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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吃了食指

 真友书屋 2016-08-02

图:Edvard Munch


我是一个非常不愿意怀旧的人,今天会好好过,但过了也就不想,本性如此。


所以我过去写的文章,即时当时写得再开心,也不愿意翻出来。


不过,老婆对我原来写的一些文章念念不忘。那是十多年前,我还醉心于写一些虚构的东西。


她对我说过多次:反正你的公众微信,也有空档,为什么不放那些我喜欢的旧文章?


昨天她又提。我想,也许她是对的。如果喜欢的人多,我也可以重操旧业,或许还有运气写几个好故事。


今天这篇是她最喜欢的,从移动硬盘挖出来,显示是2001年3月写的,那时在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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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吃了食指


每个星期要开一个会,有时还得开两三个。


我尝试着吃点东西打发会议时间,两个月内,陆续偷吃了几张报纸,一把椅子的扶手,桌子的抽屉、一块奖牌,味道都不理想。


尝尝自己的手吧。一次会议耐心地用嘴检验一根手指,看看能不能吃,从左手开始:大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结果是都不能吃。


然后是右手。大拇指,还是不能吃。


我用齿轻叩右手食指,一百下、一千下、一千一百下时,食指的第一节开始融化,巧克力的味道覆盖着所有的味蕾。会开完,恰好吃完食指第一节。我终于知道为什么食指会叫做食指了,那个最早命名的人也尝过自己的手指。这个秘密潜行了很长时间,在我的舌尖细碎地炸开。


因为少了一节手指,我怕会受到歧视。事实证明我过于小心了。握手、交换名片、在观众的注视下打Windows/me里的弹子游戏,都没人嘲笑我的食指。包括一两个尖刻的家伙。我想,他们根本没注意到我少了一节食指。


在粗心的人群中真舒服。


到下一次会议时,吃掉的那节食指又长回来了。我又把它给吃了。从食指的恢复速度来看,一个星期只宜开一次会。


有一个星期开了两个会,我吃了两节食指,第二节是草莓味。


有一个星期开了三个会,我把整根食指都吃了,那次真危险,差点被人看出来我少了食指。


右手的中指、无名指和小指不知能不能吃。我还没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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