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J.欣提卡/文江怡/译 作者简介:芬兰籍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波士顿大学荣休教授雅克·欣提卡于2015年8月12日去世,享年86岁。他曾任教于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斯坦福大学、芬兰赫尔辛基大学、芬兰学术院和波士顿大学。他在数理逻辑、数学哲学、认识论、语言哲学、科学哲学等领域都做出过重要贡献,是博弈论语义学和疑问探究法的主要代表人物,他还在析取范式、可能世界语义学、树形方法、无穷深层逻辑和当今的归纳概化理论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本期特翻译发表此文,以纪念这位世界级的当代哲学家! 提要:在其中期哲学中,维特根斯坦区分了“记忆时间”与“信息时间”,但其意义并不清楚。与此相关,他还区分了“现象学的系统”与“物理主义的系统”。其早期的图像理论預设了记忆时间的首要性。但在20世纪30年代后,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转而认为物理主义的系统即信息时间是首要的。他对记忆时间和信息时间的区分可以看作是两种不同区分的一个特例。这些区分表现为视角识别与公共识别之间的差别和现象学的语言系统与物理主义的语言系统之间的差别。我们语言的语义学几乎全部都依赖于其根据公共识别模式的运用。这是维特根斯坦关于物理主义语言首要性说法的真实动机。不过,这些区别与论断,其本身的复杂性意义有待进一步考察。 一、记忆时间与信息时间 本文试图理解维特根斯坦在其不同活动时期的时间概念。这些概念提供了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有趣方面,在维特根斯坦哲学的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特别是,维特根斯坦关于时间的想法有助于形成其变化的对象概念。我还会力图把维特根斯坦关于时间的想法放到更为广泛的(和深人的)理论视角中加以考察。 首先,维特根斯坦在不同时期哲学著作中的时间观念是什么?还有,在维特根斯坦本人看来对这个问题有哪些不同的可能回答?根据G.E.摩尔的记录,这些选择都反映在他自己的讲演中: 后来,关于我尚未明白的意义,他区分了他所谓的“记忆时间”和他所谓的“信息时间”,前者是说只有更早和更晚,而没有过去和未来,而可以有意义地说我记得,在“信息时间”中则是未来。 但后来,维特根斯坦再次引人了短语“记忆时间”,就是说可以这样来称呼事件的某种顺序,随后又说,所有这些事件“归结为一点,即不会有意义地说‘B出现在当下的记忆时间之后这里的“现在”“应当是顺序中的一点”。 [……]当我们说“时钟现在敲响了”,“现在”是指“当下的记忆时间”,而不是指(例如)“在6点7分”,因为说“现在是6点7分”是有意义的。 维特根斯坦区分“记忆时间”与“信息时间”究竟是要说什么呢?他的说法很简略,但足以把它们放到一个系统的和历史的观点中加以考察。这个区分的两个词中表面上最容易理解的是信息时间。显然,使用信息时间是指刻画涉及公共年表的时间基准,由时钟、历法以及其他计时设备表示的时间。 相反,更难理解的是维特根斯坦用“记忆时间”究竟是指什么。在这里至少要涉及到两个不同的观念。记忆是相对于发生记忆的时间瞬间的。因此,记忆时间涉及到记忆者的“现在”。的确,如果这就是全部的话,维特根斯坦的记忆时间不过就是从某个主体当下瞬间的有力位置出发加以说明的时间基准系统。使用时间基准这种陈述就清楚地或隐约地包含着指向“现在”,就是说指向做出这个陈述的瞬间。 但维特根斯坦的记忆时间概念还远不只是包括了以现在为核心的时间基准系统。维特根斯坦显然认为,纯粹的记忆时间无法依赖于时间基准或时间测量的外在物理标准。它所能依赖的全部就是人们的当下记忆和期望。这种记忆和期望并没有为我提供任何测量时间间隔的方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维特根斯坦说记忆时间里只有更早和更晚。记忆时间对记忆的依赖,是为了把它与维特根斯坦的唯我论概念联系起来。事实上,维特根斯坦似乎认为,完全依赖于记忆时间会导致或许可以叫做时间的唯我论的问题。根据G.E.摩尔的记录,维特根斯坦本人在他的讲演中就提供了对这种联系的明确说明: 关于唯我论和观念论,他说,他本人一直试图说明“一切真实的东西是当下瞬间的经验”[强调乃我所加]或者“一切确定的东西是当下瞬间的经验”[强调乃我所加];人们只要持有观念论或唯我论,就会试图去说“唯一的实在就是我当下的经验”。 令人困惑的是,维特根斯坦的这个区分承认了两种显然不同的概括。以现在为核心和基于纪年的时间基准方法(时间识别)之间的区别,可以被认为是实例说明了识别的视角方式与公共方式之间的区别。我在许多地方已经解释了这种区别,下面就简要地重述一下。 但维特根斯坦的区分也可以被看作是另一个区分的特殊情形。记忆时间与信息时间的区分最终被维特根斯坦纳人到现象学的和物理主义的框架(他叫做“系统”)之间更广泛的二分之中。事实上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在维特根斯坦看来,涉及“现在”的时间基准是与对对象的实指性指称一致的,就是说,这个指称是由“这个”和“那个”以及或许还有“我”作为中介的。 现在(原文如此)不会有错的是,在维特根斯坦看来,这种实指性指称就是指称现象学对象的典型情形[他称作“面相”(Aspekte)]。 事实上,在《棕皮书》⑤中,维特根斯坦描述了他明确地反对独立的现象学话语:如果我们想要为“这个”和“那个”这些面相赋予名称,比如A和B,我们所处的错觉危险就会变得最为明显了。 但他这里所谈的错觉是什么呢?维特根斯坦前面的评论给出了答案。这里的错觉是相对于时间和变化的。它出现在我们正在考虑的“看作是”(seeingas)和面相变化的语境中。 譬如我会问道:我何时会对自己说“在某个时间在我看来是这样,在另一个……”,我会把这两个面相,即这个和那个,看作是我在先前的情形中得到的相同的(那个)吗? 因而,把“这个”和“那个”称作名称之所以错了,是因为它们只是现象学的对象名称,即“面相”,而就现象学的对象而言,并不存在记忆之外的时间识别标准—此刻,维特根斯坦已经反对把这看作时间识别的最终裁决者。因此,维特根斯坦反对现象学对象的论证,是基于对自足的记忆时间的放弃。 我前面提到的两个区别,即视角识别与公共识别之间的区别和现象学系统与物理主义系统之间的区别,并非是毫不相干的。它们的相互关系(在维特根斯坦这里以及其他地方)将会是维特根斯坦的时间理论引导我们得到的一个主要系统性问题。 维特根斯坦的区别还有其他一些重要的结果。或许最为重要的是关于记忆在记忆时间意义上构成时间中的作用,因而也是在构成外部世界中的作用。要突出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假定,出于解释的缘故,这两个概念中的某一个是唯一根本的。譬如,如果记忆时间是我们唯一的基本的时间概念,过去和未来就会被在逻辑上解释为来自我们当下经验的内容。毫无疑问,记忆在构成我们的时间概念以及我们整个世界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相反,信息时间的唯一重要性可能就意味着,记忆从概念上说并不是我们的时间概念的基础。反过来说,对记忆的证明需要在对信息时间中所包含的这种公共证据的最终分析中得到验证,这种信息时间体现为(譬如)自然事件、历法、时钟等等的规律性。 对世界的思想构造的最为重要方面,是对我们本体论基本对象的构造。具体说明这种对象,关键就在于根据它们的识别标准。特别重要的是构造我们宇宙中的个体(基本殊相)。个体的一个主要作用是作为我们量词的值,而两个时间概念的区分就蕴含着两类个体的相似区别。这两类个体之间的差异在很大程度上在于它们的识别条件。假如信息时间是我们唯一的基本时间概念,我们的基本个体也就只能是物理时间中持存的对象了。因为如果它们的识别依赖于在其他某个时刻而不是特定的当下中所发生的事情,譬如,如果我们对象的同一性标准指向时间的连续性或对象在时间上持存的“本质的”属性,我们的对象就一定是在时间上持存的,以使得它们的同一性可以由这种标准得以检验。相反,如果记忆时间是我们时间论述的唯一基础,基本对象一定是从相反的角度看会被指向作为持存对象的时间片段的东西,或许类似于奎因的兔子片段的东西,以区别于兔子本身。这会使得这种对象与持存于时间中的个体(以及其他逻辑类型的实体)一样客观。这种差别是一种概念上的差别。这种差别存在于Sein(存在)(用我们的量词加以固定)与Zeit(时间)的不同关系之中。由此,我对维特根斯坦的时间观念的研究最后就变成了也是对他的本体论的研究。因此,本文题目中的“存在”一词就高居于“时间”一词之上。 二、首要性问题 但维特根斯坦是如何考虑这两个时间概念的相对首要性的呢?在这里,对维特根斯坦各种说法和观念的时间考虑,就对讨论他的时间性哲学变得极为重要了。初看起来,这两个时间概念似乎是可以共存的。在上文引述的时间中,维特根斯坦表现为在思考记忆时间和信息时间,作为使用时间概念的两种不同方式。 然而,维特根斯坦在1932—1935年对记忆时间和信息时间之间区别的调停态度,并不应当隐藏这样一个重要事实,即在他中期和后期阶段有一个并且是唯一一个基本的时间观念。在他于1929年突然拒斥说现象学的(因而也是在唯我论意义上的)语言是“荒谬的”并接受日常的物理主义的语言为唯一合法的语言之后,这个概念的首要性才由维特根斯坦本人前后一致地加以阐明。对这种表面平等共存的解释是,《蓝皮书》期间的不同“概念记法”(notations)只是我们的基本物理主义语言(或各种语言)的不同方式而已(如其所是)。 三、《逻辑哲学论》时期的时间概念 所有这些都首先属于维特根斯坦在1930—1936年间的观点,而不是他在《逻辑哲学论》时期的观点。那么它们是什么呢?上面的一段引文可以提供一个线索。当维特根斯坦谈到试图思考或谈论这个或那个的时候,他一定是表达了某种他自己一直想要表达的东西。而且,他常常是正在谈论一种他事实上已经陷入的企图。 因而,这里明显的空洞假设是,维特根斯坦在《逻辑哲学论》中提出了一种关于当下时刻的唯我论。当然,他不会正式地这样说。但他在《逻辑哲学论》中是这样说的: 唯我论所说的是完全正确的,但却是无法说出的。 如果我们可以把这种没有说出的东西扩展开来,借用维特根斯坦之口说出“关于当下时刻的唯我论所说的是完全正确的”,这真的会令人感到吃惊吗?我认为我们会的。而把握这个意义的唯一方式只能是说,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是在坚持记忆时间的首要性。 大量的明显证据可以用来支持这种判断。然而,这些证据可能会被看作是非决定性的。不过,还有一种不同的思想线索,我想是绝对令人信服的。由于这种论证通常并不是由哲学家们运用的,在方法论上则有一些评论值得关注。 这个论证是基于对一个哲学家的思想路线的全面解释,有时是指对整个工作的思想路线的全面解释。如果一个假设对这种思想路线的成功是绝对不可缺少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这个哲学家具有这个假设,即使我们是基于相对较弱的各种证据。因为否则的话,整个探究的线索就会没有意义了。 我所描述的这种解释策略在其他许多方面被认为是非常投机取巧的,这主要是因为它假设了我们可以肯定地把握哲学家的全部立场。幸运的是,在《逻辑哲学论》的情形中,我们不难看到该书的核心观点。维特根斯坦的所有意义观点都是基于图像符合论,别无他者。此外,我已经指出,心灵单纯的维特根斯坦正是追求这种观点。这里重要的是,这种图像观点是维特根斯坦所采取的关于我们语言(任何正确的语言)的整个语义学理论,也就是说不仅是真理并只有真理,而且是整个真理。 这种完整的图像“理论”意味着,根据《逻辑哲学论》,一个命题“图像”必定能够直接地比较于实在,而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活动或“计算”作为中介。因为这些活动的规则不仅仅是图像表征的逻辑,而且比这种逻辑更为基本。图像的逻辑不会自己关照自己;我们的语言中必定有一些引导语言与世界进行比较的逻辑常项;比较命题与事态的规则,会构成必须用语言加以展现的事实逻辑;等等。所有这些任何比较过程都不可避免地同时出现的内容,都遭到维特根斯坦的坚定抛弃。相反,他说: 实在是与命题相比较的。 的确,这就是维特根斯坦关于实在与命题之间的实际联系所说的一切,除了图像理论之外。他或许还会补充道:“句号,故事完结。” 但是一个命题可以立即只与当下的事实相比较。“我们的命题是由当下得到证实的”(《哲学评论》第48节)。在《逻辑哲学论》中最后得到的与语言相比较的唯一实在,是缺少现在的时间实在。否则,我们就会需要这样一种在时间上扩展了的比较过程,也就是这种图像观点的完整性会被排除在外了。关于语言与世界之间明显比较的瞬间特征的观点,正是记忆时间的首要性。总之,维特根斯坦所谓的语言图像理论预设了记忆时间的首要性。我们的语言就是指,说出现在所是的情况中的东西而唯一所指的东西。 四、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变化 我们已经看到,在《逻辑哲学论》中,维特根斯坦表达了记忆时间的首要性,但在他的后期哲学中,他捍卫了信息时间的独有的首要性。我们要做的事情就是要考察维特根斯坦是如何最终改变了他关于这两个时间概念相对优先性的立场的。在本文前面,我认为完整的图像理论蕴含着记忆时间的首要性。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在1929年以来的笔记本中),赞同相反结论的论证逐渐艰难地得到了说明。我们知道,维特根斯坦在1928—1929年的某个时候放弃了整个真值函项逻辑。对此不需要补充任何论证,因为在维特根斯坦1929年的短文《略论逻辑形式》中,他实际上用了许多话说明了这一点。 同时,维特根斯坦仍然非常强烈地坚持语言与实在直接比较的需要,这可以用许多漂亮的段落加以证明。但是,根据1929年之前的维特根斯坦的观点,随意的命题不再是可以直接与实在对比的图像。因而它们只能是间接地与实在加以比较,通过实际的类似计算的运算(活动)这样的中介。这些计算一定是出现在物理时间之中。我们可以预见计算的正确性,是根据物理时间中的语言符号的持久性,以及计算者能够在时间变化中识别这些物理对象(标记者)的同一性。这种同一性的标准只能是物理主义的,而不是现象学的。结果,所有这些计算手段和我们实际使用的语言,都一定是物理的。维特根斯坦在《哲学评论》中如此说道,语言属于次要的(物理主义的)系统。 但倘若如此,语言与世界的比较就会带来新的看法。它们不仅仅依赖于之前对我们的语言进行符号结合的计算。计算所针对的对象以及我们语言中的句子和其他表达式,都属于物理世界。不仅如此,每当我们把表达式与事实相比较,与世界相比较,这个表达式就是物理对象或者物理事实。而且,世界与语言的比较出现在时间的瞬间,这不同于最初说出这个陈述的时间瞬间,因为中间的计算必然会占用某些(物理)时间。它们并不是出现在一个具体的当下中。但你无法比较一个物理事实与一个现象学事实。你无法把一个类似命题的物理主义的对象放在现象学事态“之上”。这两个东西显然完全是无法通约的。可以直接比较的只能是在命题与物理事实之间。 但倘若如此,我们的语言主要谈论的实在方面就一定是物理的世界。这不可能是现象学上构造出来的世界。因而,维特根斯坦在1929年10月22日断定,现象学语言是“荒谬的”。 维特根斯坦的这种结论需要得到正确的理解。这并不是一个关于世界的论题,关于世界上的存在或不存在的对象的论题。这是一个关于语言必定为何物以便能够谈论世界的论题。这是一个关于我们的语言符号可以直接或间接地指向的对象的论题。维特根斯坦在他的《剑桥讲演录》中这样说: 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是一个感觉材料的世界,但我们所谈论的世界是一个物理对象的世界。 由是,我们所生活的时间是记忆时间,但我们可以直接用我们的语言谈论的唯一时间是物理时间,即信息时间。因此,维特根斯坦的思想变化对他的时间观念有清晰的意义。这意味着物理时间的完全胜利。 我称作当下的时间瞬间,以及包含了一切我具有之物的时间瞬间,本身就属于物理时间。 五、视角识别与公共识别 关于维特根斯坦的时间问题还有什么需要说的呢?实际上还有很多。如上所述,他对记忆时间和信息时间的区分可以看作是两种不同一般区分的一个特例。这些就是视角识别与公共识别之间的区分和现象学的语言系统与物理主义的语言系统之间的区分。我并没有想要把它们严格地分离开来,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维特根斯坦也没有这样做。然而,时间却最终形成了我们的观念,让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其中的一个区分,即视角的和公共的区分。这是两类话语的对比,涉及到两种不同的识别对象。简而言之,在我们实际的思想和谈论中,我们隐含地使用了两种不同的认知系统。这种差别不是存在于两种不同的认知态度之间的差别中,例如在两种不同的知识或两种记忆的差别中,而是在于我们用于确定我们的知觉、知识或记忆的对象的方式之中。我把这两种识别的方式称作视角的和公共的。这种对比在视觉认知的情形中最为清楚,但它也在更高的认知功能上发挥作用。 在视觉认知中,人们可以通过指向知觉者的视觉空间或非个人的公共指称框架而识别视知觉的对象。每种识别模式都会带来其自身的量词以及其自身的谁……,什么……,哪里……,何时……等问题。例如,考虑一下这样一个问题: 在这周围谁是阿伦左.丘奇?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知道许多关于这位著名逻辑学家和编者的事情,但从没有见过他,甚至也没有见过他的照片。这里的提问者知道阿伦左·丘奇是一个公共人物,但是试图在他的或她的视觉空间中找到这样一个位置,确定在他的或她的“视觉对象”中的位置,正如人们会想这样去说那样。这里的一个令人满意的(结论性的)回答是一个完成了一个视角识别的回答。典型的回答就是一个被看作实指的回答:“那个人就是!” 相反,某人指着一个满头白发的绅士问: 那个人是谁? 在这里,提问者是把一个“视觉对象”置于他的或她的视觉空间之中,试图找到他的或她的公共对象中关于他的位置。成功地做出回答,也就意味着成功地完成了公共识别。这样的回答可以是:“阿伦左·丘奇”,但这并不一定需要一个名字。它也可以是包含了(例如)确定的摹状词,只要这个提问者知道用这个摹状词是指谁就行了。 这个区分是我们自身实际概念系统的最为根本的特征之一,即使哲学家们很少关注到它。它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中。维特根斯坦思想智慧的主要贡献就在于,他应当认识到了公共的话语和以主体为核心的话语之间的思想对比,即使他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得到完全清晰的结论。 维特根斯坦对这个区分的最为清楚的讨论是在《蓝皮书》接近结尾的部分。维特根斯坦在那里讨论了视觉定位的两种视觉标准,称其为“几何的”和“物理的”。它们决定了不同的“语法”。 “几何之眼”一词的语法与“物理之眼”的语法有着相同的关系,如同“一颗树的视感觉材料”一词的语法与“一棵物理上的树”一词的语法之间的关系一样。 系统地说,感觉材料与物理对象之间的比对是视角的识别对象与公共的识别对象之间比对的典型例子。 在知觉上得到识别对象的另一个特征是,它们都是在实指上得到识别的。我们也可以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找到这个线索,甚至还是在一个重要的语境之中: 人们总是试图说“现在”是一个时间片段的名称,当然,这就像是在说“这里”是一个地方的名称,“这个”是一个事物的名称,“我”是一个人的名称。(后面的话也是非常有启发的。) 他还看到,他自己早前所做的就是要在“这个”和“那个”的情形中服从于这样的企图。如果我们想要为“这个”和“那个”这些面相赋予名称,比如A和B,我们所处的错觉危险就会变得最为明显了。 维特根斯坦早前服从于这个企图的结果就是《逻辑哲学论》的本体论。罗素指出,在这种本体论中,“这个”和“那个”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唯一的“逻辑专名”。维特根斯坦由此得到了重要的思想洞见。不幸的是,由于他的哲学工作的非系统化以及避免使用逻辑工具,这使得他无法对他的洞见提供真正明确的表述,无法有效地用它澄清哲学问题。 六、从优先性问题到整合问题 这种概括使得我们对记忆时间和信息时间的优先性问题有了一种新的看法。维特根斯坦在他的中期和晚期似乎认为,识别的视角模式不过是我们的许多物理主义语言的一种特殊方式而已。即使这是对的,这也并没有回答关于这两种识别方法之间密切关系的问题。事实上,初看起来,正是识别的视角模式强烈地声称首要性。这种识别显然是局部的。在视觉认知的情形中,它依赖于人们的视觉视角,在记忆情形中,它依赖于人们对人、对象、地点、事件等等的个人记忆。关于这两种识别模式的关系问题是,这些局部的框架如何能够整合到一个共同的公共框架之中,如果它们能够这样得到整合的话。哲学史中的和新近哲学中的全部问题、概念和观念,都与这个问题相关。 这里提出的一个关键问题,是关于这两种框架(系统)与我们的日常语言的关系。我们不难提出一种形式的(但经过解释的)概念记法去表达这两种识别,即使视角的记法一定会相对于具体情况中的具体个人。但这两种框架与日常语言的关系以及与其语义学的关系究竟是什么呢?维特根斯坦在这里提出了一种重要看法。维特根斯坦意识到,我们在描述我们直接经验时使用的“语法”不同于日常话语的“语法”(语义学)。我们所生活的世界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一种现象学对象的世界,但我们用日常语言谈论的世界则一定是物理对象的世界。更为广义地说,他最终意识到,即使他用不同的术语表达自己的观点,几乎全部我们语言的语义学都依赖于其根据公共识别模式的运用。这是维特根斯坦关于物理主义语言首要性说法的真实动机。 在这里,维特根斯坦不仅与他的《逻辑哲学论》发生了交锋,而且与20世纪的主流语言分析哲学发生了交锋。根据这个传统,从罗素、胡塞尔到克里普克,哲学家们接二连三地都相信,可以把意义最终解释为“对熟知的还原”,或者更为广义地,解释为对我们的名称和其他符号所代表的视角对象的具体刻画。例如,罗素似乎就几乎是作为下意识的反应而断言,量词的相关值就是熟知的对象。根据这种“逻辑亚当起源论”,赋予名称的范例是亚当对面前的动物赋予名称的圣经故事。类似地,一个克里普克式的缚号首先只能用于在知觉上可以得到的实指对象,简言之,是用于知觉对象。与这些难以对付的对手相反,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我们语词的规范指称是公共的(物理主义的)对象,而不是视角的(现象学的)对象。我相信,维特根斯坦在这里基本上是完全正确的,即使我无法在本文中陈述更多的证据。 虽然维特根斯坦对我们语言的语义学与识别的公共方法之间的联系有这样出色的洞见,他的观点在其他方面也的确是不能令人满意的。维特根斯坦最终是在把记忆时间与信息时间之间的对比,看作在我们看来是两种不同区分的一种特例,而他隐含地把它们相互同化了。但维特根斯坦把这个区分等同于现象学的与物理主义的“系统”之间的区分。例如,他在1929年10月发生的思想变化,最后就意味着公共系统的胜利,但维特根斯坦同时又把它说成是对现象学语言的抛弃。 对这两个区分的相互同化,对维特根斯坦来说也有不同的结果。首先,他把这个区分看作是两种全面语言或“系统”的对比,即现象学的语言和物理的语言。但这并非是在视角的与物理的区分意义上,而只是在逻辑上才有意义。实际上,有无数的视角识别系统,而真正的问题并不是这些系统中某一个与公共系统的对比。相反,基本问题在于所有的局部视角系统整合到一个单一的公共系统之中。 这可能并没有完全离开维特根斯坦的实际看法。如上所述,维特根斯坦在其中期把现象学的(唯我论的)话语看作是全面的物理主义语言的一个次系统分支。 但即使维特根斯坦是在正轨上,这也并没有接近问题。就一点而言,维特根斯坦依然坚持认为,局部的系统完全寄生于全面的公共系统。没有这样一种纯粹的现象学的语言,它就其自身而存在,独立于物理主义的语言,并且还不是局部的。维特根斯坦在这里并没有说出他的理由,但我们可以在这里察觉到至少两个不同的理由。 首先,我们实际的日常语言连接了公共的识别系统,由这个事实似乎可以看出,现象学’的系统甚至无法在局部上是独立的。这似乎是一个错误。在我们的日常话语中,我们可以很好地局部使用一种视角系统,在语言学意义上表达它,这独立于公共系统。我们大部分描述性词汇在视角与公共区分方面是中立的。 人们可能会掉头转向维特根斯坦。他在某个时候非常强烈地坚持认为,“我们的命题只能由当下加以证实。”这是我们语言的语义学更为普遍特征的一种特例,就是说,只有语言与世界的相互交流才是局部的视角系统。甚至是在作为量词的“逻辑之家”的寻找和发现的游戏中,寻找的终结点在概念上也是类似于指向一个实际的当下对象说,“这有一个!”人们会认为,视角的“独特方式”不仅可以独立于完全的公共语言,而且在认识论上是先在于它的。 维特根斯坦似乎已经导致他立场的另一方式,就是说认真地对待把视角语言看作是现象学语言的观点D在这两种观点中,视角语言的观点在概念上更为清楚,而现象学语言的概念说起来则有些难度。维特根斯坦把它与仅仅应用于内在标准的语言等同起来了。例如,现象学的时间会是这样一种时间概念,它依赖于人们的瞬间记忆、期望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这的确是维特根斯坦的观点,反睞在他提出的术语“记忆时间”中。相反,视角时间基准的观念则没有什么东西会限制其使用记忆去决定时间基准。这里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说明,为什么必须要结合到一个全面的大系统中的视角“局部”系统(如同拼图玩具),一定是瞬间的认知记忆状态和其他知识状态。从概念上说,它们可以是(例如)我所有的不同片段(视角的)记忆。 对记忆时间的这种去个体化的过程,也会对把视角(记忆)时间联系到空间带来一定效果。在这种情况中,没有空间问题,信息时间的问题是无法得到回答的。这个事实在相对论中得到了最好的阐述,但这接近问题的核心。在古希腊,不同的城邦可以有不同的历法,当我说我昨天给莫斯科打电话了,我的昨天可能就是我的俄罗斯同事的今天。一般而言,把视角框架整合到一个单一的公共框架,就包含了把不同的局部(记忆)时间整合到一个绝对的时间。 我并不是认为维特根斯坦在自己的思想中追寻这条线索。显而易见的是,他并没有遵循这条线索,即使他心中想到了类似的东西。但作为一种思想实验,这条思想线索与我们理解和评价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概念背景有很高的相关度。如上所述,根据视角识别的观点,记忆识别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如果视角识别者使用了所有可行的识别手段,包括类似于时钟和日记这样的物理手段,如果这种识别是无所不能的,那么,他的或她的视角系统会与物理系统协调一致吗?不会,因为对于具体的观察者而言,可观察的东西仍然存在一种限制,这是通过时空而追寻到一个具体的世界。把不同的视角世界整合为一个共同的公共世界的问题,就会变成爱因斯坦在其狭义相对论中的问题,即局部的时间是否可以结合为一个共同的绝对时间。 维特根斯坦的观点与爱因斯坦的观点之间隐含的关系,对我们理解维特根斯坦哲学的思想背景提供了有趣的看法。首先,我们知道,局部的时间无法结合为一个绝对时间。我所指出的类比是指,我们无法期望,一般而言,有一个唯一的公共系统作用于我们的语言所讨论的实在。这进一步表明,公共系统无法是在认识论上成为首要的,即使它在我们语言的语义学中是基本的。 因而,维特根斯坦所讨论的整个复杂问题需要进一步地考察。在这种研究结果出来之前我们所能说的是,在我们关注到这样一些重要问题时,维特根斯坦值得高度重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