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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 | 是你,以爱为旗

 阿菲读书 2016-07-30

 

他带我进入宴席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我的良人啊,等到天亮,黑影飞去的时候,你要转回,好像羚羊,或小鹿在比特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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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妙的法国人

法国人名叫让,二十七岁,是个木匠。两年以前他有个远亲去世,留给他一大笔钱,不多不少,四十多万法郎,于是法国人从此变成了……半个木匠。他买下了那家小工作坊,平时依旧是学徒,可一年中只有半年用来工作,另外半年,则用来旅行。

于是法国人就出现在了这座冷门的古城的旅馆里,并迅速成为小镇上的名人。他出名却并不是因为他是少见的外国人,而是因为他的外形:深深地热爱着中国武侠电影的法国人试图留一头黄飞鸿一样的发型,前面三分之一的头发都剃光了,后面则全部留长,想要扎一个辫子。

“电影里的辫子都可以用来打人,很酷。”他说。

可问题是,他忘了自己拥有一头金棕色的自来卷,且发量稀少。于是他那一绺黄毛就像塑料弹簧一样在脑袋后面震啊震,风一吹就与地面平行地飘来飘去。

小镇上的居民见识少,但凡见到法国人就在背后哈哈大笑。法国人也不计较,麋鹿一样的眼睛,温柔而友好地冲大家打招呼。大家听到他那不伦不类的中文,却笑得更厉害了。

“泥浩麻?吃果儿饭幽妹油(你好吗?吃过饭没有)?”

法国人喜欢古城里那些长着青苔的青石砖,于是一口气就在小镇待了半个月。他的包里总是装着各种各样的糖,见到经过的小孩子就分给他们一些。后来那些小孩子就学会了打劫,一天见不到法国人就跑到旅馆堵他。我气不过,冲他们大叫:“滚回去!”

法国人便说:“泥不生气啦,窝给泥也(你不要生气了,我也给你一块)!” 

一个副词倒装,竟然让这句话带上些许奇妙的侠气。他从包里掏出一块巧克力递给我,是好时的。我并不喜欢好时,可我喜欢那块巧克力打开时的小标签:KISSES,KISS U

也不知打哪儿来的勇气,我踮起脚想要吻一吻法国人那清瘦的脸。可是我太矮了,别说是他的脸,就连他的下巴都够不着,一不小心就栽倒在他的怀里。这时我的男朋友正从楼梯上走下来——

一个多么好的捉奸现场,在电视剧里可以引起至少三集的误会。但我的男朋友只淡淡地看了我们一眼,就说:“楼上7号房的床单该换了。”

我扫兴至极,法国人则十分尴尬,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我吓到,第二天他就退房走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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乏味的男朋友

旅馆是几个不靠谱的大叔合伙开的。我失业之后就一直过得意兴阑珊,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待一阵子,男朋友便把旅馆地址告诉我说:“你去那里好了,不用交钱,只要帮忙打扫打扫卫生就行。”

五年前,几个想要离开一线城市的文艺青年合伙开了这家店。人人都想着每年有空就来住几个月,结果人人都抽不出空来,只好把店扔在那里。平时只有一个老妈子帮忙打理,有生意就做生意,没生意就关起门来喝茶。我上一份工作是自媒体运营,虽然公司已经倒闭了,倒是学了一大堆宣传的本事,边玩边开了个公众号,没想到竟弄来了一大堆客人。那群人很感谢我,给我分了成,于是我就变成了一位代理老板娘。

我男朋友有空时就会来看我,来回五个小时的车程,来了也不怎么说话,该对着电脑工作还是对着电脑工作,该发呆还是发呆,一点都不像是来看女朋友的。

我有时候不确定自己是不是那么喜欢他,交往半年以来,每隔那么一阵子我就想跟他分手。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他其实也不错。

就好比晚饭的时候,他从外面散步回来,突然从雨衣里拿出一枝漂亮的桃花,说:“给你的。”

春天,雨总是不停歇,可花瓣却一点也没有被淋着,在雨夜里散发着幽幽的香气。我看了看他的鞋,再看了看他的裤子,又看了看他的手,吃惊地问:“你爬树了?”

他说:“看来看去都是这一枝的形状最好,只好爬上去了。”

没带工具,也不知道他是用什么办法拧断的,手指上留下一大块淤痕,打扫卫生兼煮饭的阿姨一看就说:“好漂亮哦!你看他对你多好!”

像这样的时候,我就又觉得他有点傻。而当一个女人觉得一个比自己大几岁的男人傻的时候,多半是心怀爱意的。80年代出生的人都是用这么笨拙又别致的方式讨好女朋友的吗?我简直想不明白。

倒也不是没用过通俗一点的办法:送奢侈的小玩意或是带我去高级餐馆,但我又觉得俗气。

说到底,还是我不知满足,想要被人像女主角那样深深地爱着,任由我作、整颗心都捧给我、为了我抛弃全世界……我当然也知道这种愿望非常幼稚,可是,谁又规定我一定要讲道理呢?

吃完饭,我的男朋友打算开车回去了,我于心不忍,说:“明天早上再走吧。”想了想又说,“我陪你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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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古装的网红

网红就站在房间的正中央,一屋子的人都围着她,打灯的打灯、补妆的补妆。我男朋友就站在角落里边看边打电话。我凑过去,等他忙完了才问:“晚上去哪里吃饭?”

“糟糕!我忘了!”他一脸紧张,照例又蠢又笨。我叹了口气,真不知道他这种性格到底是怎么管理手下一群人的,可他的下属却都尊敬他,拍马屁说:“我们在VANO有长期留座,不用特意订位的。”

“那就那里好了。”

他温柔地揉了揉我的头发,这时,房间里的女主角走了过来。

她一身古装,配着浓妆,显得有些怪异,不过我知道这是为了在镜头前好看。她说:“好久不见。”接着,嫣然一笑。

她一笑,我就愣了,结结巴巴说:“你、你……你是那个谁!”

她仿佛挺享受成为名人的乐趣,故作惊讶地说:“你知道我呀?”接着耐心地眨了眨眼,似乎在等着我说下去。

我男朋友却知道我在想什么,连忙挡在前面道:“今天辛苦了。”

就是这样,有时候你说他傻,他又有他的精明。但你要真说他聪明,实在也谈不上——又或者,是我还不够聪明,感觉不到他的聪明罢了。

我正在犹豫要不要说,她已经朝我伸出手来,道:“你是向明的女朋友?哎呀,真没想到,我们还以为向明会打一辈子光棍呢!”

“我们?”

“大学同学呀!他没跟你说过吗?我们是同一所学校的。”

她一脸热情,那张因为浓妆而显得有些僵硬的脸立刻活色生香了起来。我握住她的手,凉凉的,手指很细,像某种小动物一般。

当然,她跟照片有些不一样。可是很奇怪,你还是能从一众一字眉、欧式双眼皮和高山根的女人之间分辨出她来。她有她的魅力,这一点,不承认不行。

但我之所以知道那个女孩,并不因为她是一个网红,而是因为,法国人留下了一张她的照片在旅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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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花辫子中国姑娘

法国人在二十五岁那一年认识了一位中国姑娘。那是他刚刚继承遗产的时候去巴黎办手续,从律师行出来都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突然成了一个富人。为了压惊,他钻进了塞纳河旁边的一家小酒馆,那天正好有一堆留学生在举办party。他刚坐下,那位中国姑娘就进来了。

那天她穿着一条青花瓷图案的旗袍,身材凹凸有致,一张雪白的小脸,头发却不像别的女孩那么松散着,而是扎了一条粗壮的麻花辫子,斜斜地垂在胸前,一脸的忧郁。可是,又美得不像话。

那个狂热的武侠爱好者就这样对这个姑娘一见钟情了,而他能想到的最好的形容词竟然是:“像十三姨。”

他们相处了短短半年,他竭尽所能地对她好,为此几乎花光了那份从天而降的遗产。“但都是值得的。”他微笑着说。

半年后,中国姑娘离去了,他却念念不忘她的容貌,于是继续努力赚钱。一旦有空,就跑到中国来旅行。他偏爱那些古香古色的地方,青砖、绿瓦、竹林,与麻花辫姑娘。

可是他忘了,麻花辫在法国稀奇,在国内的小乡村里却到处都是。他去了那么多的地方,终于确定自己不会再见到她了,于是把随身携带的照片留了下来,说:“可能这个是你们说的那种叫盐分的东西。”

但是到此时此刻,我才恍然明白,他指的是缘分。

在咖啡馆里,我八卦到了极限,不停地问:“你怎么从来没说过她是你的大学同学?你之前不是见过法国人的那张照片吗?为什么没告诉他你认识她?”

我的男朋友又开始装傻,问:“照片?什么照片?”

我只好冲他翻了个白眼,又问:“你有没有给过她钱?传说她很擅长让男人为她花钱的。”

也只是一句玩笑而已,但他沉默了。在此时此刻,沉默意味着什么,似乎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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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以爱为旗

庆祝晚宴上,一大区人围着网红聊天,她穿一条银色的长裙,是时下流行的那种像睡衣一样的款式。薄薄的料子随着她的动作轻轻荡漾,杀人于无形,简直毒辣。

看到那一幕,我仿佛又明白法国人为什么会迷恋她了。

这也并不是一个什么大规模的宴会,只是庆祝拍摄顺利而已。可是这个夜晚,还是因为她而变得隆重起来。我没出息地躲在自助餐厅的一角吃东西,我的男朋友则在各路人马之间周旋,看起来,好像也不负“获上亿投资的手游公司老板”这个身份了。网红总是有意无意地往他身边凑,他也不避开,大大方方地应对。我站在角落里看着,倒是兴趣盎然地想知道他们到底打算唱哪一出。

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姑娘的,在某种层面上你可以说她们倾国倾城,能俘获所有人的心,并用那些心去换一些看得见的利益。青春期的她们总是能靠此获得无数的崇拜与爱,练就了一身妩媚和高姿态。略大一些的时候,她们又用这种能力获得一些较为优渥的生活,无论是名牌包包也好,还是出国留学的学费也罢。

我并不鄙视这种生存方式,毕竟,这是一个人人都急着把拥有的一切都变现的时代,很难说谁又能比谁高尚一些。

更何况她拿着那些钱去念书了,虽然那是一个清苦的学生存了很久,打算买房子的钱——但谁又能说她没有追求呢?她并没有一劳永逸地当一个女朋友。

可是如今,一纸文凭也换不来什么了,四十万法郎也不能。“身家上亿”不一样,这是绩优股,可以握在手里很久。

虽然我认识他的时候,他还只是个把所有积蓄都拿来开公司的前途未卜的穷光蛋。

可就在她再一次走向我的男朋友的时候,我的男朋友突然朝我走过来。他清了清嗓子,十分平淡地说:“刚好我一直有事情想说,借着这个机会,大家一起庆祝吧。”

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丝绒的小盒子,还未打开,大家就都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了。他看着我,迟疑了好久,终究还是羞涩地笑了,说:“算了,我实在说不出口那么肉麻的话。”

我则大大咧咧地拍着他的肩膀道:“行!”

一直想要像女主角一样爱着,像《圣经》里说的那样:他带我进入宴席所,以爱为旗在我以上。我的良人啊,等到天亮,黑影飞去的时候,你要转回,好像羚羊,或小鹿在比特山上。

想要所有的光都打在自己身上,只要有那么一刻就好;想要爱意如流水一般冲淡人生的乏味与苦涩,只剩下洁净的柔情;想要有人告诉全世界我是他的,他会保护我、呵护我……那一刻就像生命中的盐分,不可或缺,用以提鲜、生津,让甘美变得绵长、细腻。

但那样的场景是属于另一种姑娘的,被爱也需要练习,才能从容地享受。普通的姑娘,即便是真遇到了这种时刻也会搞砸的。诸如我,嘴角还沾着蛋糕,裙角一抹绿,是芥末。

然而就像游戏里扮演的那些角色一样,没有人会在意这些细节,总会有一面小小的旗帜飘在空中,告诉别人你才是最重要的。

这个时候,我看到网红静悄悄地退开了。但临走时,她冲我笑了笑,那个笑容,是由衷的。

我冲她眨了眨眼,希望她最终能快乐,像我一样。


文/陈杏在 摄影/扣桑 模特/唐竹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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