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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庭疾病国际分类历程解读&启发(简版)

 昵称32764739 2016-08-04

长期以来,国内外医生进行眩晕相关前庭系统疾病诊断时,主要依赖患者的主诉症状。然而,即使在理解患者这些主诉症状,诸如“眩晕”这样的核心性前庭症状术语时,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由于大家的理解存在差异,亦成为了一个困扰着医师进行眩晕诊治的首要问题。众所周知,缺乏症状和疾病的统一定义、标准,会严重影响临床医生的学术交流。基于此,巴拉尼协会(Barany society)前庭疾病分类委员会于2006年始,邀请国际耳神经协会(the SociSoc Internationale d’Otoneurologie)、西班牙耳鼻喉科协会(the Comisiis de Otoneurologol de la Sociedad Espadad EspaOtorrinolaringologpa in Europe)和美国耳鼻咽喉和头颈外科学会(The American Academy of Otolaryngology-Head and Neck Surgery,AAO-HNS)的相关成员加入到巴拉尼协会,共同细化、完成了前庭症状的分类,并进一步启动前庭疾病诊断标准化的后续工作。2015年在美国Staab教授、Newman-Toker教授及卢森堡Bisdorff教授的积极推动下,进一步提出了针对前庭疾病国际分类(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Vestibular Disorders,ICVD) 的诊断框架。这些内容值得国内医生进一步地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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