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规定,如发生机动车与行人和非机动车碰撞,赔偿朝行人与非机动车倾斜,现在各地交通现状都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就是“电动车”。他们神出鬼没,又嚣张,最牛逼的是“他们居然不怕死”,敢闯红灯,敢逆行,敢入车库,敢上天桥,简直就是“日本神风敢死队”。
问题来了,这些电动车算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万一不小心把他们给x了,交警同志来了该怎么处理,才能让自己最大程度得到保护。
1、先看名词解释
(1) 交通法规定: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电动车国家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第(四)款中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3、如果涉及到对方人身伤害,那绝对不能妥协,鬼知道你认了主责后一辈子会不会被“电动车神风敢死队”拖死。出现事故后,第一时间对交警说,他不算非机动车哦,他是正规的电动车厂家生产的吗?有发票么?符合国家标准么?有国家的质检证书么。随便去称重,电动车绝对超过80斤,时速肯定超过20公里,因为低于这个标准的电动车没人去买。
另外许多地方禁止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路,对方骑行电动车属于违章驾驶机动车上路,这个定性完全是不一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