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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历史上的自然灾害

 wks1951 2016-07-28

 

    邓拓同志曾撰写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历代自然灾害的学术专著《中国救荒史》。该书详细介绍了我国历代自然灾害的发生情况、原因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探讨了历代救荒思想的发展和救荒政策的效果,引起广泛关注。《中国救荒史》是从全国角度论述灾害的,有关北京地区的自然灾害涉及不多。那么,北京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哪些呢?

    大自然可以赋予我们美好的生活环境,但它的无情也会给我们带来无法抗拒的灾难。我们的前人很早就开始了对自然灾害的关注与研究,以探讨它的成因,寻找发生的规律。今天,我们在大力建设繁荣、文明、和谐、宜居的首善之区之际,深入研究北京地区历史上的自然灾害,了解其发生的规律,对于减少自然灾害对北京的威胁仍然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北京地区的自然灾害,元代以前记载较少,也比较简略,元代以后记载才日渐增多。

    由史料可知,北京地区由于地形复杂,历史上发生的自然灾害不仅次数难以统计,而且灾种繁多。比如地质灾害中就有地震、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崩(滑)塌、滑坡、地裂缝、砂土液化、土地沙化与沙漠化、水土流失、地方病等灾害。气象灾害中有洪灾、旱灾、渍涝、大风、沙尘暴、暴雨、冰雹、高温热害、低温冻害、雷电灾害、雾凇、雨凇、雪害、凌汛等灾害。生物灾害则有虫害、鼠害、病害、草害等。除此之外,台风、龙卷风、陨石等也曾给北京带来不可预知的灾害。这些灾害中,尤以旱灾、水灾和地震给北京造成的破坏最大,损失最为惨重。
旱灾是北京地区出现频率最高的自然灾害。元代北京有18个年份发生旱灾,在至元十四年(1277年)至二十三年(1286年)的10年间,就发生了3次,平均3年多一次。

    明代北京的旱灾比历代都严重,大旱或特大旱灾年所占比例较大。明代历史共276年,有162个年份是干旱年,平均不到两年就发生一次。其中特大旱灾14年,重大旱灾63年,一般旱灾85年。连续多年发生旱灾的现象比较严重。明宪宗在位23年,只有4年没发生旱灾。成化八年(1472年)到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连续16年发生旱灾,在北京历史上旱灾延续之久实为罕见。

    清代历史共268年,有160个年份发生旱灾,其中特大旱灾4年,大旱灾69年,一般旱灾87年。清代也常出现连续多年发生旱灾的情况,但连续2年或3年的较多,最长的连续8年,共有两次。

    北京旱灾多发生在春季,冬季无雪的情况也常出现,而且还常伴发严重的风沙和蝗灾,使灾情雪上加霜。

    关于水灾,元代从至元五年(1268年)到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共有48个年份有轻重不同的洪涝灾害,平均不到2年就发生一次,连续多年发生水灾的情况也很常见,最长的可达7年,即元贞元年(1295年)到大德五年(1301年)。

    明代水灾年份有104个,平均不到3年一次。其中特大水灾发生9次,还经常是多年连续发生水灾,最长的一次达8年。

    清代有水灾年份128个,基本上2年一次,连续多年发生水灾也是常有的事,最长的为连续10年,共有两次。

    北京水灾发生的特点是多出于夏秋两季,50%以上与大雨、暴雨有关,而暴雨引发的洪水还可能伴生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是北京地区最著名的几条河流,其中永定河对北京城威胁最大。大水之年,河流决堤,致“民业荡尽,田禾无收”,使百姓生活陷入窘迫无助的痛苦之中。

    北京地区的水旱灾害还有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常同年出现,水灾多出现在春旱之后,往往是旱情越重,洪涝也越严重,正是所谓的“春旱秋涝”。元代的18个旱灾年当中,有15年发生了轻重不同的水灾。光绪十六年(1890年)春季大旱,五月之后则大雨连绵,永定河、潮白河到处决口泛滥,有的地方水深2丈余,一片汪洋,被认为是“百数年来未有之奇灾”。

    地震对北京的威胁也十分严重。历史上北京及邻近地区有记载的地震达数百次之多,最早的记载始于公元294年,到19世纪末北京地区共发生5级以上地震18次,级别最大的是康熙十八年(1679年)三河—平谷8级大地震。地震发生时“飞沙扬尘,黑气障空,不见天日,人如坐波浪中”, “官民震伤不可胜计”,损失惨重。
除水旱、地震灾害之外,北京地区的风灾也很严重,受灾范围有时达十多个区县。春季大风引起的沙尘暴,遮天蔽日,甚至可造成交通停顿。此外,冰雹、泥石流、滑坡和崩塌也是北京常见的自然灾害。北京平均每年有40余万亩耕地遭受雹灾。1949年到2000年间,北京有19个年份发生过泥石流、滑坡和崩塌,平均2.68年一次,超过同期其他任何一种自然灾害。

    资料显示,北京地区的自然灾害具有明显的区域差别。同一种灾害有的地区多,有的地区少,其危害亦有大小之别。通县、大兴、丰台、顺义、石景山、房山等地应特别注意防洪;延庆、房山、门头沟、怀柔、平谷、密云、昌平等地的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冰雹灾害不容忽视;西山采煤区的地面塌陷、平原地区的地面沉降及旱灾也比较严重;市区防震、防火则是重点。

    在古代,每次发生重大灾害之后,常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灾民流离失所,在灾害面前只能企求神灵佑护。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对自然灾害的防范,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利益,制定了“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和“生产自救,节约度荒,群众互助,并辅之以政府必要的救济”的减灾防灾工作方针。改革开放之后,减灾防灾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减灾防灾工作被作为北京发展的重要目标,列入了北京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并逐渐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气象、地震、地质、农业、林业等专业部门的监测、预报与灾害科技研究,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健全的监测队伍与减灾防灾队伍,使北京的减灾防灾能力大大增强。国家和北京市还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一系列有关减灾防灾救灾法规,减灾防灾救灾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有序化。

    为提高灾害防御,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减灾防灾建筑标准、设计标准以及各种建筑物的地震设防标准。为减轻气象灾害,北京还建成了灾害性天气监测网,建设增雨和防雹作业基地,实施人工影响天气工程,以应对各种气象灾害。上月12日,北京还在海淀、密云、昌平、石景山、房山、门头沟、平谷和延庆等8个区(县)实施人工降雨,依靠科技的力量使北京连续110天没有明显降水的旱情得到一定缓解。

    自上世纪50年代以来,北京已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5座,总库容达到93亿立方米,控制山区面积70%以上。对永定河、潮白河等河道多次进行治理,增强了防洪抗旱能力,水患大为减少。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项目的实施,使北京地区地震监测能力大大提高,分布在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地震监测站与观测点,时时关注着北京地区的震情变化,维护着北京的安全。多年开展的防灾设施建设,大大提升了北京抗灾防灾能力。广泛的社会宣传,使群众减灾防灾意识有了很大提高。上世纪80年代之后,北京虽然多次出现干旱、泥石流、冰雹、大风等灾害,但由于措施得当,损失被降至最低水平。

    当然,随着北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灾害威胁也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向。原有的自然灾害不仅依然是北京发展的严重威胁,而且城市内部又出现了热岛效应、光污染、光辐射、噪声、高层防火等新问题,给北京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正确认识北京面临的种种自然灾害,制定科学的灾害预防预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趋利避害,把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仍然是北京减灾防灾的重要工作。□

    (作者:北京市地方志学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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