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摄影记者用什么照相
不会照相,不是摄影记者;只能照相,也不是摄影记者,至少不是合格的摄影记者。摄影记者首先是记者,不只是用照相机照相,更是用思想、观念和情感照相;总而言之,是用文化照相,用“新闻眼”照相。
二、新闻摄影不姓“艺”
“新闻摄影是摄影艺术的一个品种”结论,早已纳入《辞海》等工具书。这个历史的误会必须纠正。新闻摄影与摄影艺术,历史使命,社会功能不同;从事两种劳动的人工作方法、思维方式不同;人们对两类作品的评价标准不同;作品给观者的感受也有差别。新闻摄影是新闻战线的一个品种。把新闻摄影拉进摄影艺术领域,用艺术观统领新闻观,势必过分强调新闻照片的形式感和艺术性,是新闻摄影导演摆布,弄虚作假之风难于杜绝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单翼新闻学”应当变革
非常奇怪,有本相当权威、作为高校教材的《新闻理论基础》,将新闻学分为采访学、编辑学、广告学、读者心理学等诸多子项,唯不见报纸一翼的新闻摄影学。实际上这是一本“单翼”的文字新闻学。新闻摄影除了真实性有其特殊性,区别于文字报道的个性还有抓拍原则、瞬间精华、形象价值、独特的表现手法,题材的具象性等;是抽象的采访学、编辑学无法涵概的。相对独立的新闻摄影学,是新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单翼”新闻学应当变革。新闻摄影学应列入新闻传播系学生的必修课;“图文并重”、“两翼齐飞”的当代办报理念,应编入新闻教育的教学大纲。
四、新闻摄影的两个“主体”
新闻照片里“人”的“主体地位”和“人”在新闻摄影中的“主体作用”是新闻摄影实践中的两个“主体”,是探索新闻摄影学的两个基本点。新闻摄影的主要对象是人,捕捉人,表现人,把人当作新闻事件的主体,经得起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检验。要求摄影记者具有主体意识,即要求他们科学地认识客观世界,独立思考;那种墨守成规,人云亦云只会奉指令照相,只知道为文字报道拍图解式照片的人,是缺乏主体意识的。
五、“人与新闻”的再认识
新闻摄影“以人为本”的理念,应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努力展现“新闻中的人”,二是深刻理解“读照片的人”。所谓努力展现“新闻中的人”,因为人是社会的主体,新闻的主体,被卷进新闻的人,大多是一定人际关系和“人与自然”的碰撞,是新闻乐章的音符,把人拍好,始终是新闻摄影的重要课题。所谓深刻理解“读照片的人”,因为新闻照片的传播对象是社会的人,他们关注新闻,无论突发性、事件性新闻、日常生活新闻、也无论好事、坏事或无所谓好坏的信息,更关注“新闻中的人”,期望在方寸之地,一览他们在新闻中的状态。摄影记者、图片编辑心目中有无这两种“人”的存在,是摄影报道深浅的分水岭。
六、摄影记者切忌与文字记者争功
新闻摄影的规律是:题材越具体、越“微观”,越有运动的形象,越有可能迸发形象冲击力。摄影记者要牢记,新闻摄影也有局限性,不要企图与文字报道“争功”。有些“宏观”性较强的题材,虽具有很高的新闻价值,但自身可视形象较弱,有的完全没可视形象,勉强拍照,只有借助于“摆布”,创造虚假形象,虚假照片,这是出力不讨好的傻事。
七、经济新闻摄影反思
改革开放前,中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立体反映经济生活的新闻摄影。历史的局限,把这种题材的新闻照片仅仅禁锢于报道工农业生产和重点工程上。几十年的墨守成规,把我们的经济新闻照片逼进“机器加人”和“四季歌”的死胡同。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当代中国,新闻摄影无疑既要加强经济报道,又要告别公式化的“机器加人”和“四季歌”。所谓经济新闻摄影题材,指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活动新近发生的,有传播价值的正负多方面的新鲜事。它涉及生产、流通、分配、消费以及金融、交通运输、信息、证券旅游、服务等领域,摄影记者只有学点经济学,并深入市场仔细观察,发现矛盾,反映矛盾,才能有所发现,有所突破。
八、新闻照片的两种“价值”
新闻照片既要讲新闻价值,也要讲形象价值,二者的关系,新闻价值是第一性的,形象价值是第二性的;因为新闻事实是基础,形象是它的外层结构。然而,正像“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又反作用于内容”的辩证道理一样,形象价值常常反作用于新闻价值。
九、尊重人权与“抓拍”
新闻摄影提倡“抓拍”。蒋齐生把它概括为一种原则,一种摄影观念,一种摄影哲学,一种摄影美学立场。“抓拍”不只保障新闻真实与形象自然;也是尊重一切被拍摄对象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人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