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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真没赢 笑得越甜的人往往伤人最深!

 _心香一瓣 2016-08-04


前几天有人跟我说:这年头长得丑的人骂人叫LOW,长得帅得骂人叫真性情。

 

恩对,我说的是“人”,而不是“男人”和“女人”。事情不是明摆着嘛,陈老师的天资和阅历,岂是一般男子可匹敌?而他骂的人更HIGH,人称“高情商奇女子”林志玲是也!所以,没必要动不动就把事情归类到性别对立上来,他们都不是凡人。

 

公平来讲,这是一场让男神女神两败俱伤的战争。一方面,陈老师暴露了控制情绪的短板:同样是骂人,我相信他本骂得更有文采更漂亮~




志玲姐姐呢?好不容易经营起来接地气的形象毁于一旦,而“假面”和“白莲”的人设又一次浮出水面。




辣么,陈老师真的LOW,志玲姐姐真的是心机婊吗?

以下内容是一篇双向洗白帖,它告诉我们:在情绪的面前,这俩人都是奴隶,而不是主人。绕着他们的路走,也许你才有望成为人生赢家……。

 

 




愤怒=你的天性,你的权利。

 

我们应该发怒吗?当然,这是你的天性,也是你的权利。

 

心理医生常会遇到这样的病人,他们哭着说自己很愧疚向爱人发怒。听上去像是一句良心发现的话,但其实:说出这话的人,既不懂什么叫愤怒,也不懂什么叫爱情。

 

人有七情六欲,“愤怒”也包含其中。在学术上,心理学家对于“愤怒”的研究是从婴儿开始的。没错,如何化解愤怒,是人们一出生就要去面对的重大课题。而婴幼儿时期的愤怒管理策略,对一个人成年后的性格和生活都影响深远。

 

法国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大师Jacques Lacan曾经这样评价人类愤怒时攻击性:

有时候,为了掩饰自身的弱点并且显示健全的人格,愤怒是我们最有效的自我保护。


 


所以,大敌当前,有些人如陈冠希,挥动最锐利的触角,告诉全世界:别惹劳资。而有人则恰恰像林志玲,选择漠视自己的愤怒,用厚重的面具遮挡住真实的表情: 其实我没有生气耶~的确,比起前者刀光剑影,后者维护世界和平的心愿更得人心。我想这大概也是志林姐姐能媒体舆论中获得压倒性胜利的原因之一。


但是:把愤怒都藏起来,这个世界就会好吗?




 

 




陈冠希是魔鬼,林志玲就是天使吗?

在情绪管理上,其实他们都是输家。

 

讲到这里,你或许会说:你怎知林志玲是把愤怒隐藏起来?她或许是宽宏大量原谅了陈冠希呢?too young to na?ve,原谅何止说说那么简单!Raymond Lloyd Richmond的《愤怒与原谅,第三版》(Anger and Forgiveness Third Edition)一书中,他写道:从愤怒到原谅,人们要经历地4个艰难心理阶段,这其中的最后一个叫原谅,而大部分人都止步在它的门外。恩……你人生最长远的路,可能就是从愤怒到原谅的漫漫长路……。

 

反观陈林二人平日对于挑衅和激将的处理,K觉得他们算是手拉手一起半路狗带的好盆友啊~

 




第一阶段:感觉自尊受伤。

 

正如之前Jacques的那句话,发怒,对于我们来说一种自我保护。换句话说,我们为什么有时候会发怒呢?还不是因为别人的话刚好踩到我们最敏感的神经嘛!随手举个栗子,你说王思聪听别人骂他穷会生气吗?张梓琳听别人骂她腿粗会生气吗?不!会!因为这根本没有造成对他们弱点的攻击和伤害啊!

 

愤怒,从某种角度理解,是当我们的弱点被人揭发自尊心被人践踏时,最直截了当的复仇。不管是像陈冠希那样破口大骂,亦或是拳脚相加,当我们用暴力的方式回应别人的攻击,本质上是都在维护自己的自尊心和骄傲。可惜,复仇的快感既是缓冲剂,也是烟雾弹,它掩盖了我们此时此刻内心最真实的感触——我受伤了。

 



当然,除了以暴制暴,也有不少人选择像志玲姐姐一样,漠视自己的愤怒,甚至不承认自己有“愤怒”这样一个情绪。

 

一次采访时,娱乐记者们提问:林志玲,你何时会生气?因为林志玲的朋友同事几乎都没有看过林志玲生气,在繁忙的工作中,一场接一场的赶场中,遇到不顺遂的事,甚至连眉头也不皱一下,仍然是笑脸盈人。

 

林志玲回答说,别人没有必要接受我的生气,我也没有对别人生气的权利。她当然也有不高兴的时侯,但她会思考,她知道生气是没有用的,生气的情绪对自己是很不好的。她会先问自己是不是那里做的不好,如何能改进,如果自己无法掌控,那就随它去了,犯不着生气。

 

陶晶莹追问:那你最近让你不高兴、让你生气的事?林志玲回答,比如说最近有件工作可以做的更好,但是我却没有做好!陶子很诧异说:对自己生气?林志玲:是啊,生自己的气!

 

陶晶莹还问了一个问题:如果在路上被人撞了,你会如何反应?志玲说她会要求道歉,然后看自己受到的伤害该如何解决;如果那个人跑了,她也不会追上去。陶子问:也就是说你不会要求对方给一个公道啰?林志玲说:是的,我不会向对方讨公道!


首先,不会愤怒的地球人是不存在的。而对于那些拒绝承认愤怒的人,Raymond在的书里提到:他们其实也在努力掩盖自己的弱点。(我不承认我受到伤害,因为我没有弱点。)没错,自欺欺人+死不认账其实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策略。



 


第二阶段:看清自己的弱点。

 

如果愤怒是自我防御,那么冲动过后,还是有一些可以回到理智的层面上,正视自己愤怒的原因的。

 

所以,第一阶段是承认自己受到伤害,而第二阶段就是扒开伤口,看清里面的那根刺。这个时候,回过头来你会发现,一些相似的事件总能点燃你的怒火,就像条件反射一样。你终于明白,报复和压抑只是解一时之渴,只有原谅,才能拔出自己心中的刺。


 

第三阶段:以暴制暴,或者自欺欺人。

 

前面说“死在原谅的门外”,说得就是这一步。不是谁都能以合理而高尚的方式化解自己的愤怒,而我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误入歧途在这两条道上。

 

先从最普遍的开始讲。陈冠希的以暴制暴,说穿了是人类面对愤怒时最本能的反应。正是因为他唤起了大家的情绪共鸣,让人觉得他“真”。

 



举一个栗子,开车被人抢了道,80%的人都会选择骂一句TMD。我们人类多年荒野求生的宝贵经验告诉我们,遇到挑衅要报复,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想想那些恐怖主义,校园霸陵,凶杀案件,哪一个不是“愤怒”惹的祸?

 

像志玲姐姐那样,把愤怒藏到潜意识里,同样会给外界造成压迫感和伤害。他们以“爱”的名义把自己真实的情感压抑在潜意识里。以为藏起来的愤怒,像鼻子里的玻尿酸会自动分解。可惜,“潜意识中的愤怒”也需要出口,而往往对别人造成更大的妨害(因为他们发泄的对象往往是“转向的”而不是矛盾的制造者)——对外,它会转移方向,发泄在他人,也可能是物品上(譬如摔盘子摔碗);而对内,它也可能会转化成另一种更加致命的消极情绪,抑郁症。

 



总之,愤怒像毒药,泼出去也好,喝下去也罢,得到的结果都是一样:害人害己。

 

 

第四阶段:没有伤害,谈何原谅。

 

不过,除了“做疯子”和“假面人”,有一种更加健康的方式去熄灭你心中的怒火,那就是原谅。

 

回到我们最初说志玲姐姐的话题:假装自己没有生气,为什么不等于原谅?

回答:因为你只有意识到并承认别人给你带来的伤害和痛苦,才能做到真正的原谅。而把痛苦压抑在潜意识里,在面具之下,它依旧是蠢蠢欲动的毒。



 

只有当我们把恨和伤痛都拿到桌面上来,我们才有资格谈原谅。

 

林志玲做不到原谅,因为她从来没承认过自己有阴暗面,换句话说,不愿承认自己的弱点。而在大众眼里,这种强制性压抑自我的行为,通常被称为——“人太假”。这注定是一个善恶并存的世界,一个不展现自己黑暗面的人,未免有点给人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之感。恩志玲姐姐离天使恐怕还有几条街。

 



而陈冠希却走了另一个极端,报复成瘾。面对自己的弱点,他打死也不认怂。其实,他又何尝没怂过,几年以前,在闪光灯面前,那迫于舆论压力和指责无奈退出娱乐圈的画面还历历在目啊。

 



连他自己在澄清时都说:几年前我曾经天天被人骂,而现在所幸不在乎了,劳资也想骂谁就骂谁。从一个受害者到迫害人的转变,一场多么完美的复仇。那些说陈冠希真性情的人,他何止是真性情,他根本就是“奴隶翻身做主人”的代言人了……。





 


也有人说,陈冠希已经矫枉过正,见谁骂谁是疯狗。在此不得不公正地说一句,情绪不稳定罩门其实是源自他童年时期缺失父爱的阴影。K之前也曾经写过,陈冠希的童年基本没有与父亲的交集,在心理学上有一个术语叫做“对父亲的隐性愤怒”(Hidder anger of the father)。而饱受这种压抑之苦的孩子,长大之后很容易就会造成情绪控制的失调和紊乱——


“暴力,源于我们对爱的恐惧。而没有爱的人,只能用不可一世的傲慢来保护自己了。”



 

 




What K say~

 

一位法国诗人曾说:愤怒以愚蠢开始,以后悔告终。但通过多年的心理学研究人们最终发现,愤怒是所有人的共性,因为没有谁可以完美到无懈可击。有弱点,就有伤害,于是就会有愤怒。

 

所以,最好的解决方式是把它遏制在摇篮里,即,在感觉受到伤害时,第一时间向对方表达出你的情绪:“你这么说我很不舒服。”因为从难过到愤怒有一个微妙的质量变过程,而尽早宣泄负面情绪则可以结束这个积累的过程,让自己怒不起来,这才是真正的高情商人士的手腕。

 

而那些在后台问:Edison如此失礼我却还是很喜欢他,我是不是SA”的吃瓜群众。我觉得其实不会啊,因为大部分人都是这样:

 

不爱伪君子,只爱真流氓。



 

男人可以坏,只要坏得傥荡~

 

Yours Katherine

 

PS:童鞋们纷纷提议让我列心理学书单,一次想不起来那么多,先把今天的参考书目提供给大家吧~一本非常不错的关于“愤怒情绪”的书,祝愉快哈~


书名:《Anger and Forgiveness Third Edition

作者:Raymond Lloyd Richm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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