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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40年,400年都不能忘记的痛!

 御龙归来 2016-07-29

谈古也论今(fnljt123)与您一起探寻曾经雪藏的历史细节,洞悉人性的善与恶,真与伪,美与丑。与您一起解读最新的社会热点,共同关注与抚慰这个时代集体的痛感。也许,我的声音,正是您自心灵流淌于舌尖的共鸣。

1976年7月28日凌晨3时42分53秒,中国河北省唐山、丰南一带发生7.8级地震。强震产生的能量相当于400颗广岛原子弹爆炸。23秒内,百年唐山被夷为平地,242769人丧生,164851人伤残……回溯40年前的震恸,为追索灾难引燃的人性之光,为刻写我们的家国记忆,为夯实全民族的责任与担当,为不负每一个太阳升起的日子。(7月28日央视网)

今天一大早,我特地浏览了“国家减灾网”,一个新闻引起了我的关注。说的是,国务院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在今年对南京、广州、合肥等城市的规划批复中,均明确提出“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在对各城市规划批复中的“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部分,国务院还要求,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尽管唐山大地震发生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但在防灾减灾方面的经验教训,仍值得记取。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面临的灾害风险呈日益加大的趋势,在城市规划时就做好顶层设计,将防灾减灾关口前移是降低灾害损失的关键。从国家宏观政策层面,将防灾减灾确定为城市规划建设的“标配”,我觉得,这是对唐山大地震四十年的最好纪念。

“强震+劣质建筑=惨重伤亡”,在人类历史上,即便是到了物质文明已相当发达的今天,仍一次又一次的被残酷验证。防灾减灾,要走出风暴式督查、突击性专项行动的套路,将一切交给刚性的制度。政府要做的,就是将城市规划建设的“标配”延伸到每一座建筑,无论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都必须将建筑物防灾减灾放在第一位。通过常态化的检查与问责,持续强化减灾防灾法律制度的执行力。

应彻底改变“事后诸葛亮”的惰性做派,未雨绸缪,提前考量,将防灾减灾纳入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通过细化建筑法体系,对监管者、建设者、投资者、设计师等主体都作出具体责任规定,建筑师和设计师都有监督施工的义务与责任。建筑质量出问题,要追究建筑商、设计师、政府监管人员的责任,倒逼其从源头上严把质量关,实实在在提升建筑物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严防天灾背后的人祸。

紧急避险演练、防灾体验演习等等,各地都搞了起来。比如在公共场所、电梯设立醒目的灾害警示,在宾馆标注灾害疏散线路图,并配备简单的应急器材,媒体公益广告提醒公众,如何紧急逃生等。防灾演练不仅限于防地震,应综合开展防范火灾、台风、海啸、冰雹、龙卷风、冰冻雨雪、泥石流等灾害的避险演练。还应将重点放在青少年的应急和逃生能力训练上,从小培养孩子们防灾自救技能。

近年来学校开展防地震演练

不仅如此,国外对自然灾害实行综合管理的做法值得借鉴。比如新西兰等国,专门设立民防部,从中央到地方均设有防灾减灾机构,积极运用世界领先的隔震技术,在一些重要建筑物及桥梁上均采用结构隔震减震装置,还大力推广轻型木结构建筑。一旦发生全国性重大自然灾害,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国家民防总指挥部就会立即启动,地方的民防指挥中心也立即投入救援行动。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常设的防灾减灾机构危机之时所发挥的作用,远比临时机构要大得多。2010年9月,新西兰南岛发生里氏7.1级强烈地震仅造成2人重伤,就是一个例证。防震抗灾平时多做功课,地震发生时,就能最大程度避免生命和财产遭受巨大损失。当然,中国有中国的国情,中国的防灾减灾,应在充分考虑到中国国情的前提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中国有中国防灾减灾的优势,这种优势是世界上很少有国家能够比拟的。比如体制制度的优越性、全民动员的优势、军队支援能力等等。这些资源优势,都应与时俱进,在防灾减灾中得到更为科学的整合配置,关键时候用得上,最大限度的减少伤亡,降低损失。

1300多年前,唐太宗李世民东征高丽,选择南临渤海、北依燕山的一个地方,运筹帷幄,休整军队,这个地方后来就叫唐山。大地震发生,曾有西方媒体断言,唐山这座城市将从地球上“抹掉”。而今日之唐山,“如劫后再生之凤凰,奋翅于冀东之沃野……以告慰震亡亲人,旌表献身英烈,鼓舞当代人民,教育后世子孙。”(唐山大地震纪念碑碑文)中国人的坚强与务实,勤劳与智慧,让灾后重建的旧城完全改变了模样,“唐山,就是一座永远不会趴下的城市。”

然而,决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痛。对我们这样一个仍在发展中奔跑的东方大国,对多灾多难而又生生不息的中华民族来说,别说40年,400年,4000年,都不能忘记唐山大地震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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