在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的同时,明确一名副书记领衔主抓,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活动,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以及工作要求向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讲清楚、道明白。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力度,组织收集8个惠民政策规定,进行广泛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知晓政策。乡镇(街道、场、库、区)、村(社区)要依托政务、村务公开平台,将8个方面惠民政策落实情况、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三)加强督办检查。成立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台账、访农户等方式,对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开展现场督办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敷衍应付、搞形式的,要约谈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弄虚作假,不认真核查问题线索,不认真纠正整改,不严肃查处问题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一案双查”,既查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查相关领导责任;既查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又查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
(四)加强数据报送。工作专班要按照数据填报要求,安排专人负责上报问题线索核查情况,将每一个问题线索查实的违纪违规情况或查否情况,及时上报省纪委惠民政策监督检查网上统计系统。同时,对调查核实处理的问题线索类型、涉案金额、违纪违规人员构成以及占比等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为制定整改措施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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